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nuspam (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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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教师工作守则》有感
时间Tue Jun 21 23:01:52 2011
我想今天有则新闻会吸引大多数国中小学
教师的目光,那就是「晚上十点前教师不得拒
接电话」,虽然绝大多数媒体都是如此下标题,
但统筹拟订的全国家长团 体联盟的说法是:
「不得拒绝於课後(晚上10时前)和家长沟通
联系」许多争论着重在这个规定应不应该、合
不合理。说老实话,看到这则规定我第一反应
就是「不爽」,但我的不爽不是情绪化的反弹,
而是因为这个规定所传递的讯息。
「不得拒绝」所隐含的讯息
首先,不爽不是因为「我十点以後拒接家
长电话」,而是这则规定背後所隐含的「自我中
心」与「不尊重」。以我个人来说,就算晚上十
二点都愿意接家长电 话,因为会在这样的时间
打电话来,除非是把教师当24H客服人员的怪
兽家长,否则来电者应该想处理极为重要的
事,我愿意接。但「我愿意」不等於「我应 该」,
「有教师愿意」更不等於「所有教师应该」。
「愿意」是个人行为,但如果要论「应不
应该」,就是法律规范的层次。一件「我愿意」
的事情,却被别人用「你应该」来要求,谁的
心情会好?
在倡导「正向管教」、「正向评语」的「正
向教育」时代,教师工作守则却使用了「不得
拒绝」这个令人反感的负面语句,十点前教师
「必须接」家长电话,那就是「应该接」罗!
而我就想问「应该的理由是什麽?」
依照前一阵子讨论的教师工时制规定,以
及这次的教师工作守则,教师早上八点上班、
下午四点下班,那麽其余的时间就是「非上班
时间」。在「非上班时间」 接家长电话,花时
间与家长沟通,如果是「应该做的事」,那这算
不算工作?算加班时间吗?我可不可以依照家
长来电的长短,以及後续处理花费的时间申请
加班费 用?有时候接了电话还没完,必须立即
处理。例如我曾经星期六晚上听演唱会时接到
家长电话:「小孩跷家了」。我花了快一个小时
打手机给其他同学问相关线索, 最後终於辗转
联络上跷家的孩子,再回报家长请他们放心。
这是「我愿意」做的,但我现在更想知道,这
是不是别人要求「我应该做的」?
我该不该接电话?照前述的工作守则,超
过十点,我可以不接。我该不该做後续的处理?
前述的工作守则可没说。那麽打手机的费用自
己认了?还是有补贴?没 规定。法律没规定的
事,大多数人却会期待教师这麽做,Why?但
「期待」等於「应该」吗?做这些事,算不算
工作?若不是工作,我可以凭自身意志决定做
不做 罗?如果没人可以给我答案,那麽推动工
时制不过是烟雾罢了!
计较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
一定会有人说:「你们当老师的人,干嘛这
麽计较?这样怎麽教学生?」这就是我非常非
常非常想说的:「对於教师的道德期待」与「法
律上的权利义务」是两回事。
你可以「期待」老师为教育鞠躬尽瘁、死
而後已,「期待」老师视学生为己出、呵护备至,
并且认为十点、十二点、凌晨、假期中还愿意
处理学生问题的老师是 「好老师」。但在法律
上,并没有要求教师必须将自己的生命「全部」
奉献给工作,教师尽法律上的义务,也享有法
律上的权利。每次报章媒体总说:「社会大众对
於教师有比较高的道德标准……」,我相信许多
教师也是这样自我期许,但教育人员的神圣化
形象是社会塑造的,而不是法律规范的。「尽责」
是法律层次,「奉 献」是道德层次。有时候神
圣化的外衣成了教师的枷锁,教师被期许要有
奉献精神,不要这麽计较,却得不到相对应的
尊重。教师下班後的生活应该受到「尊重」, 这
也是对其家庭的尊重,因为依照工时制,教师
已经下班了。认为教师下班後应该如何如何,
这是「道德期待」,而不是「法律义务」。没有
搞清楚之间的差别,只 是让彼此在期待落空的
情况下继续误会下去!
