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den (要死的生鱼片)
看板Tainan
标题Re: [问题] 麻豆公有第五市场争议是怎样?
时间Tue Dec 16 20:30:18 2025
※ 引述《forsakesheep (超.欧洲羊)》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麻豆公有第五市场争议是怎样?
: 时间: Tue Dec 16 15:58:0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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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屋做功德? 台南麻豆第五市场居民要求南市府回归原始契约 | 公民行动影音纪录资料库
: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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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3.11.25 (台湾)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inan/M.1765871889.A.6FB.html
: ※ 编辑: forsakesheep (1.173.11.25 台湾), 12/16/2025 16:03:55
: 推 kutkin: 该店铺为3层楼店面式建 筑,使用面积各在172至230平方公 12/16 16:17
: → kutkin: 尺间不等 12/16 16:17
: → kutkin: 我先跟你讲这摊位有这麽大 其他自己去看判决书 12/16 16:17
: → kutkin: 他这个不是你想的那一张双人床大小的 12/16 16:18
不要用各别的案件,来看当时整个巿场改建後,所造成的情况。
原PO贴的700万~1000万是最後的还在争诉的那几个。
麻豆巿五最早的情况是民国80年左右,总共235名摊商每人缴交50万,总计6亿6千万投入
巿场改建。
而当时镇公所在折抵工程款後,还多赚了5000万左右。
当时镇公所提具的企约是给当时摊商『拥有延续承租使用权』(争议1)!
而合并後巿府说,50万是当作9年10个月的摊位租金,然後後续的合约要依巿府新约签立。
接下来巿府为了增加巿场通道,所以对违法占用和未营运的摊位进行强拆(争议2)!
租金(民国99年):
旧约原本每月的租金是2,000元,而巿府在签立新约时,每月租金涨到20,000元。
: → forsakesheep: 我知道几乎跟一栋透天一样大小,问题是放在当年也 12/16 16:33
: → forsakesheep: 是超贵吧?会租的都是看在那个优先承租权跟租金不 12/16 16:33
: → forsakesheep: 变 12/16 16:33
: 推 kutkin: 不会超贵,市场在那个时代刚好。 12/16 16:38
: → kutkin: 那时代是一张双人床就可以养一家人 12/16 16:39
你都说那个时代一张双人床就可以养一家人了。
你知道当时麻豆的房价一坪多少钱吗?
市中心(如麻豆代天府周边、中山路商圈): 当时的新成屋或屋龄 5 年内的 3
层透天,总价约落在 300 万至 450 万元 之间。
一般住宅区或蛋白区(如麻豆口、郊区周边): 总价则可能仅需 180 万至 280 万元 即
可入手。
基本上,在民国80年左右,你有50万,就以付一栋透天庴的头期款了。
: → kutkin: 你自己看判决书 我觉得有理 12/16 16:39
: → kutkin: 那个700-1000有拿去折抵租金 12/16 16:40
: → kutkin: 你都知道那是三层楼了 12/16 16:41
: → kutkin: 三层楼的摊商都是中盘了 12/16 16:41
: 推 kutkin: 总不会三层楼只有一个老板在做 12/16 16:44
: 推 kutkin: https://pse.is/8g9dk9 判决书 12/16 16:49
: 推 kutkin: https://pse.is/8g9e9l 21人判决书 12/16 16:52
你的判决书是民国103年和108年的判决书。
基本上在沈国民及陈彰茂镇长时代的两次诉讼,摊商都是胜诉的。(不过沈国民的名声不
太好,那又是另一件事了)
: 推 kutkin: 除最初租赁期 间9年10个月即自85年7月21起至95年5月20日 12/16 16:54
: → kutkin: 止以标租金 抵缴租金外,其後上诉人每年使用三层楼店铺之 12/16 16:54
: → kutkin: 租金仅须 缴纳店铺之地价税及房屋税,可谓以每月不到1千 12/16 16:54
: → kutkin: 元之对 价使用整栋建筑,多年来早已获取高额收益,被上诉 12/16 16:54
: → kutkin: 人拒 绝再行签订於法不合之系争租赁契约,对上诉人并无任 12/16 16:54
: → kutkin: 何 不公或利益失衡问题。 12/16 16:54
你这个讲法不能说你不对,因为你就是拿法院判决书出来,提出的法律观点?
就法院的判决书来看,法院认为这个巿场是公有地建物,所以不能用一般的民间租赁契约
来论定。以当时台南巿政府各公有巿场来比较,这样的租约算是相当便宜。
但是在当时在80年间起造时,就是镇公所用的特别条款来当成诱因,来集资起造。
我们来看看癈省前的法令:
依 36年 3月 21日订定 并 於 89年 1月 18日 废 止 之
(旧)「台湾省零售市场管理规则」第21条规定:「(第1项)公有市场摊铺位承租人应利用
原有设备营业,不得变更位置、规格及营业种类。如需增加装置或设备时,应事先绘具
图说叙明理由,报经主管机关同意後始得添置。(第2项)前项添置之设备於契约终了时,
应即回复原状,违者由主管机关以承租人之费用代为拆除。如有损毁原设备情事,承租
人及连带保证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但另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 → kutkin: 一开始是750万/9年10月 後面3年1签 12/16 16:55
: → kutkin: 每月不到1000块 市府不愿意续约 12/16 16:55
: → kutkin: 所以市府才是盘子,谢谢 12/16 16:56
: 推 kutkin: 他们每个都比你有钱 你还要帮他们申冤 12/16 17:01
你用新法来看旧时代镇公所和摊商签的合约,看起来会像是巿府被当成盘子。
但是就商业合约精神来看,反而当时拿出50万来标定摊位的摊商,反是被县巿政府倒债的
人。
那更不用说拿700万~1000万的这贩仔。
如果本鲁当年有750万,我就在善化附近买片农地来等都更就好了。
如果这些贩仔不是那麽相信政府,拿每坪1千元的价格来买善化新巿的农地,放着等都
更领补助,不是更赚钱吗?
