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ye8626 (小跳跳)
看板Tech_Job
标题Re: [请益] 关於特休的问题
时间Fri Feb 11 16:46:30 2011
原文怒删
刚刚两位同事也是遇到这问题,跑来问我这问题
我了解後才知道原来公司在玩文字游戏
有些公司,会按到职日比例给假(所谓先给)
其余公司,要满一年,才给予假(所谓後给)
劳基法规定
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给予七天的特别休假。
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给予十天的特别休假。
服务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给予十四天的特别休假。
所以原PO属於後给
所述的B 未满一年,没有假,也不按比例给你
原PO所述的A 2009.X月到职
照上面劳基法的文字来看,A要2010.X月过後才有七天的假
但是这七天的假是要2011.X月才能休全额,未到2011.X月要按比例
如下图所示
先给公司,给假的情形 (如:2010.4月到职,2010给假比例7*8/12=4.6天)
7 7 7 10 10 14 14 14 ………… 放假天数
├─┼─┼─┼─┼─┼─┼─┼─┼─┼─┼─┼─┼
0 1 2 3 4 5 6 7 8 9 10 到职年份
後给公司,给假的情形
(如B:2009.X月到职,要2010.X月才会有七天假,
这七天假是2010.X~2011.X月可以休的额度,没到2011.X月,要按比例)
0 7 7 10 10 14 14 14 ………… 放假天数
├─┼─┼─┼─┼─┼─┼─┼─┼─┼─┼─┼─┼
0 1 2 3 4 5 6 7 8 9 10 到职年份
这是我两个离职同事所遇到的情形,不知这解法是否正确?
毕竟我也只是小小工程师,不是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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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0.218.202
※ 编辑: faye8626 来自: 115.80.218.202 (02/11 16:47)
1F:推 didiOGC:先给後给都不是问题...後给的,只要你做满一年,就有7天 02/11 17:44
2F:→ didiOGC:即使你要再2010年(X+1)月离职,你还是可以休七天 02/11 17:45
3F:→ didiOGC:他不给 就去告公司违反劳基法 02/11 17:46
4F:→ faye8626:我是2010.5.17到职,我公司说我到2011.12.31只有33小时 02/11 18:14
5F:→ faye8626:可以休假,56小时*7/12=33小时,如果所以我公司这样是不 02/11 18:16
6F:→ faye8626:行的,对吗? 02/11 18:16
7F:→ muzikforme:我是觉得计较这个干嘛 满一年在讲吧!基本上满1年都会 02/11 21:06
8F:→ muzikforme:给7天特休 但未满一年者 劳基法没规定要按照比例给 就 02/11 21:06
9F:→ muzikforme:算公司不给你 也没有违法 未满1年就不要哇哇叫了... 02/11 21:07
10F:→ muzikforme:而且通常都是隔年1/1开始计算 不要年中满1年就想要7天 02/11 21:08
11F:→ muzikforme:整的特休 而且也没有规定特休不休可以换日薪给你... 02/11 21:10
12F:→ colinshih:楼上看清楚点吧, 假是以到职日算, 会计给假是为了方便 02/12 12:45
13F:→ colinshih:去查查 乖 02/12 12:46
14F:→ colinshih:faye8626, 公司是以会计年度计假, 假怎麽放, 劳基法不管 02/12 12:50
15F:→ colinshih:但到职满一年, 就必需给假七天, 你1年後离职, 剩余未请 02/12 12:50
16F:→ colinshih:完, 由日薪计算折价, 若没有劳工局申诉, 这样说明懂吗? 02/12 12:51
17F:推 muzikforme:楼上很厉害 那就请你PO出来吧 02/13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