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rlddragon (风N   )
看板Taoism
标题[心得] 为道日损
时间Tue Mar 1 08:03:10 2005
「如何体道」─王师金凌
一、搁置知识
因智力之故,人从懵懂的生物状态跨入文明,而遭逢社会困境和自然困境。
整个困境的起因就在知识,因为文明是知识的建筑。如果要脱离困境,就不能在
知识上继续积累,即使积累关於脱离困境的知识亦然,它只会让人继续陷於困境
的漩涡。也不能抛弃知识,因为抛弃知识这个想法本身就是知识,这将自陷矛
盾。而必须搁置知识。搁置知识不是要放弃知识,毁弃文明。如果认为搁置知识
是放弃知识,毁弃文明,这个说法本身是矛盾的。因为放弃知识这个想法本身就
是知识。什麽是搁置知识?知识搁置之後会有什麽结果?是否社会困境和自然困
境就因此消解?
搁置知识是对知识不作真假、美丑、善恶的价值判断。《道德经》四十八章
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於无为。无为则无不为。」老子深
知文明是知识的积累,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仰赖不断的积累知识,因此说:「为学
日益」。体「道」是足以消融人的心灵困境的精神境界。如果说对「道」的体认
也是一种知识,则它是含容文明知识而又与之不同的另一种知识;如果说体
「道」是一种生活方式,则它是行於文明生活而又与之不同的另一种生活方式。
达到这样的知识或生活方式所用的方法和建构文明的方法截然相反,建构文明的
方法是积累知识,而体道的方法则是减损知识,而且是不断的减损。因此说
「损之又损」。然而「损」指什麽?它是怎样的活动?
二 损的对象
「损」预设了被「损」的对象,对象有何可「损」?对象呈现在意识时,有
四种状态:一是认识它,二是对它作真假、或美丑、或善恶的价值判断,三是激
起占有或控制它的欲望,四是欲望满足或不满足所带来的情绪、情感。
当意识中呈现一对象时,同时认识这个对象,也许认识得不够完整、清晰,
至少知道有这个对象。由於文化经验之故,这个对象常落在文化的价值体系中,
而显出真假、或美丑、或善恶。当对象呈现在意识时,判断随之。即使因认识不
足,而一时难以判断,判断之意已起。由於深固的欲望习性,如果是生理欲望的
对象,便容易起吞噬或占有之欲。如果是心理欲望的对象,便容易起控制之欲。
吞噬或占有显出据心,将对象据为己有。控制则显出胜心,意不在将对象据为己
有,而在操纵、支配对象,以显其权力。
据心和胜心是人的生物本性和社会本性。人的社会困境和自然困境的起因就
在据心和胜心,因此,要「损」的不是关於对象的知识,而是占有欲和权力欲。
这些欲望又以价值判断为基础,如果没有价值判断,欲望将无法选择其对象。因
此,要「损」的不只是占有欲和权力欲,还有价值判断。
可是「损」占有欲、权力欲和价值判断时,这「损」的意念本身就是个欲望,
也必须被「损」。因此,「损之又损」包含了两个层次的对象,前者所损的对象
是占有欲、权力欲和真假、美丑、善恶等价值判断,後者所损的对象是「损」的
意念本身。这两种损的对象所用的工夫不同。当所损的对象是占有欲、权力欲和
真假、美丑、善恶等价值判断时,其工夫如何?当所损的对象是损的意念本身时,
需起另一损的意念,如此则陷於无穷後退,那麽消弭无穷後退的工夫如何?这两
个问题是「损之又损」的关键问题。况且在损的工夫中,如何知道已完成损的工
夫?依据《道德经》「损之又损,以至於无为」的说法,损的工夫在无为的精神
境界时完成。而无为是怎样的精神境界?这是第三个问题。
三 损的工夫和作用
人的占有欲、权力欲和真假、美丑、善恶等价值判断外显为言语和行为时,
其目标在欲望的满足,它和损的工夫是矛盾的,因此,也不可能从事损的工夫。
如果要从事损的工夫,就必须暂停这些外显的言语和行为。一旦暂停这些外显的
言语和行为,则知识、占有欲、权力欲和真假、美丑、善恶等价值判断就存在於
意识(心)中,於是损的工夫必须以意识中的这些知识、占有欲、权力欲和真假、
美丑、善恶等价值判断为对象。
这些对象(欲望内容)在意识中的状态是强烈的,如走马灯快速变化的,於是意
识处於躁动不安的状态。当人反省时,并不喜欢这种躁动不安的状态,因此想要
或必须消除种躁动不安。其方法就是使这些意识内容单纯化和美化。单纯化是为
了对治意识内容走马灯似的快速变化,美化则是为了对治躁动不安。当意识内容
是属於真假的事物时,容易使意识追寻究竟的真,直到寻获为止,而又另起一真
假事物,如是循环不止。於是仍有较弱的躁动不安。当意识内容属於善恶的对象
时,一方面在知识上欲辨其究竟,另一方面念及恶时,易起愤慨,於是仍有较弱
的躁动不安。如果意识对象属於美的事物,容易浸润其中,少作追寻究竟的思维,
即使念及丑的事物,也因不喜而转移至美的事物,少作追寻究竟的思维,於是躁
动不安渐次轻微。使意识内容单纯化、美化的方法就是集中意识观照一美的事物。
(即制心一处。)然而如何选择美的事物?
