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mp (测试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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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改革变政治恐吓 当教师沦为白色恐怖下的
时间Sun May 11 13:25:49 2025
承上篇,如何破解召开校事会议,最终被定罪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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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复习一下召开校事会议到终局的常见类型:
有老师被投诉,怕惹火上身的长官说「开校事会议讨论」,
然後「会议上决议调查」 → 「调查小组推定有罪」 → 「可改善,进入辅导程序」→
「辅导有成但要惩处扣考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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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就是
回到法规。
校事会议的法源来自《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办法》。
https://reurl.cc/W0y7nZ
其第一条条文:本办法依教师法第二十九条及教育基本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订定之。
而《教师法》
https://reurl.cc/GnQO1W
第29条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依本法所为教师之
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程序及相关事项
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也就是说,校事会议的召开,目的在处理不适任教师的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程序。
而此办法是109年颁布,从历史脉络来看,也可以了解,这是为了解决不适任教师难以经
教评会调查而淘汰的问题。
由此可知,
校事会议召开的目的,在处理行为已达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教师的去留
问题,并非是在长期的教学、管教以及亲师生沟通过程中,挑出瑕疵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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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第二条,明确指出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条有五项,前三项是指依法院判决或走性平三法途径,第五项是补充的弹性条款。所以
重点第四项:
四、涉及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八款至第十一款、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三款、第五款、第十
六条第一项:依第三章相关规定调查(召开校事会议)。
我们找出本法,即母法《教师法》对照:
第14条...应予解聘,且终身不得聘任
14-1-8 隐匿性平事件,破坏性平证据。
14-1-9 破坏毒品证据。
14-1-10 体罚或霸凌学生,造成其身心严重侵害。
14-1-11 行为违反相关法规,经学校或有关机关查证属实,有解聘及终身不得聘任为教师
之必要。
第15条...应予解聘,且四年不得聘任
15-1-3 体罚或霸凌学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解聘之必要。
15-1-5 行为违反相关法规,经学校或有关机关查证属实,有解聘之必要。
第16条...应经教评会审议...予以解聘或不续聘...
16-1 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有具体事实。
简单说,第二条的内容,明确规定了本办法的适用类型。真正可以开校事会议的,基本上
只会是违反「体罚造成伤害」 以及 「教学不力」 两部分。
那什麽是教学不力呢?
https://reurl.cc/zqoE3N
依教育部解释令,教学不力是指有以下任一款情形:
一、不遵守上下课时间,经常迟到或早退。
二、有旷课、旷职纪录且工作态度消极,经劝导仍无改善。
三、以言语、文字或其他方式羞辱学生,造成学生心理伤害。
四、体罚学生,有具体事实。
五、教学行为失当,明显损害学生学习权益。
六、亲师沟通不良,且主要可归责於教师。
七、班级经营欠佳,有具体事实。
八、於教学、辅导管教或处理行政事务过程中,消极不作为,致使教学成效不佳、学生异
常行为严重或行政延宕,且有具体事实。
九、在外补习、违法兼职,或於上班时间从事私人商业行为。
十、推销商品、升学用参考书、测验卷,获致私人利益。
十一、有其他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之具体事实。
上述的红字部分是最具争议的部分。那该怎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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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续看原办法的第三条:
判断教师行为违法情节轻重,应审酌下列因素:
一、对学生身心造成之侵害。
二、对学生之侵害行为应受责难程度,包括故意、过失、悛悔实据及其他相关因素。
三、对学生侵害行为之次数、频率、行为手段、重复违犯及其他相关因素。
四、阻却违法事由。
从本条第二、三项可知,教师作为即使有某些可议瑕疵,仍然必须评估「应受责难程度」
以及「次数、频率、手段等其他因素」,再决定是否需以调查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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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十三条第一项明确指出可不用组调查小组的状况
校事会议应依下列各款规定决议调查事实之方法:
一、涉及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核办法第六条所定教师惩处之情形,且其情节
明显未达应依本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或第十八条予以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之程度者
,校事会议得决议无须组成调查小组,由学校直接派员调查。
明显未达停聘、解聘、不续聘的程度,是可以不用召开调查小组,由学校直接派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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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还是很多学校把 校事会议 → 调查小组 变成必然?
