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mp (coner)
看板Teacher
标题Re: [国小] 家长觉得孩子被我冤枉了~~
时间Wed Apr 26 21:12:10 2006
※ 引述《dumbbell (雅雅)》之铭言:
: 大家好~~
: 因为今天有孩子告诉我昨天吃完营养午餐後
: 某某人将水果往楼下丢
: 因为这个小孩已经犯了至少第三次了...
: 一时生气之下....
: 我在联络簿上写着:
: 某某妈妈您好~~
: 某某已多次将水果往楼下丢,
: 屡劝不听,希望妈妈您能多与他沟通爱物惜福的观念,
: 谢谢您!
: 结果我一回到家就接到孩子的妈所打来的
: 其实口气是非常和缓的
: 只是谈话内容是觉得我冤枉孩子
: 因为孩子告诉她说以前曾经丢过一次...昨天并没有丢水果
: 还掉眼泪...那妈妈相信了他
: 妈妈觉得是因为他之前丢过一次..所以再有这种事情发生应该是老师先入为主
: 不查明真相就怪他的孩子
: 希望我明天能安慰那个孩子~~让他释怀不觉得是被冤枉了.....
: 我的回应是告诉妈妈说因为有两位孩子都有看到这件事
: 所以我就认为孩子有做这件事
: 我其实还有跟家长说..那时我可能有点生气
: 所以联络簿上的措辞可能太直接了...真不好意思.....
: 但最後家长还是选择相信孩子....
: 那想请问各位老师有几个问题.......
: 第一...若真的是这个孩子有作...
: 我还要坚持我没有冤枉孩子吗?
: 还是跟孩子说老师愿意相信你...那你也要与老师约法三章..从此不再犯之类的
: 我会担心第一种作法可能会跟家长关系较不好
: 第二种作法可能会让孩子觉得只要在妈妈面前当个乖小孩,在学校就可以乱来了
: 附注一下..这孩子现在是五年级..他以前的老师打人打的很凶..
: 所以较不敢不规矩...可是我不想动棍子耶
: 还是有更好的方法呢
: 第二...想请问一下我在联络簿上的措词是否不太恰当呢?有没有更好的说法呢?
: 谢谢各位老师喔~~烦请帮我解惑一下~
一个基本原则:除非孩子认罪了,否则不要处罚他。
你疏忽了查证跟确认的动作,直接写联络簿「告状」,的确不妥。
一来有可能冤枉了小孩,
即使没有冤枉,也制造让小孩伪装闪躲的机会,
不管最後结局如何,对於你和家长间的互信都有某种程度的损害。
建议您好好把案子查清楚,
如果确认是该生所做,想办法让该生认错,
然後再致电家长说明情况,
并为自己未查证清楚,导致学生欺骗母亲道歉。
如果你不能让学生认错,你就必须跟家长认错,
诚恳说明你其实不确定是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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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理学生犯规的事情
一定会先让学生认错後 才会打电话跟家长说明整个状况跟我的处置方式
如果学生心不甘情不愿 你担心他回家後翻供
可以请他写在纸上 「签名画押」
同样的 如果你可以确定凶手就是某人 但他迟迟不肯认罪
也请他写自白书留下证据 如果事後有更直接的证据让该生不得不认
就依自白书的内容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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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个人经验 整治国中生还满有效的 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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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arius1979:推这一篇 治国小高年级和治国中生可用同一种方法 04/26 21:17
2F:推 may6033:推~~~很多实战重点~~~笔记中 04/26 22:03
3F:推 sarari:推处理方法~ 04/26 22:31
4F:推 eying10:我都叫小朋友自己写做错的事情在联络簿上面...写完我检查 04/26 23:04
5F:→ eying10:这样家长比较相信小孩真的犯错 而不会又替小孩找藉口 04/26 23:05
6F:→ ter3:家长都是维护自己的小孩的 先让他承认再告状会比较好 04/28 20:06
7F:→ ter3:若查不出来 你可以跟家长陈述两位学生说的话 并请他查明 04/28 20:08
8F:→ ter3:写联络簿尽量陈述事情 不要把情绪放进去 04/28 20:10
9F:→ ter3:我也会叫小孩子自己写 除非是很严重的事情才会自己写 04/28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