《道德经》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美的事物就在其
中的法地与法天。「地法天」意即「人法天」,为修辞之故而称「地法天」。所
谓法地,是以大地之物为意识之内观照的对象。大地上的自然物不以社会上各种
价值之姿成为欲望对象而呈现於意识之中,人不易从中生起占有欲和权力欲。观
照既久而深,则欲望渐淡渐消。此即损的初步工夫。然而法地之时的愉悦之感、
美感仍然可以成为欲望对象而执着於此愉悦之境,於是需要进而法天。天是广大
无垠的,上有日月星辰,有风云碧空,其性虚而涵容一切,占有欲和权力欲丝毫
无法沾附。观照既久而深,心则逐渐虚静、清明。由此而观,法地和法天的作用
不同。法地如截断众流,(众流喻纷然杂陈的欲望。)法天则是光明天下。(光
喻清净本性。)可是法天而清明也可以成为欲望对象而执着於此,於是必须进而
法道。道心超乎法地的愉悦和法天的清明。可是有道可法,则有所执,执於道。
因此必须消融对道的执着,於是有道法自然。道法自然即一切本然,即无道可
法。如是才能臻於无为,也是损的极致。
法地与法天对「为学日益」而言,是损;对自身的意识活动而言,则是观。
法地以对治胜心、据心为主,法天则以显露虚静本性为主。不论从损或观来看,
都有能损和所损或能观和所观之别,则能损或能观都必须再损或再观,於是陷入
无穷後退。而消弭无穷後退的方法就是无为。无为不是与有为相对,而是超乎有
为,如果与有为相对,则仍须对无为施以「无」的工夫,如是仍然陷於无穷後退。
此即《道德经》「损之又损,以至於无为」的意义,「无为」在此是消弭「损」
的无穷後退的方法,同时也是究竟的境界。【这也是《庄子‧养生主》「为善勿
近名,为恶勿近刑,缘督以为经」的深意所在。又比较「身如菩提树,心如明镜
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与「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二者之别。又《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是诸法空相,不生不
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
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
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亦是此意。其理犹如阳光呈
露,云雾自然消散,而不是扫除云雾以使阳光呈露。】
四、体道的境界和世界
在无为的境界中,由於无对,因此涵容一切,名为虚静。此际,虚静即心,
心即虚静,心与虚静不二。就言说而言,可以说心处虚静或虚静在心,心与虚静
不一。
在虚静境界中,心可常住於此,也可以动而观此世界。如果动而观此世界,
将随所观层面不同,而对此或彼层面的世界有不同的究竟智慧。《道德经》说:
「致虚寂,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道德经》第一章又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有,名天地之始;
无名万物之母。故常有,以观其徼;常无,以观其妙。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
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由於虚静即心,心即虚静,因此浑然为一。【浑
然为一则「不二」,也是「不一」。若说「不一」,则心中有二,始能辨其为一,
因此「非一」。若说「非一」,则是「二」或不可言说。因此浑然为一是「一而
非一」。】
当处虚静而观世界时,既知其多,又知其本於「一」。那麽如何说明其多而
本於一?万物虽多,所同者为存在。寻绎万物所以存在之理,而知其理是「有」。
然而万物的存在处於生灭之间,已生之前和既灭之後是非存在,如何说明此非存
在的概念?万物所以有「非存在」,必有其理,此理不能是「有」。「非存在」
与「存在」是相对的概念,既以「有」表存在之理,因此,以「无」表此「非存
在」之理。「无」是个可能性的概念。万物出有入无,周流不息,这就是复。而
可能性(无)是存在的基础,因此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正因周流不息,
观有之时,旋即归於无。观无之时,又旋即出有,因些说「故常有,以观其徼;
常无,以观其妙」。「常」有时时之义。但是既有「有」,又有「无」,则为二,
而不是处虚静之时的浑然为一。那麽「有」与「无」所以然之理是什麽?「有」