再回到所谓的教师工作守则,其实「晚上
十点前教师不得拒接家长电话」是一种狭隘观
点下的产物,拟这条规定的人实在不怎麽高
明。我想原初的重点在於「亲师沟通」,那麽
只需要求教师必须与家长协定联系时间就好
了,何必订这麽细琐的条文?如果这样订,那
晚上十一点就可以拒接电话罗?早上七点半
呢?在校的备课 时间呢?订了这种狭隘的条
文,解决一个无聊的问题,却忽略其他层面的
考量,反而制造更多纷争,实在是没事找事做。
我想关键在於教师是否告知适当的联络方
式与时间,让家长可以顺利地与教师沟通。例
如大学教授通常订有学生谘询时间(office
hours),学生可利用这个时间与老师讨论,国
中小学教师当然也可以自订「亲师沟通时间」,
然後在开学时公告周知。家长知道何时可以找
到教师,教师既定 的教学事务也不会受干扰,
这不是很好吗?那麽有人会问,如果临时有重
要的事呢?若真是如此,我想大多数教师不会
冷酷无情地「拒接」电话,但这是道德层次, 这
是弹性处理,而不该是常态。常态应该是「教
师与家长之间有适切的联系管道」,而不该是
「教师在晚上十点之前必须接家长的电话」。
有教师表示,真的会在晚上打电话的家长
也不多,所以对他没有太大困扰。或许,但这
是就个别影响层面来说,当下如此,後续的群
体效应会如何?如果真的规 定「晚上十点前,
教师不得拒接电话」,那麽晚上打电话的家长会
不会增加?家长因为白天工作忙,那就等晚上
再来联系吧!反正老师应该接电话......某些
事情一旦变成「理所当然」之事,原有的礼貌
与尊重就被淡忘了,变成我下班後打电话是天
经地义,你下班後不接电话是你不对。亲师沟
通有必要走到这般地步吗?
「教师工作守则」谁来订?怎麽订?怎麽用?
或许有人觉得我小题大作,接不接电话有
什麽好讨论的,但我真正在乎的是「条文拟定
者」的心态与逻辑,而这个教师工作守则是怎
麽出现的?谁来订?怎麽 订?根据新闻报
导,这个「教师工作守则」草案是教育部委托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以下简称全家盟)订定
的。或许是我孤陋寡闻,我以为教师工作守则
应该是教 师团体制订,或是掌管教师职权的单
位来订,教育部自己该做的事不做,怎麽会「委
托」家长团体来订呢?我不是质疑全家盟的能
力,而是质疑他们的立场,他们对教师的预设
会不会影响拟定过程?
当然全家盟也找了各方代表来开会,并且
办了三场公听会,在活动文件中他们写到:「全
国家长团体联盟将邀请各县市家长团体、教师
团体、校长团体及专家学者等代表,整合各界
相关建议与期 待,广纳多方意见。」但南区公
听会在6月15日,北区与中区二场在6月19
日,公听会一办完,20日就有国语日报报导,
21日则有多家媒体刊登讯息,短短 的时间
内,全家盟就汇整好两场公听会的发言,广纳
多方意见定出草案?若不是如此,办完公听会
後还是拿原本的草案来公告,那麽办公听会只
是让大家「一起 听」,那有什麽用处?
关於「教师工作守则」怎麽用?经过网路
查询,教育部委托全家盟拟定的其实是「教师
工作守则参考事项」,但媒体报导都是「教师工
作守则草案」,那麽被遗 忘的「参考事项」到
底什麽意思?仅供参考吗?透过今天媒体报
导,一般民众可能都觉得这份文件「明确规范
教师工作权责」,并且可能开始用这些标准要求
教师, 结果教育部却说「将再邀集学者专家和
各县市教育处研议,确定後就可以提供各县市
参考,并订定因地制宜和符合学校需求的版
本。」教育部又说明,教师工作守则 不具强制
性,以後学校也可自行斟酌情况调整。大费周
章订一个可以不用遵守的东西,好像对大家有
个交代,我已经宣导理念了,做不做随你。我
猜想之後若有县市 或学校不采纳这套教师工
作守则,可能会有官员跳出来说「尊重,但深
表遗憾」。
或许「参考用」的「教师工作守则」可以
带来许多启发与反省,但我明白地说,教育部
在这件事上,实在没有担当。要嘛就什麽都不
要管,让县市、学校、教师 团体自己去订。若
觉得有很重要的原则必须坚守,那就明确订出
规范,遵循法律授权的原则,再交给各县市「因
地制宜」。现在教育部委托别的单位搞了一个非
常琐 碎的草案,然後说即使版本确定了,也不
具强制性,只是提供各县市参考。我实在不知
道该怎麽批评了……我觉得教育部把自己演孬
了,但孬的很有技巧,自己不上 第一线,让家
长团体当先锋,台面上有政绩、有作为,能够
讨好某些不了解状况的人,实际上把烂摊子丢
给县市、学校与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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