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not (人夫)
看板Taitung
标题Re: [闲聊] 大四出清
时间Mon Jun 20 08:50:38 2011
从买家贴出的信件看来
似乎还是有一物二卖的问题
这里提供一点个人的浅见
事件的时间顺序及法律关系认定的说明如下:
1.卖家贴出广告(暂且看成要约之引诱好了,个人是觉得比较像要约,不过民法
好一阵子没念了,不太确定,不过就对卖家最有利化当要约引
诱好了,不太影响本件法律关系的判定)
2.买家说要买(要约,不过买家一开始只有针对羽球拍提出要约)
3.卖家问说羽球要吗(注意,内容已经变了,买家的要约卖家并没有承诺,而是
卖家又提出新的要约:羽球筒+羽球拍)
●这里我有个小疑问,不是问说羽球要吗,怎麽变成羽球筒@@
4.第二个买家打电话给卖家说要买(要约),而卖家马上就答应了(承诺),这个
买卖契约成立。
5.卖家回信说ok,连羽球一起买(承诺,契约成立),要注意的是这里!!
当3.的时候,卖家所提出的新的要约并没有撤回喔,卖家正确的作法应该是
要在买家承诺前撤回他的要约,可是他没有这麽作,一直等到第一个买家说
要买(作出承诺,契约成立,一物二卖了)之後才跟买家讲说已经卖给另一个
卖家了,
结论:根据我所理解的资讯,卖家是一物二卖没错......
至於法官会不会理这件事,当然是有告就理啊,看是要走督促程序还是
小额,民事的部分没有什麽微罪不理的概念,最多是把你骂一骂然後还
是得下判决......,只是为了这种小东西去告,光是浪费的时间、精力
(对,就是邱老师常讲的劳力时间费用)就不知道多少了,最後最好的结
也不过是要卖方去重新买一套来卖给买家........
至於连环call的问题
事实部分只有当事人知道我就不讨论了
法律部份的话
如果卖家真的可以举证出自己因此而受有精神损害的确是可以请求精神上损害
的损害赔偿的,当然,这是民法。
刑法(狭义)上想不到有什麽罪可以用.....
※ 引述《tangyuwen (sunny)》之铭言:
: 原文吃光光~
: 综观整起事件
: 1大在16号就寄信给原po表明想买
: 但是信中L大只说他要买羽球拍
: 可是原po是羽球拍跟羽球桶一起卖
: 所以原po就回信确认是否两者一起购买
: 换句话说~当16号你向原po表明想买时
: 原po并没有明确的答应要卖给你
: 因此,你们的买卖契约尚未成立
: 你到到18号才跟原po确认
: 可是在17号就已经有人跟原po确认要买了
: 原po也答应他了
: 因此,原po跟那位同学的买卖契约成立
: 所谓一物二卖
: 是指某物为A之所有
: A与B订定某物的买卖契约後
: 於转移某物的所有权之前
: 又另外与C订定某物的买卖契约
: 并且将某物的所有权转给C
: 这样才会构成一物二卖
: 你跟原po的买卖契约并没有成立
: 何来一物二卖之说?
: 就算原po今天真的一物二卖好了
: 东西的所有权也不会变成你的
: 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 即使债务发生在不同时间
: 但是所有债权人的地位都是一样的
: 没有先来後到之说
: 况且原po在转移羽球拍的所有权之前
: 仍然是羽球拍的所有权人
: 他有权任意处分羽球拍
: 原po跟那位同学间转移羽球拍的行为是基於有效的物权行为
: 所以,是那位同学取得羽球拍的所有权
: 此外,你对原po夺命连环抠已构成骚扰
: 若原po因此受到精神损害是可以诉诸法律向你请求赔偿的
: 严重一点恐怕你还会有刑事责任
: 一物二卖通常是用在房屋买卖或是车子等这些财产上
: 别学了皮毛就以为可以拿来压人
: 真的要玩法律 你是处於劣势的
: 你想法官会为了羽球拍理你吗?
