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jbulls (夜晚的星星已不再亮)
看板Taipei
标题[新闻] 北市5月实施 冷气低於26℃ 最高罚5万
时间Tue Apr 19 18:28:24 2011
天气逐渐转热,台北市规定室内冷气温度不能低於26度C,5月正式上路,开始查核,
容许误差为0.5度,若低於25.5度,可开罚1到5万元,首波锁定对象为量贩、百货、旅馆、
商办大楼等用电大户,全市约700多家。
因部分场所限制室内温度,反而造成民怨,北市府产发局也订定「排除条款」,另外
营业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对温度订有特别规定的场所也在排除范围。
台北市政府去年8月通过「北市工商业节能减碳辅导管理自治条例」,规定用电契约容
量300kW以上用电大户700多家,限制室内冷气温度。
台北市长郝龙斌指出,这些用电大户家数占全市工商业0.3%,而用电量占比高达64%,
如上述业者能节省1%的用电,约可供应本市1万1790户家庭年用电量,因此,有必要规范业
者,才能落实节能减碳;产发局指出,这些用电大户,每月用电10万度,电费一个月30万
元以上。
北市下个月开始实施,但仍视天气状况,天气开始变热,才开始稽查,违反规定的店
家,经劝导不听,第二次查到就开罚,最高5万元,但拒绝受检,将直接开罚3万至5万元。
但产发局指出,部分场所因营业属性,热源会集中在某一时段,影响温度量测结果,
例如餐厅有用餐时段,因此在上午7至9时、中午11时下午2时、晚间5时至8时,该三时段不
会前往稽查。
谁不受限制?
(1)电信、资讯、网路机房、医疗生技及电子科技研发实验、冷冻仓储业、卖场及超市冷冻
冷藏区、档案储存区、旅馆业客房、摄影棚及播映室、冰宫或以冰块架构的展演场所,还
有室内体育、运动及竞技及固定席位200席以上的展演场所。
(2)营业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对温度订有特别规定的场所,如剧院(场)、歌厅、舞厅(场)
、游乐场、KTV、电影院等,也在排除范围。
【2011/04/19 联合晚报】@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2827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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