作者vorga (想打保龄球orz!!)
看板Tennis
标题Re: [问题] 可信度??
时间Tue Jan 24 08:47:17 2006
本文很罗嗦又伤眼,不喜请自END,谢谢:)
http://www.smh.com.au/media/2005/01/25/1106415602595.html
帮各位找些好康的,HAWKEYE如何运作:)
然後下面这篇文章,虽然有点旧了,但有参与讨论的人都该瞄一瞄:)
http://0rz.net/5c11b
很多的问题其实文中都有解答。睡了一觉回来才看到这个讨论串已
经炮声隆隆了,仔细看了一下,其实大家早就在可信度这方面达成
共识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HAWKEYE比现存的人工判决(尤其是指线
审)更准确,不过事实上还是会有误判啦(联结的文章中有提到)。但
没有人认为这是个无用的东西:),也没有人觉得机器判决在目前应
该完全取代人工判决,没错吧。
而归纳出W大的看法是有好东西为什麽不用??O大的看法则是在到底
要怎麽用??希望我没有误解两位的意思:)。依在下所见这两个观点
并非完全互斥啊??为什麽会因为一些文句段落或措词而产生这麽大
的争议呢??其实就跟桶装瓦斯一样,用得好可以洗澡煮饭,用不好
就变成定时炸弹(好吧,我举的例子很烂,鞭我吧:D)。一个新工具
或方法的引进当然要有周全的考量,好的配套或规则也是不可或缺
的,相信同好们都不会反对@@,记得以前RALLY BALL的教训吧。
当相关的配套或规则还没有形成共识前,完全的引进对赛会或是网
协而言都是绝对的风险,这也是HAWKEYE在霍普曼杯中"试"用,而不
是在澳网中"试"用的原因。打霍普曼杯时,赛例就说明要采HAWKEYE
辅助判决,球员爽就来报队,不爽就换别人打。情况换成大满贯,若
是十个种子有四个因为采用HAWKEYE的原因不爽打,那这个大满贯像
话吗??所以ITF与ATP必需说服所有球员信任这套系统...不必我说这
肯定是个"不可能的任务"(形容而已,别无限上纲啊)。
要达成这个目的,ITF或ATP可能须要不断的在地区性比赛中"试"用这
套系统,并不断重复PDCA循环来使其配套更臻完善,以足够的样本来
说服球员采信该系统。这当然需要时间与严谨的讨论,贸然用在大满
贯这种百万奖金等级的赛事,一定会招致某些球员的反弹(像小费这
种大咖),这可就不只是大中取小或小中取大的问题了。
HAWKEYE或AUTO-REF当然该用,发展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运用的,有些
偏技术性的看法在联结的文章已经都提过了,就不赘言。但是以现行
的环境而言,依我这原始人规模的脑容量就已经可以提出两个"例子"
来说明目前全面采用时可能会遭遇的困扰,一个是线审方面,一个是
球员进行球赛时所可能产生的问题。
1.首先是线审方面:ANDY说他赞同HAWKEYE,但应限制使用次数(二次),
ITF方面初始提议是每个球员每个SET有一次机会,但霍普曼杯使用的
方式倒是真的没去查。这种类似penalty的制度无非是要保持球赛的紧
凑与完整性,当然有存在的必要,而且也还没有定论,至少正式的网球
规则上还没有:)。但各位想想,这样会不会造成线审往保守侧判决??有
些边边角角的球(事实上职业选手的球几乎每个都边边角角)线审在不确
定是否出界时是一定会选择call out!!就算他认为擦线的成份比较高。
请记住一盘可能只有一次机会,除了关键分或是百分百把握,选手不会
随意进行challenge,用了就没了:)。线审当然会打安全牌,因为能够
把握球真正落点的一定是接球方的player,就是进行判决的线审这端的
球员,call out当然是接球球员得利,绝对是暗爽加内伤,掂掂吃三碗
公。而远场就倒楣了,不是很确定但又不敢任意使用挑战权,谁知道下
一分会不会更重要:(。不过很明显的误判或视线阻挡自然就不在此列了。
当然不是人性本懒,但全场只要有一个线审有这种心态,问题就会被扩
大。所以这个制度是不是应该进行更详细的探讨跟研究来取得共识,例
如合意(consensus)的challenge次数之订定,或是藉由硬体设备的改善
,例如线审配戴earphone,用tone来告知球是否压到线上,或甚至更先
进的微形投射眼罩(类似HUD)的设备来辅助,别跟我说这是科幻小说或是
我嗑药太多,这只是$$$跟小t(time)的问题而已。
2.球员的心理层面:这有些涉及球员的情绪跟抗压素质,w大有提到红土
球印的问题,现在我们考虑一个scenario,正如bagayall大大在10648所
提的,在主审或线审没出声前都不是死球,若有一颗球有明显偏差,球
员主动暂停比赛,为自已争取权益,在红土场上,那就进入一翻两瞪眼的
挑战程序,主审会移动他的尊臀,跑下场来看球印,然後宣判这位提出异
议的球员是得分或是失分!!反之在硬地上那就是找死,上那儿找球印:)。
但是在红土场上当一分自然结束後,球员再去跟裁判申覆第几个STROKE对
方其实早已出界@@,裁判是鸟都不会鸟你的,为什麽??万一这分有90个来
回STROKE怎麽办??现场球印早被球员搞得一塌糊涂了,而且时间隔久了,
也难以判定那个球印倒底是何时留下的,这不只是规则更是礼节。而在红
土以外的球场比赛,原本主审就没有审视球印的必要,球员吃了闷亏也只
能碎碎念、摔摔拍子踢踢球网,除非线审自觉理亏立刻改判,当分不算,
或是主审override否则是没有平反机会的。所以球员明知早已出界,在主
线审没作声前通常还是会咬牙切齿的打下去,这也就是现行的情况。
HAWKEYE之类的系统引进後,球员显然多了一个申覆或异议的管道,他可以
