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nyty (囧囧。)
看板Taoism
标题Re: [问题] 道教徒只能支持一男一女成家吗?
时间Wed Nov 30 23:06:01 2016
※ 引述《samed (peace)》之铭言:
: 阴阳相生是符合自然的
: 当人们因为自己的精神出现不符合自然的情况下 还要要求别人也赞同他们
: 就以正常人的立场来看 似乎不是很合理
: 改天 人跟兽的 人跟物的 也要求要立法保障他们婚姻的权利
: 是不是也应该比照办理
: 法律并没有立法禁止同性交往 也就是说并没有迫害他们的人权
: 个人认为就法律的目的 保障人权 这已经足够
: 修道在某些阶段甚至是要禁欲的 遑论不符自然的欲求
未免推文不利於阅读,末学直接回文。
1F:推 pennyty: 如果说修道到某个阶段是要禁慾的,那想必42.72.159.105 11/30 21:47
2F:→ pennyty: 不是每个人都会经历吧?要求无修之人行有42.72.159.105 11/30 21:47
3F:→ pennyty: 修之事是否有些方向错误?我以为修道是反 42.72.159.105 11/30 21:47
4F:→ pennyty: 求诸己,想有什麽境界,应是要求自己而非42.72.159.105 11/30 21:47
5F:→ pennyty: 外求。42.72.159.105 11/30 21:47
对他人自然不需要要求 只对自己如果是求道者来说
甚至各派都会有不同见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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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部分,承道兄所言,当某些规范於教派内部就有不同见解时,
想必就不是这麽适合用来规范所有人,不论教内或教外。
这种规范我们俗称道德标准。您後文也有提到道德的部分。
6F:推 pennyty: 若说阴阳相生属於自然,那麽阴阳未分天地42.72.159.105 11/30 21:55
7F:→ pennyty: 混沌之时是否自然?变为自然不变亦为自然 42.72.159.105 11/30 21:55
8F:→ pennyty: ,存为自然亡亦为自然。私以为,身为道子 42.72.159.105 11/30 21:55
9F:→ pennyty: ,不分别不执着,方是真本根。 42.72.159.105 11/30 21:55
道兄见地颇高 就道法 究竟意上来讲是的 某亦赞成道兄所言
而末学主要是就世间是否立法上来讲 提出一些个人见解
如果末学修为境界够 那立也可 不立也可 只是私以为不立 或许对整体人类来说
比较能保有基本的人伦道德 对於整体道教也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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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述,末学一并回复您。
一切世间法以变为常轨,从无变有乃至大有最後又归於无。
以我所修习的经典而言,我们应该关注的不会是整体人类,
而是我们该如何关注自己。
保有人伦道德很好,但应该是要求自己保有人伦道德,而非要求他人遵守。
提倡道德其实只代表道德早已沦丧。
在民法修正案还未通过的此时,社会比起50年前,道德显然较为沦丧。
原因就在於沦丧才是自然。
有兴就有衰,有始就有终。
所有的规则都是用来被打破的,因为所有的规则都是人创设的。
人会变,社会会变,道德观也会变;
所以婚姻制度真正变成一夫一妻也不过就近百年的事情而已。
而制度给予的是保障,如果别人有自己却没有的时候,争取才是自然。
追求平衡是人的本能,例如说钱赚得不够就更努力去赚。
所以当只有一男一女这样的组合可以结婚时,不想用这样的组合结婚的人自然会争取。
这是平衡,这是自然。
宗教不会因为民法972修改而毁灭,也不会因为不修改民法972而毁灭;
有人不信就会有人信奉,这是自然。
话说回来,婚姻跟宗教其实都是非常个人的议题。
所以如果信仰是自由的,婚姻应该也是。
自由代表可以自己决定,自然代表生来就是如此。
相较之下,宗教比起性向还更不自然一点。
毕竟我们不是生来就有信仰,而性向是无法後天改变的。
一点拙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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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推 purue: 君臣之道也不是天生的啊 拿五伦来当论点真 61.228.193.117 12/01 00:34
11F:→ purue: 是弱爆了 出来反抗的一堆鬼宗教协会都拿不 61.228.193.117 12/01 00:35
12F:→ purue: 出真正有办法说服人的论点 只会用宗教绑架 61.228.193.117 12/01 00:35
13F:→ purue: 基本上就是一群废物 61.228.193.117 12/01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