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ukyo (新.右京)
看板Teacher
标题[分享] 【100-06-22新闻稿】家长无权订定「教师工作守则」!
时间Thu Jun 23 22:08:41 2011
https://sites.google.com/a/kta.kh.edu.tw/indexpage/home/sys-message/impo
rtant-message/100-06-22xinwengaojiazhangwuquandingdingjiaoshigongzuoshouze
缩
http://ppt.cc/36-I
昨天(21日),媒体头版报导:在家长团体的催生下,「教师工作守则」草案出炉,其
中竟有「晚上10点前不得拒接家长电话」之荒谬规定!本会在此表达严正抗议:不论家长
团体或教育部,都无权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片面订定所谓「教师工作守则」!本会
也要提醒教育部:有关教师工时、教师之工作要求或工作条件,应依5月1日行政院公布施
行之《团体协约法》,由雇主与教师工会协议订定。政府不应带头违法!
昨天,教育部也立刻回应媒体报导,表示:「该草案仍在受委托单位研究阶段」、「教师
工作守则只是参考性质之规则」云云(参见附录);可见,教育部也了解「教师工作守则
」的法律定位。或许,媒体的报导真的只是媒体自己的新闻炒作,而不是教育部释放的风
向球吧!?
当然,为了清楚界定「教师工作的范围」,以免许多「似是而非的教师工作」(例如:担
任交通导护工作、维持早自习秩序、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等等)被无限上纲或争执不休,
本会同意应订定规范;但是,凡有「工作要求」,就应有「工作条件」;规定义务,也应
该明定权利。例如,如果规定「晚上10点前不得拒接家长电话」,也应该有类似「无法处
理之家长电话,应交由某某人(例如校长)或某某单位(例如教育局)处理,该单位不得
拒绝」的规定。但本会重申:这一切都该回归《团体协约法》的协商机制!
然而,本会愿意诚心的指出:教育之所以被称为「良心事业」,在於:「教育爱」很难用
「规定」或「工作守则」来要求;把老师当成「夥计」来管理,将浇熄老师们的教育热情
!当「下班後的工作」(例如「晚上接家长电话」)成为规定之後,老师们「对学生的爱
心」或「对教育的使命感」恐将消失殆尽。就像丈夫如果订定「妻子工作守则」,要求妻
子一定要煮饭、洗衣服…,那麽,妻子对丈夫、对家庭的爱意和责任感也将消失殆尽。
或许,教育界确有极少数不肖的教育人员,但比较好的方式应是用有效的方法淘汰不肖者
,而不是把所有老师当「贼」来防!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75.180.87.75
1F:推 ntnufu :推最後一段话 06/24 08:08
2F:推 amin82 :教育部长下台,以示负责 06/24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