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do816 (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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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林宜瑾认罪 法官拒用减刑条款 理由曝光
时间Thu Jul 2 17:15:53 2026
新闻来源:镜报
新闻标题:林宜瑾认罪缴回1412万仍重判7年 法官拒用减刑条款...理由曝光
新闻内容:
民进党籍立委林宜瑾被控长期采取「虚报人头」与「浮报薪资」手法诈领公款共1412万多
元,被一审法官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重判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褫夺公权4年。法官
认为,林宜瑾犯案时间长达18年、犯案所得破千万,犯罪行为绝对不是一时失虑的「偶发
行为」,她虽然归还犯罪所得,但「不符合情轻法重」的减刑要件,不适用刑法第59条的
同情条款,也就没有给予「缓刑」。
判决书指出,林宜瑾从2006年担任台南县议员起,一路历经三届市议员到现任立委,这10
多年间,本应由议会及立法院编列预算「实报实销」的助理费,竟成了她的私房小金库。
检调查出,林宜瑾与其心腹黄姓女主任明知助理费并非议员的「实质补贴」,却仍利用人
头助理、虚报或浮报实质助理薪资及加班费等方式,共诈得高达1412万7388元。
这些钱领出来後,除了应付服务处的营运开销,也被林宜瑾流用作个人支出使用。尽管林
宜瑾在侦查阶段眼见大势已去,选择坦承犯行并一次性缴回全部1412万余元的犯罪所得,
希望能争取法律宽待,但法官对其论刑态度却极为严谨。
法官在判决中重申,林宜瑾身为多届民意代表,理应律己守法、廉洁自持,但她的犯行时
间长达10多年,金额更是破千万,这种行为显然不是一时失虑的「偶发行为」。
法官认为,这种长期的系统性诈领,严重损害政府预算管理的正确性,更伤害了人民对公
务员的信赖,因此认定林宜瑾「不符合情轻法重」的减刑要件,无法适用刑法第59条的同
情条款。
至於扮演执行者角色的黄姓女主任,法官考量她仅是听命行事、被动配合,且本身并无分
得任何不法获利,加上其并无前科,才决定给予缓刑机会,让她免受铁窗之苦,但仍需提
供200小时义务劳务。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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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junju: 她一定上诉 然後拖到三审定谳 基本上任期也差不多结束了 07/02 17:43
2F:→ njunju: 这期间她可以保有立委身份跟职权 只是看党会不会依照廉政 07/02 17:46
3F:→ njunju: 条款祭出党纪停权处分而以 07/02 17:46
4F:→ njunju: 这期间搞不好修个法 又解套了 07/02 17:52
5F:→ njunju: 犯罪事迹18年,结果检调选後才起诉她,并建议减刑,让人觉 07/02 17:58
6F:→ njunju: 得有党证不一样的由来之一 07/02 17:58
7F:→ njunju: 通常都会至少上诉到二审 然後争取缓刑免关就结束了 以往也 07/02 18:01
8F:→ njunju: 不会出来再选了 但可以关注这案例发展是否继续选下去 07/02 18:01
9F:→ forsakesheep: 我记得这个之前看人在吵,议员跟立委的判刑会差很多 07/02 18:42
10F:→ forsakesheep: ,好像差在大法官解释 07/02 18:42
11F:→ brella: 贪污垃圾就去关,在那边鬼扯啥 07/02 19:43
12F:推 haywk: 法官保重 07/02 20:01
13F:推 FxxkupCHN: 法官给推!有guts 07/02 20:54
14F:→ oue: 这类贪污希望能多判重些 07/02 21:31
15F:推 lovecard: 不是大部份都是这样,应该全抓吧 07/02 22:12
16F:推 abyepi: 这案例值得看判决书 07/02 22:41
17F:→ windom: 加入某政党啊 秀出党证 就清清白白瞜 07/03 12:36
18F:→ forsakesheep: 楼上好崩溃 07/03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