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flu (台大牙医系第十三把交椅)
看板Talk_Service
标题Re: [问题]请问板主的退文标准为何?
时间Mon May 18 10:33:47 2020
回覆tontontonni使用者之提问。下方提问部分复制自该使用者的文章,而板主的回覆会标
亮,以免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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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L小组长上文有写:
涉及主观判断案件,会希望板主群在判断标准上趋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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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T板主上任以来第一个被退文的板友
我想问T板主退文的标准为何。
以我被退文所援引的板规来看
1-9 (前略)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水桶两周到半年处分,并删除或退回文章。
我可以这麽理解吗?退文是「视情节轻重」
按照比例原则是否如下
14天+删文
半年+退文
可是我现在被处於板规所述最轻的14天,却被退文。
答覆:本次案件与NTU板板规1-9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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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要指出你在退文有双重标准,好像是看你喜好
(案例1)
3/01 tonyflu □ [公告] 删文
文章代码(AID):
#1UMqC580 (NTU)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TU/M.1583039237.A.200.html
删除这篇啦
请详阅板规1-7等相关个资公布之规定
这篇是公布约炮名人的个资,是属於对约炮当事人非常严重的名誉侵害,会导致约炮当事人
在现实生活,工作与人际关系因公布个资收到严重的伤害,我无法想像如果我是当时人会如
何
按照板规7是有写退文的
1-7 禁止在未经他人同意下,在文章、标题、推文中公布他人个人资料。个资法上例外者为
例外。 违反者经检举条例检举属实,给予水桶四周处分,文章删除或
酌情退文或通知发文
者删除内容。
可是T板主你没有退文,连水桶都没有,只是删文
同样是公布个资,伤害情况较轻的,F板主的处理是桶一个月
文章代码(AID):
#1TvJl8EI (NTU)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TU/M.1575304136.A.392.html
经检举权人检举,tcfwbper及ganhua於推文中公布使用者真实姓名
依照板规1-7处水桶四周
答覆:前案F板主系经检举权人检举方能确认其公布个资属实,并处水桶四周。本案则系参
照先前判例#1T-EnIAw (Talk_Service),「文章客观上发表於看板为不适当者,板主得迳予
删除...俟得知个人资料权利人并无同意该资料之发表,始得依板规 1-7 处分」,然
tonyflu板主并没有接到该权利人不同意该资料之发表之通知,故不依板规1-7处分。
(案例2)
文章代码(AID):
#1UbO3M9v (NTU)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TU/M.1586856150.A.279.html
删文啦
交易请至NTU_Goodlife
这篇公告底下
F板主的推文是
推 FXW11314: 提醒一下,口罩是站方公告的禁止交易物品,按照站方的 04/14 18:26
→ FXW11314:
规定是一年水桶加上退文。这次板主就先当作没看到,下 04/14 18:26
→ FXW11314: 次再来就按照规定处理了 04/14 18:26
F板主之前处理同样的交易文是退文处理
10/23 FXW11314 □ [公告] 水桶
文章代码(AID):
#1Ti6ztEt (NTU)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TU/M.1571843959.A.3B7.html
只能当成广告文处理了
依据板规4-2处水桶一个月并科退文
既然在T板主手下有人享有免退文的优待,吧那我也是这条板规的初犯,是否也可以有初犯
的优待?
答覆:#1UbO3M9v (NTU)这篇文是依照板规4-1-1:「买卖、合购、租屋、家教、工读、交换
之类有金钱交易的文章,有发文需求或寻找相关资讯的板友,请移驾到NTU_Goodlife板。」
很抱歉当时未於公告文中详述关於该使用者违反之板规(4-1),但4-1并无退文相关规定,
故无退文。
另考量站方公告执行清单系於2018年公布,距离该案发生已近两年。且该清单并未出现於本
板板规或使用者条款,而是单独公布。
又该规定中提及:「由於项目繁多,我们不会要求板主知道全部,但请在站长任命的专案稽
查员通知时,即依照#1QOArzZ7 (SYSOP)公告执行重罚。」显见该规定之复杂程度即便对於
板主而言亦有困难,遑论一般使用者?
该案系F板主主动发现,并未接获站方通知。虽然认识并遵守站规是本站使用者义务,但
考量该规定冷门性质以及复杂程度,板主群认定该案发生可避免之禁止错误,故酌量减
轻其处分。
至於本案系违反板规所明订之1-11G,且散布不实讯息系具反社会性之自然犯,并无得减
轻处分之理由,不应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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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这个部分跟退文没有关系,
不过写在这边是想说明tonyflu板主处理板友依据是个人心情喜好
同一条板规
a. 禁止发表空白文或无实质内容或内容空泛之文章.
禁止发表字数少於三十个繁体中文字的文章,请善用推文。
违反者文章删除,并给予水桶七天处分。累犯加重水桶两倍,文章退回。
同一条板规,T板主用起来非常随便,按其喜好去用
4/07 tonyflu □ [公告] 删文
文章代码(AID):
#1UYs4Np_ (NTU)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TU/M.1586192663.A.CFF.html
国王标题+F板主已经提醒+现在怎麽数都还是没有三十个中文字啊
1-1a删文+水桶隔离七天
这应该是你
第一个水桶吧?
只可惜没有居家补偿金可以扣
这边是按板规桶的没问题,接下来这公告就莫名奇妙了
文章代码(AID):
#1UdkoK_C (NTU)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TU/M.1587473556.A.FCC.html
欸,你自己都知道除了标题外,内文和台大基本没什麽关系,那转过来干嘛?
无恩踢优点删文
这次先算警告啦 下次的话桶两周
前一人初犯,7天
後一人初犯(?),警告?
下一次的话桶两周?是漠视板规吗?
第一次警告,下次也应该是初犯7天开始算吧,更何况板规明写不只是两周还要退文。
答覆:关於#1UdkoK_C (NTU)这篇,请参考本板板规最上方之叙述:「讨论需要有NTU点,以
与本板板旨相符。在本版发表文章讨论,必须和台湾大学相关,若经板主认定无相关性或相
关性薄弱,得以无关板旨删除文章,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水桶两周处分,视情况退文。」是故
先予以警告,再予以水桶两周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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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迈是公众政治人物,掌握公权力,人民有质疑和批评的权去仔细检视他的行为的权力。
相反
那个约炮名人(也是台大自己人),公布他的个资是非常伤害他实际生活的,却只是删文而
已,连退文都没有惩戒?
退文标准是什麽?
答覆:已於前文说明,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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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2.77.16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lk_Service/M.1589769230.A.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