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osswallow (堂皇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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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2006台湾文学奖」徵稿预告
时间Thu Apr 13 00:15:51 2006
今年的活动消息最近出来了:)
http://www.nmtl.gov.tw/03_news/news_B_2.asp?bull_id=229
「2006台湾文学奖」徵稿办法
一、宗旨:鼓励文学创作,培植发掘文艺人才。
二、指导单位: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三、主办单位:国家台湾文学馆
四、徵选类别、字数、奖金、奖额
年度 奖项 字数 奖额 备注
2006 长篇小说
(含历史小说) 6万~15万字 首 奖 300,000 主题不限
推荐奖 150,000
散文 3千~6千字 首 奖 100,000?主题不限
推荐奖 60,000
佳 作 40,000
新诗 以40行为原则 首 奖 100,000 主题不限
推荐奖 60,000
佳 作 40,000
四、应徵条件:
(一) 限中华民国国籍者。
(二) 应徵之作品必须是中文书写、未曾发表或未结集成册之作品,翻译作品恕不受理。
五、收件:
(一)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06年8月20日止,(以邮戳为凭)。
(二)收件地点:
邮件务必以挂号寄出,并於信封上注明投稿「2006台湾文学奖」。
投稿作品请寄:「700台南市中西区中正路1号,国家台湾文学馆收」。
(三)缴交资料:
1.投稿作品一式6份。
2.报名表一份(格式如後)。
3.电子档一份(请以Word格式储存在光碟或磁碟片)。
六、评审
(一)评审作业分为初审、复审及决审。初审由本处就其格式、资格作初步审查。
复审及决审则由本处聘请专家学者、作家、评论人等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工作。
(二)应徵作品如未达水准,得由过半之决审委员决议奖项从缺。
(三)奖项之更动得由评审委员会决议实行之。
八、揭晓日期:
预定於2006年11月上旬决选出得奖者,得奖人名单由本处发布新闻、刊登於本处网站
及刊物。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徵奖办法经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核定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二)每人每类以参选乙件为限,但可同时应徵不同文类。
(三)应徵作品需以电脑打字并存於磁片中;作品缮打规格一律为word格式,由左至右由上
至下方式缮打,字体为新细明体12号字,逐页编列页码,并以A4规格纸张列印。
请注意投稿作品上不得标注姓名、笔名。
(四)参赛作品须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体形式(含网路)发表过之作品。
(五)得奖名单公布之前,不得重复投稿其他文学奖,若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六)参赛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义时,由评审委员会合议认定之。
(七)为扩大文艺推广功效,获奖作品之着作财产权需授权本处得以任何形式无偿使用,参
赛者保有着作人格权;惟於活动进行中,得奖者不得对本处行使着作人格权。
(八)参赛者应保证交付本处之相关着作,绝无侵犯第三人权益。若因作品抄袭而致本处名
誉受损时,本处得以追偿其法律责任。
(九)得奖作品一旦涉及着作权纠纷,经查核确定者,除撤销其得奖资格外,已颁发之奖金
、奖牌全数追回。而其损害第三人之权利部分,则由作者自行负责。
(十)未得奖之作品,恕不退件,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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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0.214.225
1F:→ crosswallow:不知道为什麽没有第七项 不过应该没什麽影响^^" 04/13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