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r0813 (dir0813)
看板Teacher
标题Re: [分享] 连小孩也中毒了...
时间Thu Oct 5 12:12:55 2006
※ 引述《piggyh ( )》之铭言:
: 我教小二 今天在上生字
: 上到"挥"这个字 照例请小朋友造词
: A生举手:指挥
: 我:恩 很好 每天早上有谁会在路上指挥交通阿?
: 小朋友:爱心妈妈 替代役哥哥 交通警察~
: 我:那除了指挥交通 还有什麽东西也需要指挥呢?
: 其实心里是希望他们说乐队之类的
: 没想到这时竟然五六个小朋友异口同声的说:"倒扁现场~~~~~~"
: 然後就开始很乐的在那边"阿扁 下台! 阿扁 下台!~~~~"
: 我:.................(你们也太跟得上流行了吧...囧)
我六年级,我们班已经玩了两个星期了
这议题已经不新鲜了,我们班目前在疯王建民
一堆小笨蛋拿乐乐棒球在投不会掉下来的伸卡球
不过老师真的不好当
这种争议性问题不知道该怎麽让他们建立价值观
我自己作法是:
1、在司法没宣判前,我们不可以说谁对谁错!
2、国家元首有所谓的法律免责权,这是宪法给的权力
3、这种倒扁活动有申请,是合法的,未申请的则是非法集会
4、用这种方式让元首下台并不正确,要利用选票
进行选举、罢免、创制、复决,这样才是真正的民主制度
5、法律规定学校不可以有政治活动,所以任何倒扁口号
旗帜、贴纸、手势、物品,一律不得出现在我们教室里面
不知道各位是怎麽进行这种价值判断的
不要说老师不能提政治,我们即使不提政治
该懂得法律和价值观也是要协助学生建立的
不然放任他们任由媒体乱教、乱喊
不是更麻烦吗?
虽然....我是倒扁的
看阿扁极度不爽
哈哈哈,一直说谎当好人骗学生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0.211.253
1F:推 evendie:推有理性的老师! ^^ 10/05 13:16
2F:推 ilumi:不是法律免责权 是刑事豁免权 且在卸任後还是得追究 10/05 14:05
3F:推 pondera:1 4 乱教 学生作弊 无司法审判 谁对谁错? 10/05 14:17
4F:推 advr:看来三楼对司法审判跟老师惩处权有所误解。 10/05 14:20
5F:推 gingerchen:三楼真是过度解读.... 10/05 17:25
6F:推 zamp:我倒觉得三楼讲的有道理 法官判了 就可以讲谁对谁错吗? 10/05 17:42
7F:→ ilumi:那麽老师判断的?就又都一定是对的吗? 原po不涉入自己判断的 10/05 18:35
8F:→ ilumi:作法 算是蛮尊重各种不同意见的学生了 10/05 18:38
9F:推 advr:六楼要不要重修法律或公民?我可以钱算你便宜一点。 10/05 18:42
10F:推 zamp:要战吗? 楼上的有修过哪一种法? 法律判断的不是对错 法律 10/05 20:11
11F:→ zamp:只是行为的最低标准 「无罪的罪人」有听过这句话吗? 倒扁挺 10/05 20:15
12F:→ zamp:扁 国务机要费报假帐 用简单的对错来区分 太简化问题了 10/05 20:16
13F:→ pnpn:[不要把政治装到你的书包背到学校来] 我是这样说的(国中) 10/06 00:37
14F:推 advr:战?阁下先入为主,有"罪"推定的观念,个人不屑与你一战! 10/06 01:10
15F:→ advr:倘若你真是老师,实属台湾教育的悲哀。 10/06 01:12
16F:→ advr:试想若是底下学生对你比相同手势,你做何感想? 10/06 01:13
17F:推 eachau:三楼乱教 校规是特殊法 哪一个学校作弊不违反校规? 10/06 03:36
18F:→ eachau:不管政治如何 该把正确的态度告诉学生 没罪的罪人还是没罪 10/06 03:36
19F:推 zamp:「法律上的有罪无罪」与「是非对错」是两回事 我是老师 台湾 10/06 04:39
20F:→ zamp:的教育被advr网友您说的很悲哀~ 可惜你没能好好论述你的理由 10/06 04:42
21F:→ zamp:就轻易用出「重修」「算便宜一点」「悲哀」等情绪性字眼 10/06 04:44
22F:推 yukiboy:楼上的,照你这麽说,那乾脆废除法律算了 10/07 10:21
23F:→ yukiboy:要法官做什麽呢?反正他判的又不一定对 10/07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