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Kiki ()
看板Tao
标题陶子告赢《壹周刊》称四喜临门
时间Sat Oct 22 10:46:07 2005
陶子告赢《壹周刊》称四喜临门
一审判赔百万元 裴伟表示将上诉
【张钦˙刘昌松˙宋志民╱台北报导】陶晶莹控告《壹周刊》妨碍名誉一案,昨台北地方
法院判陶子胜诉,并判《壹周刊》须赔她一百万元。昨晚她获知判决结果,含泪表示高兴
,也承认已怀孕三个月。她说会把赔偿金拿去买婴儿用品,并形容此次胜诉、李李仁入围
金钟奖、结婚与怀孕是「四喜临门」,她将在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台北纽约纽约举办婚宴。
陶晶莹因不满前年《壹周刊》以「与毒贩同欢、裸身摇头派对」为题,影射两人沦为吸毒
活广告,愤而告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昨判《壹周刊》报导不实,社长裴伟连带赔偿陶子
一百万元并登报道歉,但裴伟表示将上诉。
特别的是,法官认为,《壹周刊》虽提出采访光碟等证明实际查证,但没有进一步查证陶
子是否吸毒,也没有平衡报导,但案发的高雄圆山饭店派对现场有人吸毒,她为公众人物
,应爱惜名誉,审慎出入公共场所,因此认定陶子仅可获赔一百万元,但《壹周刊》仍须
登报道歉。
变相鼓励艺人
对此,裴伟昨严正回应:「判决昧於事实,一定会上诉,否则就会变相鼓励艺人可以不检
点。」裴并强调,记者得知有毒贩办摇头轰趴,并现场目击陶子参与其中,从未点名也没
暗示陶吸毒,陶的前男友Chozie日前涉毒被抓证明报导无误,她不爱惜羽毛自己要负责。
判决指出,陶晶莹前年七月与男友Chozie交往期间,《壹周刊》报导Chozie在高雄圆山饭
店派对当DJ,陶晶莹与好友蓝心湄、蓝的男友陈杰汉,四人半夜自派对回房後,房内就有
浓浓大麻烟味,还指两女颓废到参加摇头派对,甘作毒枭宣传工具等,影射陶子生活复杂
、有服毒品的可能。
2005年10月22日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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