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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圆球] 我眼中的「黑人」
时间Fri Nov 11 03:22:2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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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彦硕
(原文载於2005年Hoop Taiwan十月号)
这一期,由我来写写,我眼中的「黑人」陈建州。
从我口中要去评论一个好朋友,其实那才是最大的挑战。写得太好,
人家都觉得你跟他本来就是「麻吉」,就没有意义;写得不好,又感
觉不对。我只是很单纯的想,从我的角度去看这个新上任的「台啤副
领队」,原本是球员,後来又兼艺人,又变成两种身份都有的一个人
。
我经常在网路上看到有人在骂「黑人」,实际上,你们都把他想错了
。
黑人对篮球的想法,其实是很天真的一个人,有时天真到我都觉得「
这做得到吗?还是你说说而已?」。但是,他是那种讲得出来,也会
去做做看的那种人。他很早就告诉过我,他会去管理一支球队,结果
他还真去做了台啤的副领队。我经常怀疑,他那来那麽多时间啊?可
是,他就是可以做到。
有人说,他经常利用「特权」,带他的艺人朋友进场看球。事实上他
自己也曾经做过辩护,但就是有人听不进去。每一支SBL球队在一场
比赛中都会分到公关票,以供球队使用。「黑人」只是用这些公关票
请朋友入场,况且有时公关票是用不完的,这有什麽不对?况且,不
要说「黑人」这样做,很多人也这样做,为什麽专针对「黑人」一个
,我实在无法理解。
再谈到去年的「乔丹快闪事件」,「黑人」所扮演的角色,亦不过是
个「地陪」,而且主办单位Nike也是允许的。至於「逛夜店」,这是
乔丹要求的,而不是「黑人」提议的。乔丹在北京也是这样,到了香
港更夸张,在香港有名的「兰桂坊」混到四、五点才回饭店,可见这
是他自己喜欢,而非来台湾才这样。如果你与「黑人」易地而处,你
所尊敬的那个人要你带他去什麽地方,你会不带他去吗?何况,逛夜
店,又不是逛妓院,只要带去的场所是合法的,我看不出有什麽不可
以。至於乔丹快闪不快闪,干「黑人」啥事?没想到很多人却因此把
炮火对到「黑人」头上,我觉得很莫名其妙。
再者,他自己私下做了很多公益活动的善事,只是没人知道而已,在
这方面他是SBL球员里的第一名;他自己做倒罢了,还拉着台啤的球
员一起做,这些,你知道吗?然而很多球迷却人云亦云,然後凭着自
己对「黑人」的印象一起骂。我常跟他讲,「听听就算了」,但是私
下我相当为他打抱不平。
我曾经与「黑人」与他的女友「范范」范玮琪一起同桌吃过饭,就在
台啤今年打进四强的庆功宴时。我仔细观察他们两人的互动,真觉得
他们是天生一对。「范范」是很聪明善良的女人,我本以为「黑人」
应该是很粗线条,但实际上他有他很细腻的一面。我真的认为,他们
两个是最没有理由分手的一对,不管谁传出绯闻,打死我都不相信。
每期的「黑仔篮球社」,「黑人」不论是人在国内还是国外,他都是
以手稿写完,再传真给我,为的只是希望可以把自己真实的感觉写出
来。不过我说「黑人」,你的错字真是他X的多,改他一篇文章我都
可以写两篇了。
但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黑人」,这也就是我眼中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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