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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台南2议员「乾坤大挪移」助理费也闪过贪
时间Tue Dec 16 15:12:15 2025
新闻来源:镜报
新闻标题:不只高虹安判无罪 台南2议员「乾坤大挪移」助理费也闪过贪污罪
新闻内容: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任职立委时诈领助理费案,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改以伪造文书判6月
徒刑。巧合的是,台南市议会近年也有2名议员有类似状况。国民党籍王家贞帮助欠卡债
助理、民进党籍吴通龙帮助理筹餐费、缴劳健保,两人作法类似「大水库理论」,两案法
官认同「未中饱私囊」,从贪污罪改为伪造文书论罪。
检调近年积极查办民代涉嫌诈领助理费,助理费使用规范是否修法,近来也成为立法院讨
论重点。以六都之一的台南市来说,台南近年来有高达11名市议员被控诈领助理费,其中
6名民进党籍、3名国民党籍,2名无党籍。这些案件最终结果以缓刑居多,但类似高虹安
案从贪污罪遭到调查,审判结果以伪造文书罪论述,则有人称「侠女」的国民党籍市议员
王家贞及民进党籍市议员吴通龙。
市议员王家贞2022年被控为协助两名积欠卡债而遭强制扣薪的助理,与服务处主任制作不
实的公费助理遴聘异动表等文书,将王姓等六名助理的薪资,从实领2万多元浮报为4万余
元不等。待薪资款项拨入助理帐户後,再由主任领出差额,重新分配给八名助理。检方以
贪污治罪条例侦办,认为此举损害台南市议会公费助理补助费管理核销的正确性。
民进党台南市议员吴通龙则因服务处开销大,议员薪资不敷使用,被控在聘雇助理时浮报
薪资,向议会申报每月薪水是4万元,但实际给付给助理的金额却只有3万元,差额用作助
理健劳保、餐费、服务处支出等。检方认为吴通龙构成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
罪责。
王家贞、吴通龙两起助理费官司,从贪污罪改为伪造文书罪的核心理由皆聚焦「缺乏不法
所有意图」,也就是款项并非用於中饱私囊。王家贞案而言,浮报公费助理薪资是为了挪
用支付给私聘助理,或是协助面临强制扣薪的助理进行薪资挪移,并未将款项挪为私吞或
中饱私囊,不符合《贪污治罪条例》。
吴通龙案的判决变更,则是最高法院的法律见解。最高法院指出,若助理补助费是流向与
议员职务有实质关联的事项,而并非挪为私用,则不具备不法所有意图,即不涉及贪污罪
。
吴案的更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挪用的补助费是用於助理的健保、劳保费用、餐费、饮料费
或服务处等支出,均与议员事务有关联性。因此,法院认为吴通龙没有不法私有意图,将
贪污部分改为认定仅犯伪造文书罪。
新闻连结:
https://www.mirrordaily.news/story/3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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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rcat2010: 贪污谁能比得过台南林小姐...到现在都没事呢 12/16 16:14
3F:推 oue: 所以不管蓝绿 支持贪污的都该骂 12/16 17:37
4F:→ oue: 尤其公职与民代更要严格 有权者不该这种心态 12/16 17:39
5F:推 oue: 这次挺Bob 这种混帐事既然每个党都想搞 12/16 17:42
6F:→ oue: 那就都抓出来骂 看谁敢继续推 12/16 17:42
7F:→ shiaobai: 永康区立委: 12/16 17:46
8F:推 tinysun: 永康XD 12/16 18:54
9F:→ njunju: 很有趣 这报导林宜瑾1412万的不提 12/16 19:20
10F:推 SilentBob: 新任党报当然只能报导国民党啊 12/16 19:29
11F:→ njunju: 林宜瑾从南县议员、南市议员到南市立委 犯罪所得1400多万 12/16 19:43
12F:→ njunju: 但态度良好被检方减刑 最该被拿来和高虹安11万但态度不良 12/16 19:43
13F:→ njunju: 好这案作判决差异比较 12/16 19:43
14F:→ njunju: 她也是强 历经第三者风波 弟弟耍特权风波 贪污风波都没死 12/16 19:56
15F:推 kenclyde: 有前例所以高这样判很正常啊,是在悲愤啥 12/16 20:02
16F:推 hannash: 还有换票成功的邱莉莉也很棒 都支持宪哥!! 12/16 20:44
17F:推 darkholy: 林宜仅用人头诈领,高虹安没有用人头,两个本来就不同 12/17 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