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obef (午後的山岚)
看板Teacher
标题Re: [问题] 想请问关於年终奖金
时间Fri Dec 17 18:00:17 2004
※ 引述《Iamhyde (optimistic)》之铭言:
: ※ 引述《niobef (午後的山岚)》之铭言:
: : 是这样的…我有听同事说只要12月有一天代课..
: : 就可以按照代课月份的比例领该年度的年终奖金
: : 因为他自己去年就是这样领到年终
: : 我今年1到6月底都在台北县的国小代课
: : 那12月份在基隆市某国小代一天的公假代课
: : 这样可以跟基隆申请年终吗..
: : 还是说台北县的只能跟台北县申请?
: : 现在有点混乱中
: : 拜托知道的人帮我解答一下
: : 感激不尽…谢谢
: 这是县市政府给的钱,所以基隆不会帮你付在台北代课的钱吧
可是我问的是年终奖金ㄟ
以下是我从人事行政局网站上下载的
93年12月份到职且於12月31日前离职未再担任军公教职务者,依下列规定办理:
发给单位
(一)93年12月份之在职人员,由其现职服务机关学校发给。
(二)93年12月2日以後调(转)任其他机关学校职务及离职再任其他机关学校职务者,
由新职服务机关学校发给。
(三)93年12月2日至同年月31日期间离职未再担任军公教职务者,由原服务机关学校发
给。
年资采计
(一)军公教人员93年12月仍在职者,不论其93年在职年资是否衔接,依下列规定,由
由新职服务机关学校依其93年实际在职月数合并计算後,按比例发给;其各月有
未满全月之畸零日数者,予以合并计算,并以30日折算一个月,所余未满30日之畸
零日数,以一个月计算:各级机关学校调(转)任人员暨离职再任人员,其在职
年资准予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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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amhyde:教师年终奖金就是县市政府给的阿 218.166.212.147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