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wich1028 (CMJ)
看板Teacher
标题Re: [请益] 国小在职进修
时间Thu Dec 8 18:23:49 2011
※ 引述《belimon (樱)》之铭言:
: 在下今年刚从台中市调回嘉义县
: 想报101学年度的研究所 明年2/7号考试
: 但嘉义县有一条「教师申请在职进修,须以在学校服务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 其「服务满一年」之计算,以初任到职日起算至报考时该学期结束止,
: 服兵役及实习年资不予采计。」
: 请问这样我是不是就不能报考了?
: 有什麽解决方法呢?
: 因为之前四年都在外地 想回家乡再考研究所
: 有幸今年顺利调成功 却跑出这条公文(人事刚打来问我说2/7那时是否开学了?)
: 怕因此会再耽搁一年
: 恳请有经验的各位解答
: 谢谢...
:
新北市如果已经考上才调校...不受此规定限制
11月最新公文如下~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桥区中山路1段161号21楼
受文者:新北市XXXXX国民小学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0年11月16日
发文字号:北教人字第10016050561号
速别: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局所属各级学校教师在不影响教学及行政业务前提下,得利用公余时间进修,
不受「在服务学校满1年以上」之规定限制,请 查照。
说明:
一、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属各级公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在职进修学位实施要点」
第4点规定:「教师申请进修研究以在学校服务满一年以上者为限,其『服务满一年』
之计算,除服兵役年资不予采计外,以担任合格教师之学期起算至报考时之该学期结
束止。但新进教师已在原服务学校申请进修核准者,不在此限。」先予叙明。
二、迩来部分教师在担任本市正式教师前,业已前往各大专院校进修硕、博士学位,
经甄试录取为正式教师後,学业尚未完成,基於鼓励教师进修之目的,在不影响教学
及行政业务前提下,得利用公余时间进修,不受前揭实施要点第4点「服务满1年以上」
之规定限制。
正本:新北市各市立高中暨国民中小学含莺歌高职
副本: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国小教育科、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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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194.103
1F:推 belimon :谢谢喔 今天人事已经拿校长同意的签呈给我了 12/09 12:27
2F:→ belimon :她说教育处和她的解读不一样 应该OK了 12/09 12:27
3F:→ belimon :我问她这样是否会影响叙薪 她说叙薪和教育处无关... 12/09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