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KKQKQK (Q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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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通告] 检举
时间Thu May 28 20:55:00 2020
※ [本文转录自 QQKKQKQK 信箱]
作者: tonyflu (台大牙医系第十三把交椅)
标题: Re: [通告] 检举
时间: Tue May 26 21:16:36 2020
: 上一封信我就提到了
: 信件日期:Sun May 24 08:48:14 2020
: 该使用者也自己提供相关裁罚公告,根本就没有过劳死
: → kevin600339: 已经被裁罚了, 北市劳动字第10960073541号 05/23 10:20
: → kevin600339: 违反法规内容:劳基法24条第1项 05/23 10:21
: → kevin600339: 延长工作时间未依规定加给工资 05/23 10:22
: 然後,挂个问句就没违规
: 那有人想乱发文挂个问句就没事了
: 是这样吗?
你好,
板主无从查证(至少我觉得不太可能)kevin600339使用者是否在发表该文章之前就已经查
到北市劳动字第10960073541这个裁罚文件。
我个人的想法是这样:
A. 如果该使用者发文的时候真的不知道,是後来才找到那篇裁罚文件的,那这应该不算违
反1-11G,因为他只是问问题。
B. 如果
他发文的时候已经看过了那篇裁罚文件,并且符合板规1-11之闹板文认定要件,才
有可能做进一步的处置。
综上,B点红底标示部分基本无法证明,也无从认定该使用者是否明显为恶意,亦无法确认
该使用者是否有发表不实或谎报之内容,是故不予以处置。
谢谢,
by 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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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2.73.165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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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QQKKQKQK (220.135.2.247 台湾), 05/28/2020 2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