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niro (好想放假)
看板Teacher
标题Re: [国中] 学生要去管训
时间Sat Nov 18 12:17:31 2006
※ 引述《ChamberYe (Chamber)》之铭言:
: ※ 引述《doggy (doggy)》之铭言:
: : 唉 乱七八糟的国二女生
: : 偷脚踏车被抓 目前已经跷家跑去网友家住@_@
: : 现在确定要被送去管训
: : 很怕出来後会助长她的气势更加威风
: : 听说进去的通常都会更坏
: : 有老师有相关经验吗?
: 没多久前敝校刚复学一个管训过的。
: 目前的行为比中辍前还算乖,之前很喜欢顶撞老师,甚至连主任都敢顶撞。
: 他不乖时学校的警告方式是"要再送他回去管训",他马上就噤口。
: 因为他有说过在那里的日子很苦没自由,不想再回去。
: 不过前几天又被我抓到在楼梯口跟一群抽烟的混在一起。
: 我倒是觉得在学校比去管训变坏的机率更高。
怎麽看怎麽觉得不对耶!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沿革,民国五十一年一月十九日
制定全文80条,其中第一条「少年
管训处分及少年刑事案件之处理,依本法之
规定,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法律。」,一直到民国六十九年六月二十日修
正後,这一条都没有变,但是在民国八十六年十月二日大修之後,已经由「以
罚代教」演变为「以教育代替处罚,以辅导代替管训」的精神(郭静晃、吴幸
玲,2003),八十六年十月二日修正後第一条变为「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
长,调整其成长环境,并矫治其性格,特制定本法。」,自此之後,「
管训」
这个处分就消失了,贵校怎麽会
刚复学一个管训过的呢?
注:
郭静晃、吴幸玲(2003)。犯罪儿童少年之安置辅导。刑事政策犯罪研究论文
集(六),台北市:法务部。撷取自:
http://www.moj.gov.tw/public/Attachment/moj/upload/6-3.pdf
论文集资讯:
http://open.nat.gov.tw/OpenFront/gpnet/newbook_view.jsp?gpn=100920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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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人格」才是人生最大的财富与幸福的保证,
我愿我的所做所为,可以让孩子们朝这个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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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6.96.152
※ 编辑: buniro 来自: 219.86.99.19 (11/18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