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betodo (np)
看板Teacher
标题Re: [新闻] 教部:导师费已包括用餐指导费
时间Sun Feb 12 00:39:57 2012
当国中导师有3000元导师费,又可以减课4堂,帐面上到底划不划算
如果说辅导学生是所有当老师的义务,不该分专任与导师之别
只能说导师比较倒楣,辅导机会较高
但如果以必须在教室内陪小孩才算有上班,那我们就用高标准
只计算「老师陪着学生」的时间
撇开改连络本、亲师沟通时间这类不需在教室进行的计算方式
本校为例
早自修(升旗)=35分钟
午餐不算午休=30分钟
(因为舆论团体会说午休时老师也可以睡......避免被嘴炮所以扣除)
ps不列入打扫是因为舆论团体也会批评,打扫时间很多老师也不在现场....
结论如下
当导师的额外付出:
平均每天多65分钟(35+30),每周多325分钟,约7.2堂课 换算成钟点费2592元
当导师福利:
每周导师减4节,约有750导师费(3000/4) 约有6.1堂课 换算成钟点费2190元
→→→→福利 ─ 额外付出 约1.1堂课 少钟点费402元
当然这是避免舆论团体鸡蛋里挑骨头,
所以不列入陪睡、空堂改连络本、亲师沟通、打扫等时间下的计算方法。
当导师~平均每周超1.1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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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6.2.48
1F:推 hwusuenn :从想当导师的人多还是少就知道划不划算 02/12 10:51
2F:→ hwusuenn :划算的话应该就是大家争着要当导师 02/12 10:51
3F:→ plancklin :个人以为,只要学生出事时追究法律责任会算到导师的 02/12 10:55
4F:→ plancklin :都该算进导师的钟点时数里。没拿钱还得背责任未免太 02/12 10:56
5F:→ plancklin :心酸了 02/12 10:56
6F:→ vince02 :导师只要不在 法律上好像都不会究责 02/12 11:18
7F:→ vince02 :所以真正合法又不用背责的方法就是 不要出现 XDD 02/12 11:18
8F:→ vince02 :反正目前的早修、升旗、午餐、导护、自修 都是模糊的 02/12 11:18
9F:→ plancklin :V大有兴趣看一下判决书吗?我说导师有无底洞法律责任 02/12 22:28
10F:→ plancklin :就是因为看过这判决书 最高法院民事判决98,台上,2279 02/12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