: 劝你别为了200抠跟自己过不去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9.130.53
※ 编辑: arnot 来自: 163.29.130.53 (06/20 09:04)
1F:→ arnot:不知道会不会又有人要我为自己说的话负责了.. 06/20 09:05
2F:→ whhhat:都光明正大PO出来了还会怕负责吗?我觉得A大好犀利唷,虽然 06/20 09:19
3F:→ whhhat:我不知道您讲的是对还是错。 06/20 09:19
4F:→ magicpd1983:两个人出来喝个咖啡,放松一下心情~感觉只是小小误解 06/20 11:06
5F:→ magicpd1983:动不动就告来告去,心情影响上也没比较好 :) 06/20 11:07
6F:推 pp09207:了解 我以後会会注意 因为那时候我觉得他还没跟我确定一起 06/20 11:26
7F:→ pp09207:买的价钱 不算真的确定 06/20 11:26
8F:→ pp09207:T大有说到重点 06/20 11:28
9F:→ pp09207:我有给你回信了 你并没有跟我确定要不要 06/20 11:34
10F:→ pp09207:而且也有好几个都问问之後人就没下文了 06/20 11:34
11F:→ pp09207:我也不知道你是要还是不要 06/20 11:34
12F:→ pp09207:一开始我PO文就是要一起卖的 但是他一开始来信只说要拍子 06/20 11:43
13F:→ pp09207:关於第二点 就好像你去餐厅问你要不要加点饮料 06/20 11:44
14F:→ pp09207:上面推错 06/20 11:48
15F:→ arnot:其实不用管你po什麽文了,因为我已经把你的po文最有利於你化 06/20 11:55
16F:→ arnot:了,当你回信问说羽球要不要的时候就是另一个要约了,法律关 06/20 11:56
17F:→ arnot:系跟我原文写的一样呀 06/20 11:56
18F:→ tangyuwen:为了200块闹上法院,这是浪费司法资源吧= = 06/20 12:01
19F:推 pp09207:他自己在文章内也承认在电话中有骂人 06/20 12:03
20F:→ pp09207:我等你""""三天""""你都不回我 也没给我答案 06/20 17:23
21F:→ arnot:你也没说要我回信确认啊,讲难听点,谁知道你在等啊?而且我 06/20 17:50
22F:→ arnot:传简讯时也跟你道歉了,还跟你约其他时间,如果你是因为我约 06/20 17:51
23F:→ arnot:其他时间而要转送别人,我也比较心服口服一点,你却是没跟我 06/20 17:51
24F:→ arnot:说一声就先送给别人了,还是在你跟我约的时间之前耶,讲得好 06/20 17:52
25F:→ arnot:像错是在我身上一样 06/20 17:52
26F:→ arnot:你跟lwtping大的纷争可以不要迁怒在我身上吗? 06/20 17:53
27F:→ arnot:你可以不用再理会你转送别人这件事,我也没想要追究什麽,再 06/20 17:55
28F:→ arnot:讨论这件事只是让你更站不住脚而已,你还是好好的处理你跟 06/20 17:55
29F:→ arnot:lwtping大之间的问题吧 06/20 17:56
30F:推 dolomede:lw大17号早上就说ok了,卖家在当晚通知交货地点,在这 06/20 18:35
31F:→ dolomede:之後再答应第二个买家,看起来是卖家理亏! 06/20 18:36
32F:推 dolomede:依ar大的po文会变成答应第二个买家再通知交货地点,若是 06/20 18:47
33F:→ dolomede:如此,那更可恶!卖家可能要说清楚何时答应第二个买家的? 06/20 18:48
34F:→ hana1314:看不太懂耶?不是P大跟L大的纠纷 推文的感觉怎麽A大也有 06/21 01:05
35F:→ hana1314:牵涉在其中阿? 06/21 01:05
36F:→ lwtping:我己经不想再回应了,对与错相信明眼人都知道,卖方一直反驳 06/21 13:45
37F:→ lwtping:有什麽意义呢? 06/21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