除了长官(校长、局处端)的推托怕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大家不黯法规,没有能力
去结案。
不黯法规的不止是校内老师,还有校长和承办人员,我朋友学校就是个好例子。即使没有
检举书、不符合比例原则、也未达停聘解聘不续聘程度,依然决议开启调查。
投票结果也很好笑,担任教授的家长代表和多半与校长同一阵线的主任投反对票,而教师
代表反而认为调查可以澄清事实而同意调查。
结案的必要条件是了解法规,并且有勇气承担结案的後果 → 投诉者继续闹。
所以 chen2323 提到的很重要,就是大家要坐下来谈,沟通,当对错黑白的边界模糊交错
时,走死板的程序反而得不到正义。
桃园市专审会的网站文件很齐全,值得参考:
https://reurl.cc/6K9x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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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联合报5月10日的新闻供参
https://reurl.cc/LaVDr7
其中有一段「教育部表示,...若情节明显未达教师法所规定的解聘或不续聘标准,校事
会议可决议免组调查小组。」
其他段的论点也颇值一读。
※ 引述《zamp (测试帐号)》之铭言:
: 看了连续几篇的推文,有一些想说的。
: 开校事会议对学校内部是个大内耗是板友们有共识的,但讨论到为何还是频繁召开?
: 大家的看法明显就有分歧。
: 有些人觉得那一定老师做了什麽,才会被投诉,学校才会「被迫」召开。而我觉得极有
: 可能是,土皇帝般的怕事烂校长,将「已召开校事会议移送调查小组」当成挡箭牌。
: 各位可以试着从校长的角度思考,就会知道这是超级好用绝不惹火的神盾。
: 调查小组判校内老师有罪 → 不是我判的,很遗憾,我是支持老师的;
: 调查小组判校内老师无罪 → 不是我判的,已尽力处理,对家长有交代。
: 很早以前就听说校长圈流传 "有疑虑就送调查" 的说法。
: 这次我朋友的经验,让我确认大妈市教育局的态度也是如此。
: 保密的调查小组是最好的挡箭牌,不管校长或教育局,不管是面对家长或教师时。
: 而要让校事会议决议送调查是极简单的事,校长自己一票,邀请来的公正人士一票,
: 行政代表若由校长指定又是一票,家长代表多半也和校长麻吉麻吉,五票掌握三票以上
: 并不难。
: 接下来有罪推定的「调查小组」启动。为何是有罪推定,各位想想检调单位的样子
: 就知道了,这边不赘言。
: 不知道有没有教师团体拿到调查小组判有罪的比率?我想应该很高。
: 又有板友认为,校事会议又如何,重点在成绩考核会和教评会。我以前也有这种误认,
: 直到朋友深陷其中,我研究後才发现不是如此。
: -----------------调查结果的可能----------------
: 调查结果分几种:
: 1.移送教评会解聘(无辅导改善可能)
: 2.移送教评会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
: 3.移送教评会终局停聘
: 4.启动辅导程序
: → 教师涉有第16条第1项第1款情形,但仍有辅导改善可能,可由学校自行辅导或申
请
: 专审会协助。
: 5.移送考核会或相关委员会惩处
: → 教师情节尚未达到解聘等程度,但涉及考核惩处(如品行不良、教学不力)。
: 6.结案
: → 教师经调查後,不构成任何不当行为,不予处分,予以结案。
: 1.2.3.是少数严重个案,不讨论;6.直接结案,比例很少。所以关键是「4.启动辅导」
: 和「5.移送惩处」,我猜测校事会议的调查结果多属这两项。
: 启动辅导程序的条件是啥?「违反教师法第16条第1项第1款,但有改善可能。」
: 教师法16-1-1是啥?就是可怕的空白授权: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有具体事实。
: 针对「教学不力」的定义,教育部解释令如下:
: 一、不遵守上下课时间,经常迟到或早退。
: 二、有旷课、旷职纪录且工作态度消极,经劝导仍无改善。
: 三、以言语、文字或其他方式羞辱学生,造成学生心理伤害。
: 四、体罚学生,有具体事实。
: 五、教学行为失当,明显损害学生学习权益。
: 六、亲师沟通不良,且主要可归责於教师。
: 七、班级经营欠佳,有具体事实。
: 八、於教学、辅导管教或处理行政事务过程中,消极不作为,致使教学成
: 效不佳、学生异常行为严重或行政延宕,且有具体事实。
: 九、在外补习、违法兼职,或於上班时间从事私人商业行为。
: 十、推销商品、升学用参考书、测验卷,获致私人利益。
: 十一、有其他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之具体事实。
: 来,大家看看解释令的三、六,各位老师您觉得自己在校的一言一行完全没有
: 可议之处吗?
