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motze (On my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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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多校「霸王条款」 无条件解聘代理教师
时间Thu Jul 4 15:26:03 2024
1. 高中以下代理、代课教师系依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聘任,
其身分比照教师,并非劳基法的适用对象。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7年12月31日台(87)劳动一字第059605号公告 )
2. 有关"教师反覆於学期间申请留职停薪,寒暑假复职"的问题,
在"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第五条第三项已有详细规范。
(前项留职停薪教师已於寒、暑假复职,又因同一事由申请於次学期开学後
留职停薪者,应有不可预期之紧急情事;其认定有疑义时,得由服务学校
编制内相关人员组成谘询小组,提供意见作为核准之参考;谘询小组成员
人数至少三人,任一性别成员人数不得少於成员总数三分之一、未兼行政
职务之教师不得少於成员总数三分之一。)
3. 原职位人员复职,致使代理原因消灭,并非可归责於代理教师之解职事由。
将风险完全加诸契约之一方,显然不公平。
个人认为比照超额教师之处理较佳。
优先介聘,无法介聘或当事人不愿介聘,再予资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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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elmotze (118.160.202.196 台湾), 07/04/2024 15:27:06
1F:→ lokoo : 建议代理教师去释宪,不过现在的大法官...... 07/04 18:36
2F:推 ezk : 已经有人提释宪了呀 07/04 21:29
3F:→ lokoo : 这批政治性这麽高的大法官所做的解释...... 07/04 22:20
4F:→ wow102001 : 每一批大法官都要被行使同意权,哪个不政治性? 07/0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