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credstone ()
看板Teacher
标题Re: [请益] 学生家长在自己的部落格散播不实谣言 ꔠ…
时间Sun Nov 4 01:34:25 2007
※ 引述《ank (人生几何快乐足矣)》之铭言:
: 学校有一位学生的家长~
: 自己的小孩自哪一间学校就会去挖学校一些缺失去告学校
: 曾经有一间学校他小孩读一学期的期间救被家长告了70几条罪状!
: 这个学生最後到了我们学校!
: 当然也是有许多的纠纷
: 不过大部分都挡在主任那里~我们一般老师不太知情
: 最近有老师问我~若家长在部落格上散播不时的谣言
: 或毁谤
: 可有什麽法律条文可以适用
请参看小弟针对文章主题《小朋友在报台的干讦》篇所做的回应
刑事责任方面:
若具体指称且散布於众,破坏他人名誉
符合刑法310条的毁谤
刑法310【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毁谤罪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但因属告诉乃论
须被害人主动去提告,检调才能发动刑罚权
民事责任方面:
另外,该被害人可因名誉受损
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当金钱
刑事、民事各可单独提出
你可以只提刑事、也可以只提民事
当然你也可以两者都提
或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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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三千横世态
玉骨冰心纵苍穹
风节自古如残照
青袍一舞笑人庸 魔界第一军师 白无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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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9.142.193
※ 编辑: sacredstone 来自: 61.59.142.193 (11/04 01:35)
※ 编辑: sacredstone 来自: 61.59.142.193 (11/04 01:38)
※ 编辑: sacredstone 来自: 61.59.142.193 (11/04 01:39)
※ 编辑: sacredstone 来自: 61.59.142.193 (11/04 01:41)
※ 编辑: sacredstone 来自: 59.104.28.185 (11/04 08:03)
1F:推 abercronbie:采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比较好 因为单采民事诉讼 要缴裁 11/04 14:19
2F:→ abercronbie:判费 如果是附带请求则不须缴纳 11/04 14:19
3F:→ sacredstone:你真内行 11/04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