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y0806 (A ZA A ZA FIGHTING)
看板Teacher
标题Re: [请益] 学校可以强迫接组长吗?
时间Fri Jun 19 21:34:41 2009
※ 引述《zxcvc (找房子)》之铭言:
: 目前我是学校的现任组长,但其他老师都没有意愿当组长
: 我们也没有轮调机制,就由我这个菜鸟来当
: 我担心我呈上签呈 主任和校长也不愿意签
: 因为他们倾向由我来接,这样一来是不是表示
: 就算我不接聘书,也是直接由我来做
: 想请问大家, 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怎麽办?
: 谢谢大家的帮忙~~~~
教师法第十七条有规定教师的义务
第 十七 条 教师除应遵守法令履行聘约外,并负有下列义务:
一、 遵守聘约规定,维护校誉。
二、 积极维护学生受教之权益。
三、 依有关法令及学校安排之课程,实施教学活动。
四、 辅导或管教学生,导引其适性发展,并培养其健全人格。
五、 从事与教学有关之研究、进修。
六、 严守职分,本於良知,发扬师道及专业精神。
七、 依有关法令参与学校学术、行政工作及社会教育活动。
八、 非依法律规定不得泄漏学生个人或其家庭资料。
九、 担任导师。
十、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规定应尽之义务。
前项第四款及第九款之办法,由各校校务会议定之。
并未提及当组长是义务
只有说导师是义务
所以说你死不接组长 学校也无可奈何 只是会黑掉或者考绩给你打乙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1.13.80
1F:→ Jacky0806 :不过第七款 要看学校依什麽条文让你做行政工作 06/19 21:36
2F:→ Jacky0806 :但参与行政工作并不等於一定要接组长吧 06/19 21:38
3F:→ Jacky0806 :协助行政也算是参与 06/19 21:39
4F:→ arsa :第7款就卡死你了! 还要什麽法令! 06/19 21:55
5F:→ arsa :组长,主任只是"行政工作"中的职务名称,不要想太多@ 06/19 22:00
6F:推 arsa :各级学校的组织员额配置,明确规定那些职务要由"教师" 06/19 22:05
7F:→ arsa :兼任~ 06/19 22:07
8F:→ arsa :所以不要拿自己的工作跟学校玩,行政诉讼很麻烦的~ 06/19 22:08
9F:→ Jacky0806 :"参与"的定义 请国文老师来解释清楚 06/19 22:27
10F:→ Jacky0806 :明确规定那些职务要由"教师"兼任 这不代表就是义务 06/19 22:30
11F:→ sandwich1028:"只是会黑掉或者考绩给你打乙等" 如果不在乎这个那就 06/19 22:41
12F:→ sandwich1028:无敌了..不过很少人不在乎考绩吧.还有.死不接当然可 06/19 22:42
13F:→ sandwich1028:以.但校长主任心眼够小.真要搞你有的是机会 06/19 22:43
14F:推 FT6034 :一、 遵守聘约规定,维护校誉。 06/20 08:48
15F:→ FT6034 :我的聘约中有提到校长得聘任教师兼任行政工作 06/20 08:50
16F:推 shann2003jp :"得"聘任是当然的啊,问题是教师"须"接受吗? 06/20 14:33
17F:→ shann2003jp :我觉得其实是有模糊的空间.... 06/20 14:34
18F:→ cuctus :还要看县府的行政命令 嘉义县可是明白列出来喔 06/20 15:48
19F:→ silentsand :以前省教育厅时代有给基隆市解释函,提到校内人事权属 11/14 10:54
20F:→ silentsand :於校长,任何人或人和组织不得以法规限制此一部分的权 11/14 10:54
21F:→ silentsand :力,也就是校长握有人事权,而依此职务分配办法是违法 11/14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