选择结束这一分,然後由HAWKEYE辅判。但是更大的可能是球员也没办法确
定落点,所以选择继续打下去,毕竟一挑战就用掉一次机会,而且在不确
定的情况下申覆有可能杀伤自已。但有些情形会有例外,譬如实力相近,
而且战况胶着时,气势往往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相信同好都认可这点。如
果一个关键球来回数十STROKES,拿下的人就很有可能趁势赢得胜利。当这
分结束时,输分的那方如果要求挑战(就算他明知每球都INSIDE),那势必
会打断比赛的节奏与对方的气势,如果来回很多拍,他更能花冗长的时间
来挑战判决,既然是虚拟的球印(红土场上的是实体的),理所当然能要求
调阅很多个来回的影像,这时对方要作什麽??伏地挺身还是仰卧起坐??输
球方也许会输了判决,但无所谓他早就已经失分了,但却赢得了喘息与翻
身的机会:)。可能造成判决公正,但对比赛结果不见得公平的情形。
可能会有人质疑,那规则改为跟红土一样,选手一发现问题球就可以立刻
死球,申请该STROKE的HAWKEYE判决;但是这样会用掉一次机会,而且继续
打下去也未必不能拿下该分,若然我们是选手,应该会将挑战的时机选在
一分自然结束後,如能得分就不用挑战,若失分则可捞本。若此,则我上
述假设的情景就有很大的机会出现。可能会有人说老头子我卑鄙,连这种
情况都想得出来:),但是当眼前的果实是百万奖金跟世界第一时,相信各
种古灵精怪的办法都会出笼。所以解决的方式就是讨论什麽时候才是动用
HAWKEYE辅判的时机,而且必需能被相关各界(包括观众)认可及接受。
事实上我不知ITF或ATP构想中采行鹰眼後所有的规则与赛例订定演变成如何
,赛际上应该也很少人能未卜先知。所以ITF才大力推广试用,想找出最适
当的规则与赛例将争议减至最低,这当然是正面向的,而且相信会日趋完善
为观众及球员所接受,而目前为止较有规模的只有霍普曼盃。所以在球员与
观众都合意的规则出现之前,贸贸然在大满贯等级的赛事中使用可能会产生
一些实际执行上的困难(可能是意料之外的)。只能希望ITF能多多在联邦杯
甚至台维斯杯之类的赛事中有计划的试用(规模够大,而且参赛选手的国籍
涵盖较广),应该能很快的找到最适当的配套措施,让HAWKEYE之类的系统能
发挥最大的功效---让观众与球员都没有遗憾的判决。
哇咧,又罗嗦了一堆,其实只是想阐释HAWKEYE在使用上可能遭遇的问题,并
不是否定该系统的功效,不然那些聪明的家伙干嘛研发这东东呢??不过在实际
使用上个人是抱持较审慎的态度,毕竟大家都用得愉快才是好东西,要在大满
贯等级的比赛上采用,应该还是有一小段路要走的吧。
PS:有不同意见的欢迎讨论指正:),不过别战我,一来节省板面,二来我还想
快快乐乐过年摸两把XD!!也先祝各位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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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的目标是达成和谐而非制造怨怼;
嫉妒的真谛是挽回情谊而非产生裂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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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8.5.13
1F:推 ouch:推! vorga写得应该已经很仔细了:) 而且我的讲法本来就不是和 01/24 09:07
2F:→ ouch:全力主张赞成实施的人是互斥或完全相反的.... 01/24 09:07
3F:推 kanchan:写得很棒 推一个 但中间提到的像红土一样挑战规则那边 01/24 09:46
4F:→ kanchan:有点不懂 我也觉得只能挑战死球前的那一个球落点 01/24 09:48
5F:→ kanchan:而且这种挑战所花的时间 应该远比在红土球场上少才是 01/24 09:49
6F:推 kanchan:毕竟是看大家面前的萤幕做判决不用移动 也许能中断气势 01/24 09:52
7F:→ kanchan:但现在的比赛不也是这样吗? 而且还花(应该会)更多的时间 01/24 09:53
8F:→ vorga:其实小弟文中两种方法都有考虑到,但以选手立场而言会选择 01/24 10:01
9F:→ vorga:自然死球後再决定要挑战与否,人之常情吧... 01/24 10:02
10F:→ vorga:再者红土印记无法追溯,但电子仪器就没这种藉口... 01/24 10:03
11F:→ vorga:至於现在的比赛,主审摇头就注定没救了..:) 01/24 10:04
12F:推 kanchan:喔我想可以用规定的? 规定选手只能挑战死球前一板 01/24 10:12
13F:→ kanchan:想了一下 应该是说前一板落在自己场内的球 01/24 10:13
14F:推 ouch:另外订这规定?这样是削足适履.争议会发生何止在结束分前一球? 01/24 10:17
15F:推 lane34:其实我才是反对鹰眼进入比赛中的人 XDD 01/24 10:22
16F:推 GMA:这篇文章写得很好 鹰眼不是不能用 而是要有完整的实行办法 01/24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