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stpost (巴洛克)
看板Teacher
标题Re: [新闻] 老师时限内需接电话 教部否认
时间Tue Jun 21 22:27:15 2011
联合报的文章在这里
晚上10点前 老师不得拒接家长电话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325913&pno=1
好像有高达七页的留言
其中一位的留言 可以说是比较理性的:
老师也需要有人权,也应当有隐私。硬要规定老师公布私人电话及十点前不得拒接家长电
话,似乎有点侵犯老师的人权与隐私,要不要请大法官先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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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全体公务人员是否也要一体适用,业务承办人员,晚上十点前,不得拒接民众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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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好像没有看到那个行业的人员一定要留私人电话
酒店小姐没有
公务员也没有
今称为老师也者
比酒店小姐不如
比公务员也不如
真是可喜可贺 可悲可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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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42.72.94.236
1F:推 forhealth :大概跟拉保险的同等级 = = 06/21 22:33
2F:推 a000tt :应该跟房仲一样 06/21 22:34
3F:推 elpmet :保险业务员名片上的电话 是公司配的电话 非私人号码 06/21 22:35
4F:→ laggla :不用释宪了...直接违反劳基法... 06/21 22:48
5F:推 Allison :这种事大概就像劳工节不放假的理由一样 说教师非劳工 06/21 22:52
6F:→ Allison :不适用劳基法?? 06/21 22:52
7F:推 Dalaia :劳工节不适用 教师节不准放 好悲 06/21 23:10
8F:推 trueonly :我觉得 应该先把教师属於公家还是其他体系搞清楚 06/21 23:30
9F:→ trueonly :有本事就叫他们把法条全部都列在法律上 06/21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