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lice (念书啦)
看板Teacher
标题[新闻]教师兼差搞直传销被投诉
时间Thu Sep 1 00:07:12 2005
根据爆料人士提供的资料,包括吴姓教师受奖照片、组织图、业绩表等,
直指镇昌国小吴老师自2001年5月开始即加入柏格精油亮碧思集团,因业绩
颇佳,去年10月晋升公爵,还开设「丽芳企业社」。今年6月该集团刊物
《柏格香颂》57期还以「传承佛心点亮人心」登载其绩效优异事蹟,文中更
明白指出吴老师出身教育界,她先生也受影响加入直销行列。
爆料者指出,不少镇昌国小同事、家长,都在吴老师游说下加入直销,动辄
花费数十万元,事後有会员想退货还屡遭刁难。
7月间,记者向镇昌国小前校长徐文通查证此事,他表示,未知悉此事。之後
他约谈吴老师夫妇,他们坦承从事直销。但吴老师强调,她是在校外、下课
时间协助她先生做直销。徐文通强调,校方会调查吴老师介入直销的情形,
必要时将召开教评会讨论。
事後徐文通调任其他国小,改由现任校长林庆信处理本案,受访时他低调
地说:「一切会依规定办理。」高雄市教育局督学室也回应:「先厘清相关
法令规定,一切依程序办理。」
对此,吴老师的先生代为回应,他坦承,吴老师课後确实参与直销经营,
但只是帮忙家中事业并不违法,既未妨碍教师职务,也未找学生家长加入会员。
他激动地表示,这一切是私人纠纷,有人假借家长名义,透过媒体打击他太太。
教育部人事处表示,1997年6月25日教育部解释令已明白规定,「教师参与传直销
与教学研究、社会公益无关,且有影响教学品质及教师形象,不宜参加。」
不可以营利为目的
人事处另提及,依据《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公立学校教师
兼职单位需以非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团体为主,同时不应与本质工作不相容或有损
教师形象等,故教师从事直销业已涉及违规,情节轻重需由学校教评会处理。
高雄市教育局人事室对於有教师做直销一事感到讶异,且对吴姓教师在直销公司
公然讲课、受访,并大剌剌刊载於刊物的行为,也初步认定有「投入太多时间及
影响教学品质之嫌」,人事室表示会派人到学校了解,并会依规定办理,同时也
呼吁其他家长向教育局具体检举。
报你知
兼职损教师形象
教育部人事处指出,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4条规定,专任教育人员,除
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外兼课或兼职。
教师兼职前需事先以书面报经学校核准,且逾申请期应重行申请,兼职内容不得
与本职工作性质不相容,或有损学校或教师形象之虞等,违者由学校教评会讨论
办理。
本文转载自苹果日报西元二OO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投诉与服务版
ps.教师兼差搞直销之前我早就依所学的法律认定违法,结果教育部引用的
条文跟我说的一样,本来就不可以搞的事情,只是教育界盛行包庇风气才会
积非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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