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mp (测试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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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改革变政治恐吓 当教师沦为白色恐怖下的
时间Fri May 9 23:03:11 2025
看了连续几篇的推文,有一些想说的。
开校事会议对学校内部是个大内耗是板友们有共识的,但讨论到为何还是频繁召开?
大家的看法明显就有分歧。
有些人觉得那一定老师做了什麽,才会被投诉,学校才会「被迫」召开。而我觉得极有
可能是,
土皇帝般的怕事烂校长,将「已召开校事会议移送调查小组」当成挡箭牌。
各位可以试着从校长的角度思考,就会知道这是超级好用绝不惹火的神盾。
调查小组判校内老师有罪 → 不是我判的,很遗憾,我是支持老师的;
调查小组判校内老师无罪 → 不是我判的,已尽力处理,对家长有交代。
很早以前就听说校长圈流传 "有疑虑就送调查" 的说法。
这次我朋友的经验,让我确认大妈市教育局的态度也是如此。
保密的调查小组是最好的挡箭牌,不管校长或教育局,不管是面对家长或教师时。
而要让校事会议决议送调查是极简单的事,校长自己一票,邀请来的公正人士一票,
行政代表若由校长指定又是一票,家长代表多半也和校长麻吉麻吉,五票掌握三票以上
并不难。
接下来有罪推定的「调查小组」启动。为何是有罪推定,各位想想检调单位的样子
就知道了,这边不赘言。
不知道有没有教师团体拿到调查小组判有罪的比率?我想应该很高。
又有板友认为,校事会议又如何,重点在成绩考核会和教评会。我以前也有这种误认,
直到朋友深陷其中,我研究後才发现不是如此。
-----------------调查结果的可能----------------
调查结果分几种:
1.移送教评会解聘(无辅导改善可能)
2.移送教评会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
3.移送教评会终局停聘
4.启动辅导程序
→ 教师涉有第16条第1项第1款情形,但仍有辅导改善可能,可由学校自行辅导或申请
专审会协助。
5.移送考核会或相关委员会惩处
→ 教师情节尚未达到解聘等程度,但涉及考核惩处(如品行不良、教学不力)。
6.结案
→ 教师经调查後,不构成任何不当行为,不予处分,予以结案。
1.2.3.是少数严重个案,不讨论;6.直接结案,比例很少。所以关键是「4.启动辅导」
和「5.移送惩处」,我猜测校事会议的调查结果多属这两项。
启动辅导程序的条件是啥?
「违反教师法第16条第1项第1款,但有改善可能。」
教师法16-1-1是啥?就是可怕的空白授权:
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有具体事实。
针对「教学不力」的定义,教育部解释令如下:
一、不遵守上下课时间,经常迟到或早退。
二、有旷课、旷职纪录且工作态度消极,经劝导仍无改善。
三、以言语、文字或其他方式羞辱学生,造成学生心理伤害。
四、体罚学生,有具体事实。
五、教学行为失当,明显损害学生学习权益。
六、亲师沟通不良,且主要可归责於教师。
七、班级经营欠佳,有具体事实。
八、於教学、辅导管教或处理行政事务过程中,消极不作为,致使教学成
效不佳、学生异常行为严重或行政延宕,且有具体事实。
九、在外补习、违法兼职,或於上班时间从事私人商业行为。
十、推销商品、升学用参考书、测验卷,获致私人利益。
十一、有其他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之具体事实。
来,大家看看解释令的三、六,各位老师您觉得自己在校的一言一行完全没有
可议之处吗?
老师觉得自己公正平和的讲话,学生觉得不舒服 → 违反三,
教师觉得尽力联系沟通,家长觉得不满意 → 违反六
更不要讲保留十一,有解释等於没解释。
----------- 启动辅导机制会怎样 -----------
几个重点,
1.不能拒绝,拒绝就是移送教评会解聘或不续聘
2.辅导无成效,移送教评会解聘或不续聘
3.辅导有成效,移送考核会惩处或结案
无成效或拒绝辅导,教评会会决议解聘或不续聘。没做出这样的决议?
教育局处会退回决议,要学校再度召开教评会,直到解聘。
大妈市已做出最好的范例。
辅导有成效,考核会有可能不惩处吗?都已经被调查小组判有罪要辅导的,
按教师成绩考核办法,申诫或记过是跑不掉的。据说某市局端的要求,只要
进入辅导期的,考核结果一定要惩处,然後考绩四条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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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简单说 以下是目前主流的框架
校事会议决议调查 → 调查小组有罪推定 → 进入辅导程序 → 辅导有成但要惩处扣考绩
一旦校长及局处端想用调查小组来当护身符 或者
有人误以为可由调查小组来证明清白 就很难逃离这样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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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写到这边。如何避免陷入框架,有空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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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4.146.4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eacher/M.1746802993.A.E09.html
※ 编辑: zamp (61.224.146.41 台湾), 05/09/2025 23:13:36
1F:推 capik : 本篇正解,实务就是会被那几条搞到。完全不管也会。 05/10 06:02
本篇也只是一种可能 分享出来只是因为听到别人的亲身经验而已
2F:→ Reichenau : 不要拿校事会议/性平调查 这种东西跟检调比 素质 05/10 06:39
3F:→ Reichenau : 差太多 05/10 06:39
最早的制度设计就是要查出个东西来吧
4F:推 sillycloud : 遇过一次这篇讲的怕事烂校长,真的就是用这个搞人 05/10 08:07
5F:推 romeknight : 校事会议 性平 霸凌都是有罪推定开 超扯 然後不成 05/10 11:38
6F:→ romeknight : 立後投诉人没有任何成本 05/10 11:38
投诉的成本太低 真的是一个大问题
7F:嘘 pro33342 : 没错老师们非常专业,那些投诉人只是想情绪发泄搞人 05/10 12:40
8F:→ pro33342 : ,学校行政就是帮凶,废除恶法,废除教师兼行政, 05/10 12:40
9F:→ pro33342 : 由公务员担任行政,所有案件都送法院,编制内教师 05/10 12:40
10F:→ pro33342 : 除非犯刑事案件不得解聘,恢复教师打骂,服仪,头发 05/10 12:40
11F:→ pro33342 : 管教权,还有霸凌定义过於宽松,性平让男性教师处 05/10 12:40
12F:→ pro33342 : 於性骚恐惧,都要废除,让老师专心教学有尊严。 05/10 12:40
看得出来您是反串
让我试着整理您想表达的:事出必有因 老师被投诉就是有问题 应该虚心检讨。
如果整理有误,还请您继续指教(建议发文讨论)。
※ 编辑: zamp (61.224.146.41 台湾), 05/11/2025 0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