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alanche200 (I love Board Game)
看板Taipei
标题[聊天] 生育补助
时间Wed Jun 1 17:11:16 2011
不知道在这边能不请问这问题~
台北市政府的生一胎奖2万的生育奖金~
符合下列规定,於民国100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新生儿之母得申请生育奖励金:
(一)新生儿之父母双方或一方设籍并实际居住本市一年以上,
且申请时仍设籍并实际居住本市。
(二)新生儿於本市各区户政事务所(以下简称户政所)完成出生登记。
这部分官方会如何做查证呢?
我如果有实际居住事实,但因为工作关系不是每天,这样OK吗?
又如果申请完後办理迁户口呢?
这样会被
六、申请人经查不符合本要点所订申请资格,
或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领取生育奖励金,应返还生育奖励金。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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