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sunday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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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黄帝四经》之二:《十大经》前道第十二
时间Sun Mar 13 07:52:18 2005
〔前道〕第十二
圣人举事也,合於天地,顺於民,祥於鬼神,使民同利,万夫赖之,所谓义
也。身载於前,主上用之,长利国家社稷,世利万夫百姓。天下名轩执国士於是
虚。壹言而利之者,士也;壹言而利国者,国士也。是故君子卑身以从道,知以
辩之,强以行之,责道以并世,柔身以待时。王公若知之,国家之幸也。
国大人众,强国也。若身载於後,主上不用之,则利国家社稷、万夫百姓。
王公而不知之,乃国家之不幸也。故王者不以幸治国,治国固有前道:上知天时,
下知地利,中知人事。善阴阳□□□□□□□□□□□□□□□□□□□□□,
名正者治,名奇者乱。正名不奇,奇名不立。正道不殆,可後可始。乃可小夫,
乃可国家。小夫得之以成,国家得之以宁。小国得之以守其野,大国得之以并兼
天下。
道有原而无端,用者实,弗用者空。合之而涅於美,循之而有常。古之贤者,
道是之行。知此道,地且天,鬼且人。以居军其军强,以居国其国昌。古之贤者,
道是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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