不能是「无」的原理,如果以「有」是「无」的原理,则「无」的原理必归於
「有」,如是则陷於循环。因此,「有」与「无」的原理必须本於浑然之一。浑
然之一则名为「道」。【按:「有,名万物之母。」意谓以「有」指称天地万物所
以存在之理。天地万物不论其殊异如何,由直观可知天地万物的共性是「存在」,那麽
天地万物为什麽能够存在?如果从时序、历程追溯使天地万物存在的最後因,则这个最
後因仍然是个存在物,仍然需要追溯使其存在的原因,从部分预设整体的思维法则来探
索,天地万物(存在物)是部分的,因此有个「非存在物的整体」作为天地万物所以
能够存在的原因,这「非存在物的整体」是个「理」(物循理而有而动,所以名
为「理」),可称为「有」。「母」以生子,以「有」与天地万物比喻即是「有
,名万物之母。」;但是「有」不是「道」,「道」是永恒者(常)、整体者、
无限者、圆满者,「有」只呈现天地万物所以存在之理,而天地万物不只存在而
已,又有生灭现象,「存在」只呈现了天地万物的一面,是部分的,而「道」却
是整体的,所以「有」不是「道」。
天地万物既有存在,又有生灭现象,何以能够有此「生灭现象」?再由「部分
预设整体的」思维法则,亦有个「非存在物的整体」作为天地万物所以能够生灭
的原因,它也是个「理」,可称为「无」。何以称之为「无」?天地万物,就个
体而言,虽然有灭,却生生不息,生之前与灭之後是无限可能的领域,而不是彻
底否定的虚无领域,若是彻底否定的虚无领域,则不可能有生,遑论生生不息,
这个无限可能的领域未有存在物,却不是彻底否定的虚无,因此,老子称之为
「无」。天地万物都因此「无」而有「生」,此「生」在存在历程中是个开端,
即「始」,所以说:「无,名天地之始。」意谓「无」是天地万物所以有始之理。
何以老子所谓的「无」不是彻底否定的「灭之理」?因为「灭之理」本身是个矛
盾的观念。「灭」此一思想的意义是「生」的否定,「有」的否定,是彻底否定
的空无,但是「灭」此一思想本身却是「有」,「灭之理」本身却是「有」。所
以主张「灭之理」(彻底否定)就必须同时主张「有(肯定)灭之理」。人不能
主张「有此」,同时主张「无此」,这是矛盾的,所以不能有所谓彻底否定的
「灭之理」。
既然天地万物的存在和生灭(生生不息)所以可能之理是「有」和「无」,而
「有」和「无」为二,则仍然是部分的,不能作为天地万物所以存在、活动、生
灭的最後因。二者既然是部分的,则预设了整体者,这最後的整体者,可以称为
「道」。】若从虚静观此世界而言,此浑然之一不可定执,因为所观世界出有入无,
周流不息,无「一」可握,无「道」可执。因此道德经说:「此二者(有与无)同出而
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玄之又玄表此「一」或「道」不可定执。由
此可知,「玄」是体道的方法,即「道法自然」,「道」是处虚静时所观的世界万物生
灭的原理,有、无则是万物所以存在,所以生灭之理。
这是《道德经》所观世界的一个层面,而显出万物出有入无的玄道。它成为
一种形上学。《道德经》又说:「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
辞。」这又是《道德经》所观世界的另一个层面,而显出政治世界的治道。如果
所观的世界是人的行为善恶,将流露出「仁」、「诚」的儒家思想,而以之为道
德之源;或流露出「慈悲」的佛教思想,以之为解脱之道。这就是无为的精神内
涵及其在世界可能的显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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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长啸
扫荡胸中不平事
低回吟
也笑轻狂也笑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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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95.240
1F:推 weller:推 211.151.89.114 03/01
2F:推 flysunday:这个厉害,王金凌是谁呀?? 4.227.124.251 03/01
3F:推 lion5270:辅大 61.230.135.238 03/01
4F:推 flysunday:辅大宗教系??难怪厉害... 4.225.163.143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