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dog (.....)
看板Tech_Job
标题Re: [讨论] 公司可以因为员工私下抱怨而开除吗
时间Sat Sep 9 14:54:08 2017
※ 引述《cinvle (雷)》之铭言:
: (代po)
: 朋友因为在赖群组中讲公司坏话
: 而群组中有抓耙子
: 抓耙子把讯息拿给高层看
: 高层就召集全公司会议然後公布对话(名字码掉)
: 说这些员工涉及侮辱跟毁谤
: 然後就逼他们自请离职
: 当天早上就被消失了
: 1. 私人群组(人数<10)中的抱怨有涉及法律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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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跟诽谤来讲,有机会成立
群组超过三个人以上就有机会了.
(P.S. 有机会,代表也有机会不成立)
另外,抱怨的内容也会影响申诉/提告的结果.
: 2. 公司这样擅自公开私人对话有触法吗?
: (在想说是不是因为怕反被告才码掉名字)
公司并非无故公开,所以很难告这点....
: 3. 抱怨的时候人名一律都用代号(例如:秃头哥),这样有算人身攻击吗?
分两个问题
1. 能从前後文看得出来是指谁就有机会成立侮辱or诽谤
2. 秃头哥这三个字是否构成侮辱,请掷茭.
: 请各位大大开示
: 在这恐怖的社会中小小鲁蛇员工要怎麽保护自己
: 连下班抱怨公司都会被吉
: 好~恐~怖~啊~
个人看法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认识
下班後还要跟同事聊八卦,聊到被开除真的是自找的.
顺便补个劳基法12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2
劳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一、於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雇主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者。
二、对於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劳工,实施暴行
或有
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四、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五、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泄
漏雇主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损害者。
六、无正当理由继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雇主依前项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规定终止契约者,应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之。
已经帮你上色了
下次记得职场上不要乱聊八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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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idog (1.169.224.180), 09/09/2017 14:54:56
1F:推 Huffman: 自己进职场前先好好研究劳基法 09/09 15:34
※ 编辑: hidog (1.169.224.180), 09/09/2017 16:04:08
※ 编辑: hidog (1.169.224.180), 09/09/2017 16:08:26
2F:→ dakkk: 重大有争议 09/09 16:08
3F:→ hidog: 我知道,但是没看到内容也无法判定 09/09 16:13
4F:→ hidog: 这边主要是提醒职场上别乱聊八卦,对自己没好处 09/09 16:13
5F:推 chiefoflaw: 这又不算重大侮辱 09/09 16:24
6F:→ hidog: 没看到对话无法认定,我也只是提醒别乱聊八卦而已 09/09 16:30
7F:→ ixenhpgns: 你都贴出法条了,怎不试着理解一下? 09/09 23:41
8F:→ ixenhpgns: 法条把暴行跟重大侮辱放在一起 不就暗示重大侮辱的程度 09/09 23:42
9F:→ ixenhpgns: 要「近似」於暴行,言语的侮辱又怎会达到这种程度? 09/09 23:43
10F:→ ixenhpgns: 类似「跨下之辱」这种,比较能算是比拟暴行的重大侮辱 09/09 23:45
11F:→ hidog: 你说的我知道,但我贴法条是给原po当参考,以後发言谨慎点 09/09 23:48
12F:→ hidog: 至於你说的言语侮辱是否可达到开除条件,还是要看对话内容吧 09/09 23:48
13F:推 Iamjkc: 哈 09/10 01:31
14F:推 agamonnon: h大提醒的很好阿。重大与否是看法官心证,跟h大有什麽 09/10 11:20
15F:→ agamonnon: 关系 09/10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