: 老师觉得自己公正平和的讲话,学生觉得不舒服 → 违反三,
: 教师觉得尽力联系沟通,家长觉得不满意 → 违反六
: 更不要讲保留十一,有解释等於没解释。
: ----------- 启动辅导机制会怎样 -----------
: 几个重点,
: 1.不能拒绝,拒绝就是移送教评会解聘或不续聘
: 2.辅导无成效,移送教评会解聘或不续聘
: 3.辅导有成效,移送考核会惩处或结案
: 无成效或拒绝辅导,教评会会决议解聘或不续聘。没做出这样的决议?
: 教育局处会退回决议,要学校再度召开教评会,直到解聘。
: 大妈市已做出最好的范例。
: 辅导有成效,考核会有可能不惩处吗?都已经被调查小组判有罪要辅导的,
: 按教师成绩考核办法,申诫或记过是跑不掉的。据说某市局端的要求,只要
: 进入辅导期的,考核结果一定要惩处,然後考绩四条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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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简单说 以下是目前主流的框架
: 校事会议决议调查 → 调查小组有罪推定 → 进入辅导程序 → 辅导有成但要惩处扣考
绩
: 一旦校长及局处端想用调查小组来当护身符 或者
: 有人误以为可由调查小组来证明清白 就很难逃离这样的框架
: -----------------------------------------
: 先写到这边。如何避免陷入框架,有空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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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8.65.19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eacher/M.1746941151.A.B05.html
1F:推 phxcon : 整理得很清楚,推一个。05/11 13:29
2F:推 sillycloud : 这篇要大推05/11 13:45
3F:推 sding : 推05/11 18:24
4F:推 iamccat : 这系列应该要m起来才对05/11 18:43
5F:推 kee32 : 感谢战神教战守则05/11 20:26
6F:推 Runty : 这篇应该列为教育部的宣导教材吧!!很多校长、行政05/11 22:23
7F:→ Runty : 都需要弄清楚这部分05/11 22:23
8F:推 onenineone : 大推 05/11 23:07
※ 编辑: zamp (114.38.65.193 台湾), 05/12/2025 00:06:17
※ 编辑: zamp (114.38.65.193 台湾), 05/12/2025 01:23:36
9F:推 ccchung1979 : 非常实用,感谢整理 05/12 03:19
10F:推 chen2323 : 平常要做准备,有情绪先冷静再处理,减少申诉。遇 05/12 06:38
11F:→ chen2323 : 无理申诉平常心,可处理的先做处理,缓和行政端的 05/12 06:38
12F:→ chen2323 : 压力,就不用走校事流程。 05/12 06:38
13F:推 leejitsong : 优文 05/12 06:51
14F:→ pttnowash : 没 这都多说的 基本上就是故意要搞你方法多的是 05/12 08:07
15F:→ pttnowash : 都可自己当警察 法官 跟老板 跟刽子手 05/12 08:07
16F:→ pttnowash : 基本上就是用法律直接告下去 05/12 08:07
搞人还是要有程序 了解程序就知道被搞的时候怎麽反击
法律告多半没有用吧
17F:→ Diaw0803 : 想太多 校长哪敢决定说不开 马上火引来自己XD 05/12 08:50
校长只要不主导说通通要组调查小组就够了
※ 编辑: zamp (114.38.65.193 台湾), 05/12/2025 23: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