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i900916 (nari900916)
看板Teacher
标题Re: [请益] 叙薪问题请教
时间Sat Oct 14 00:52:01 2023
※ 引述《chenhsu0402 (万金油)》之铭言:
: 请问旧制实习一年(该年七月到隔年),有月领津贴,
: 实习成绩合格後即可取得教师证。
: 这样一年的实习是否可以提叙呢?
: 相关法规写得有点不太清楚,烦请解惑,谢谢。
因为实习的规定修改很多次
不知道您的旧制是指旧旧制还是旧旧旧制
1.旧旧旧制(依师范教育法规定实习及办理旧制教师登记)
实习时以实习教师证180薪点叙薪
实习及格换发正式教师证提叙1级为190薪点
2.旧旧制(师资培育法初期1年实习不用考试)
实习期间有津贴每月8000元但不叙薪
但考量此制度多花1年实习
因此实习及格後第1年以190起叙
3.旧制(92年8月1日起实施之师资培育法修正条文)
改为先实习半年再参加教师检定考
实习身分为学生没有实习津贴还要付学分费
取得教师证後以190薪点起叙
4.现行制度(107年2月1日施行之师资培育法修正条文)
改为先参加教师资格考 通过後才能参加半年实习
取得教师证後以190薪点起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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