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lo0510 (什麽鬼..)
看板Teacher
标题[新闻] 学童交通导护 老师扛全责引争议
时间Thu Feb 9 18:07:41 2012
2012-2-9 〔记者林晓云、胡清晖/台北报导〕
新闻出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9/today-life18.htm
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导护应由谁负责?
全国教师会理事长刘钦旭表示,接送孩子上下学基本
上是家长的责任,部分教师也认为他们的工作责任不应无限扩大。
彰化县教育处希望教育
部能明文规定,把交通导护订为教师的工作内容之一,引发讨论。
全教会︰家长有责 不应推给老师
全国教师会理事长刘钦旭表示,
接送孩子上下学基本上是家长的责任,马路指挥权属於警
察职权,如果家长、警察人力无法负担,学校站在维护学童安全的立场,是可以提供协助
,但应由教育部、各县市、教师团体透过团体协商,明订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刘钦旭指出,交通导护的状况常因地制宜,新北市在上下学期间,会派警察在主要路口指
挥交通,几年前尚未改制的高雄县则由全县学校的校长、行政主管、老师一起轮值交通导
护。不过,老师没有实际的交通指挥权,在很多地方都曾发生被人骂三字经的状况,甚至
有人把车祸责任怪罪给导护老师的指挥不当,因而要求赔偿数十万元的案例。
新北市教师郑建信认为,遇汽、机车违规时,老师无法取缔,只能以肉身阻挡,教师的工
作范围实在不该无限上纲。
家长团体称应和老师共同负责
靖娟基金会执行长林月琴认为,如果家长以工作忙为由,老师又认为不是自己职责,大家
互相推托,最输的是孩子,
老师可以担负导护的责任,但一定要提供保险、训练、法律谘
询等配套,确保老师权益。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理事长谢国清指出,
孩子上下学安全应该是老师、家长的共同责任,交
通导护的现况大多是由老师、家长合作,教育部可以把导护列为教师工作内容,但重点是
双方要合作。
彰化县教育处表示,法律无明定,但教育现场长久以来都是排老师固定轮值导护,当值导
护必须提早到校,不过教师担任交通导护工作,可强化学童的交通安全教育,建议教育部
用法律明定。
国教司:由各地教育局处与教师协议
教育部国教司长黄子腾认为,在社会无共识情况下,不宜贸然入法。教育部教研会则认为
,
此属地方教育事务,各地教育局处可与教师会协议,订入教师聘约准则中。
心得:
1. 之前吵导护问题的时候,不是有请大法官释宪过,这不应该是老师责任
(有误请指正)
2. 因为老师都不计较的付出,到最後就变成老师"本来就应该"做的...
3. 彰化县教育处....脑袋真好.... 可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咧 真聪明....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80.176.169.223
※ 编辑: polo0510 来自: 180.176.169.223 (02/09 18:08)
1F:推 mychaher :全国教师会为什麽说话这麽温婉?把所有法院对交通导护 02/09 18:15
2F:→ mychaher :的判例交出来给大众和教育部看啊?有脸自己定好说了 02/09 18:16
3F:→ mychaher :算吗?那工会要干嘛用???真的是越来越得寸进尺 02/09 18:17
4F:嘘 badteacher :斗倒全国各级教育行政官员,一群坐在办公室的嘴炮 02/09 18:30
6F:→ tuminghsin :大家应该可以感受我们彰化县教师的处境吧! 02/09 22:18
7F:→ plancklin :其实有破解的办法,只要贵县教师会行文问一件事 02/09 23:08
8F:→ plancklin :「在校地外执行导护工作因而涉讼,是否适用公务员 02/09 23:09
9F:→ plancklin :因公涉讼补助办法?」 02/09 23:09
10F:→ plancklin :漏掉两个字「教师在校地外执行.... 02/09 23:11
11F:推 realasam :彰化县教育处挺迎合中央嘴脸的嘛 02/10 19:37
12F:→ aries323 :敝校因地理位置加超额.导护3周就轮一次... 02/11 01:02
13F:→ aries323 :只能硬头皮站,也不知能有什麽建设性作法...(叹) 02/11 01:03
14F:推 bike1 :那交通执法人员要做什麽呢? 02/11 22:21
15F:→ bike1 :老师可不具有交通执法人员的身分 02/11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