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athenax (月下的雅典娜)
看板Taoyuan
标题[公告] 禁止消费券买卖文
时间Sun Jan 18 23:31:50 2009
一、禁止消费券买卖文
根据: 97.12.05 总统令 制定「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
中华民国九十七年十二月五日 华总一义字第 09700266001 号令
第 6 条
消费券不得找零、转售、
兑换现金、商品礼券、现金礼券,
或以电子、磁 力、光学等形式储存金钱价值使用。
消费券不得作为扣押、抵销、供担保或强制执行之标的。
所以各地方板也统一指示禁止消费券买卖文
请板友们小心注意
违者
水桶两周,请勿以身试法^.<
二、关於消费券
大家都知道嘛,一月十八日政府发放消费券,不管它对经济到底有没有帮助,
对我们来说,就是一月十八日会领到三千六百元,领到之後不管是***、
花掉、捐出来、送给我,反正就是要用掉v( ̄︶ ̄)y
为了让大家情报间互相交流而不影响板面,欢迎各位板友将有关消费券的资讯
『站内信』寄给板工群,板工群会将它整理成置底文喔ψ-(._. )>
如果板上PO文,请用『情报』的标题格式,板工群还是会将它整理成置底,
文章则视板面决定是否保留。
当然还是希望板友们多多提供情报喔v( ̄︶ ̄)y
消费券领取地点:
http://3600.moi.gov.tw/
若有疑问欢迎推文或站内信提出,感谢各位板友的配合<(_ _)>
还有消费的同时也别忘了帮我们填写置底文的绩效评分表喔,感谢各位*.\(>▽<)/.*
※ 编辑: moonathenax 来自: 219.84.232.21 (01/20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