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niro (沪唐平船竹)
看板Teacher
标题Re: [国中][高中]请问老师们都在那个blog空间呢?
时间Sun Sep 10 20:24:41 2006
※ 引述《alicezzz (*我爱儿童节*)》之铭言:
: 大家好! 我现在是国中的英语科的代课老师
: 我们学校的教学团队最近正在尝试弄blog
: 我知道无名有蛮多国小或儿美的老师的blog,他们的教学分享做的非常的好
: (每次看都觉得好感动呢!!!^^)
: 但是比较少看到国中英文老师的blog,不知道有没有人可以推荐的呢?
: 谢谢大家 ^^
用哪家都没关系,注意一下服务条款就好了,
千万不要用到「吃人够够」的Yahoo奇摩blog!
我可不是记恨它网拍要收钱,Yahoo奇摩所有
服务是共用同一个服务条款,上面载明使用者
上传到Yahoo的所有资讯,Yahoo都可以无偿转
用甚至再转授权给第三者(即使用来营利也不
须经过你同意),更过分的是,该条款还要求
使用者确保其上传内容并无侵害他人的着作
权,倘若Yahoo用了你的内容去营利,发生侵
害他人着作权的情况,Yahoo还可以向你求偿!
够狠吧!
可不是每一家网路服务提供者都这麽凶狠的喔!
Google就明示他们不主张拥有使用者内容的知识
产权。
我曾就这种类似定型化契约的服务条款请教过
法界人士,讨论是否有主张此种显不平等条款
无效的可能,但是似乎还没有办法。
──────────────────────
参照Yahoo!奇摩服务条款第18条:
http://tw.yahoo.com/info/utos.html
18. 您对Yahoo!奇摩之授权
若您无合法权利得授权他人使用、修改、重制、公
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某资料,并
将前述权利转授权第三人,请勿擅自将该资料上载、
传送、输入或提供予Yahoo!奇摩。任何资料一经您
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予Yahoo!奇摩时,视为您
已允许 Yahoo!奇摩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无
条件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
发行、公开发表该等资料,并得将前述权利转授权
他人,您对此绝无异议。您并应保证Yahoo!奇摩使
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
公开发表、转授权该等资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
之智慧财产权,否则应对Yahoo!奇摩负损害赔偿责
任(包括但不限於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
对照Google Mail服务条款第5点:
您的知识产权。
Google 并不会要求占有任何内容的所有权,
包含您上载、传输或存放在您 Gmail 帐户内
的任何文字、资料、资讯、图片、相片、音乐、
声音、视频或其他材料。除了向您提供本服务外,
我们将不会因为任何目的使用您的任何内容。
--
你也喜欢
登山或骑车吗?
http://0rz.net/b41Jz
一起来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1.229.40
1F:推 azman:不过yahoo没空间限制 很赞 09/10 20:27
2F:推 wantrv:有薄的风衣吗?...骑单车用的! 09/10 21:44
3F:推 KFCKIDD:想不到雅虎有这个缺失~不过我都用无名的 09/10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