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paup (自在到骨子里)
看板Teacher
标题[请益] 教师请假以时计
时间Tue Jun 28 23:00:35 2011
根据教师请假规则第16条:按时请假者,以规定之出勤时间为准。
除此之外,目前的法规没有明确写明教师的工作时数。
询问过学校人事,却说只有兼任行政的老师(比照公务员)才是一天八小时
没有兼任行政的(包括导师跟专任)是七小时
但导师明明出勤时间就超过八小时啊?
请教板上有经验的老师,是否有请过以时数为计算单位的事病假
您当时的计算方式是?
假设是导师身分,请了累计56小时,结算会是七天或八天?
因为假若卡到14天的临界点,这计算差一天,就会影响考绩了。
请各位前辈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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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0.42.97
1F:→ wush : 这个就要自己去查各县市出勤差假管理要点 06/28 23:16
2F:→ wush : 有些县市不管教师有无兼行政,一律都是8小时为一天 06/28 23:16
3F:→ wush : 但确实有县市有分兼任行政或不兼行政 如苗栗县 06/28 23:17
4F:→ wush : 以各县市规定为准 06/28 23:17
5F:推 mimicat7013 :半天是指4小时(8~12点、12~16点),所以一天是8小时计 06/29 12:32
6F:→ mimicat7013 :以小时计算之事病假,总结後不足半天仍以半天计算 06/29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