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yu (a fine frenzy)
看板Teacher
标题Re: [新闻&请益]离岛建设条例修法三读通过
时间Mon Jul 25 02:05:27 2011
※ 引述《EspanaSp ( ^-^*)》之铭言:
: 立法院3日三读通过离岛建设条例部分修正条文,规定中央政府编列预算补贴金门、
: 澎湖、马祖等离岛和台湾本岛之间的交通费,补贴金额不得低於票价的30%。
: 对於离岛地区学童的受教权,三读修正条文规定,离岛地区国民教育阶段初聘教师,
: 需服务4年以上,才能申请转调到台湾本岛地区学校。
请问一下 我是97新制的一般公费生
今年八月起到金门服务
这样也要受这个修正条文约束吗 ?
当初进师院的时候还没这项规定耶.......以为待三年左右积分到就可以调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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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5.254.62
1F:推 Jiton :应该是 待四年积分更高 不是吗? 07/25 06:27
2F:推 lou :非公费生考上绑四年,若公费生也一样年限,感觉很奇怪 07/25 09:09
3F:推 adyson1 :法律有不溯及既往原则 07/25 10:05
4F:→ lanyu :楼上请问 这样的意思是这个新法条不适用於我罗? 07/25 10:33
5F:推 clownclownn :公费生是属於行政契约,当初约定的条件,就照原条件 07/25 12:46
6F:→ louic :初聘四年..您尚未接聘..自初聘起算,应该适用本法。 07/25 20:55
7F:→ adyson1 :金门很爽的!能去几年无所谓啦!去厦大读硕士阿 07/26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