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illante (相思花瓣)
看板TamShui
标题Re: [闲聊] 淡水镇公所向私立学校课税
时间Tue Feb 24 02:52:5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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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虽捐款很多,但一块砖一万,所以应该是没有上亿,
我看错数字,澄清一下。= =;
我某亲戚是他们的捐款大咖,我再问问他小孩好了。:p
所以似乎靠合法程序就能解决了,
唯一的合法程序就是「修法」或作行政诉愿-->诉讼罗-->最後都不行就释宪了。
而是否为公办建筑,看来也不是公所可以认定的。
那就要请权责机关去解释了。
且课这个税也跟是否营利无关,除非制订法律时有写进去非营利团体不课税。
就要选举了,若可以不课税,镇长也不会想课吧。
所以看来这是走法律程序的课税,那麽若要终止课税,
除了走行政救济跟修法以外,公所想不课也不能吧。
所以这个会议就是想造成舆论跟压力,然後希望公所别依法课税,
但是其实有点无济於事,到最後还是要被课税的,否则就变成公所违法了。
也就是说,这事情把矛头指向公所,
可是呢,希望公所因为舆论压力而自动不课税是不可行的。
即便这个新闻每天发在各大报纸头版还是一样。
我想,去请民代修法,走行政救济程序,
或是在当时法律实施前赶快把事情做完会更实际一些。
另外,也建议把财务状况公布,若真的很穷,我想就可以发动校友捐款了。
若没真的有窘境,那麽依法拿出108万贡献地方,淡水镇会感谢你。:p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today-p6-2.htm
淡水课工地税 连学校也不放过
〔记者黄其豪/淡水报导〕台北县淡江中学新建「艺能大楼」,将被淡水镇公所课徵一百
零八万七千多元「建筑工地临时税」,校长姚聪荣认为对教育机构课工地税虽然合法,但
不合情、理,已与圣约翰大学、真理大学取得共识,采取陈情「缓徵」作为行政救济,争
取修法或释义空间,镇长蔡叶伟说,若依法定程序办理,公所乐於协助。淡江中学兴建艺
能大楼贷款一亿八千万元,另募得两千万元,其中,个人最大一笔捐款来自杰出校友、小
天王周杰伦,「淡水镇建筑工地临时税自治条例草案」由淡水镇公所提出、镇代会审查,
巧合的是镇长蔡叶伟、镇代会主席陈世仪与周杰伦都是淡江中学校友,演变成「母校盖大
楼有的校友捐款,却有校友课税」尴尬立场。
工地税每坪收六百六十一元
姚聪荣说,工地税核定通知书以总楼地板面积五千四百多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收二百元
(一坪约六百六十一元)计算,六月廿七日前校方必须缴交一百零八万七千多元,这是淡
江中学自一八七二年创校以来,收到的第一张与建物或土地有关的税单。
淡江中学工地税问题迫在眉睫,同样问题也发生在圣约翰大学兴建中的行政与教学大楼,
约两年後会被课徵二百多万,校长杨敦和说,镇公所课税於法有据,但在行政法上有行政
「不当」之处,因为教育机构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与建商不同,学校不分公、私立建物,
广义上应可认定是「公办建筑」,属於免徵范围。
蔡叶伟说,草案送审时曾将公益团体、学校等非营利机构的建物排除,但在财政部审查被
大删,才演变成学校也被课税。
寻求解决方案 镇代会允讨论
陈世仪说,当初立法意旨是考量建商在淡水盖房子,施工、售屋过程,建商赚到钱却带来
交通壅塞、环境破坏等问题,於是藉由课税专款专用,回馈地方,主要对象是建商,而不
是学校,当初立法思虑不周,学校向公所陈情,代表会在临时会讨论,寻求解决方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today-p6-2.htm
专款专用 限修路与排水工程
台北县淡水镇继土城市之後,成为全国第二个三级政府开徵建筑工地税的城市,临时税课
徵期间为二年,预估每年可为镇库增加上千万元税收。
淡水镇工地税去年六月经中央核准徵收,公告半年,於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开徵,依县政府
核发使用执照为依据,起造人收到纳税通知书起两个月内缴清税款,必要时得於期限内向
镇公所申请延期一个月。
课徵范围为镇内建筑工地总楼地板面积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应就全部楼地板面积课徵建
筑工地税,每一平方公尺课徵二百元(一坪约六百六十一元),但公办建筑、自用农舍、
配合公共建筑拆迁的就地整建或易地重建的建物排除在课徵范围。
淡水镇公所是稽徵机关,使用执照的建筑起造人为纳税义务人,徵收税款指定用於镇内道
路整修与排水系统工程﹛]记者黄其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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