请记住,南科起照的时间点在1995年喔!
当然也不是在同情这些人,就如你说的,能拿得出上百万仍至千万的人,在当时都不是过
的得差的人。
你巿府在县巿合并後,用新法来更占理,一般非当事人也不能说什麽。
那这些摊商只能说他们有够衰,碰到赖清德这种巿长,人前说一套,选上了下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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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0.248.61.61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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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orsakesheep: 感谢分析,多知道了不少查不到的事,只是如果摊商 12/16 21:09
2F:→ forsakesheep: 有理,怎麽看不到太多涟漪 12/16 21:09
3F:→ weed222: 台南你本来就看不太到批评政府的新闻 12/16 21:12
4F:→ weed222: 不用说现在,在当时媒体都没什麽报导 12/16 21:16
5F:推 nptrj: 一千万租十年,绝对骗不到 12/16 21:18
6F:推 forsakesheep: 总不是连台南其他议员都是绿色都不敢讲吧? 12/16 21:19
7F:→ weed222: 麻豆那些年选议员选到开枪,你觉得新闻有报吗 12/16 21:21
8F:推 forsakesheep: 好吧这我不知道 12/16 21:22
9F:→ weed222: 然後在地议员与其说是蓝绿不如说是黑的,以前南部真的乱 12/16 21:26
10F:推 catgod: 麻豆过去议员就郭秀珠,嗯...她一言难尽啦 12/16 22:14
11F:推 kutkin: 你拿房子跟市场摊位比也不对呀 12/16 22:24
12F:→ kutkin: 以前本来就是摊位比房子贵... 12/16 22:24
13F:→ kutkin: 你这样讲我觉得你没有考虑以前传统市场摊位多贵 12/16 22:26
14F:→ kutkin: 你的房子会是每天能赚钱进来的吗 12/16 22:26
15F:→ kutkin: 但是以前传统市场摊位都是在赚钱 12/16 22:27
16F:→ kutkin: 然後你说公所赚5000万 12/16 22:27
17F:→ kutkin: 我换个观念,这是BOT,9年10个月後归公所 12/16 22:28
18F:→ kutkin: 权利金5000万,你说有没有人要标 12/16 22:28
19F:→ kutkin: 这些契约当时都是双方白纸黑字同意的 12/16 22:29
20F:→ kutkin: 9年10个月之後又低价续到102年 12/16 22:30
21F:→ kutkin: 你敢说都摊商亏吗 12/16 22:30
22F:→ kutkin: 我觉得....你们都低估摊位在当时的价值 12/16 22:30
23F:→ kutkin: 不然摊商不会花这麽多钱 50万 9平方公尺 12/16 22:31
24F:→ kutkin: 租9年10个月 12/16 22:31
25F:→ weed222: 谁跟你九年还政府,你要不要猜猜看,如果当时政府敢讲九 12/16 22:38
26F:→ weed222: 年要归还,那些摊贩还会不会投资啦干 12/16 22:38
27F:推 kutkin: 为什麽不投资? 12/16 22:40
28F:→ kutkin: 当时的摊贩是给红包也要买的 12/16 22:41
29F:→ weed222: 因为乡亲都被骗是永久地上权阿干 12/16 22:41
30F:→ kutkin: 契约就没写永久地上权 12/16 22:42
31F:→ kutkin: 现在又变乡亲被骗 12/16 22:42
32F:→ weed222: 你果然没有搞懂。第一你可以去街头调查,看看老人们是愿 12/16 23:09
33F:→ weed222: 意花六百万买个透天头期款,还是花六百万买个菜市场九平 12/16 23:09
34F:→ weed222: 方米10年的使用权,而且还要每个月付租金,你再看看有哪 12/16 23:09
35F:→ weed222: 个乡下老人会投资会消失的东西,买透天不香吗,一楼还可 12/16 23:09
36F:→ weed222: 以开店营业。第二传统市场通常老店铺的租金都比较便宜, 12/16 23:09
37F:→ weed222: 旧的租约会延续,所以越老的店铺租金比新店便宜,这是全 12/16 23:09
38F:→ weed222: 国菜市场通用的惯例,但赖清德上任後没在管的,全部毁掉 12/16 23:09
39F:推 kutkin: 你讲这些当时的法官也听过了 12/16 23:20
40F:→ kutkin: 然後9平方米的是50万喔 12/16 23:20
41F:→ kutkin: 那时候50万/9年10月没有付租金 12/16 23:21
42F:→ kutkin: 是过了9年10月之後才要付租金 12/16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