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cuk1203 (大叔热血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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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翻修省府旧教育厅 民众忧破坏
时间Mon May 21 14:07:46 2012
〔自由时报记者陈建志/雾峰报导〕雾峰区公所旁的前
省政府教育厅建筑,过去曾短暂做
为「省府大楼」,深具历史意义,
因土地使用分区属停车场,加上市政府近来争取到内政
部补助,计画对建物进行翻修,雾峰多个民间团体担心遭到破坏、铲平而召开座谈会,希
望市府重视该建物历史价值,共创保留和翻修双赢。
台湾花园城市发展协会秘书长吴东明说,位於雾峰区公所旁的旧教育厅大楼,是省政府疏
迁路径上的
第一栋省府厅舍建筑,民国四十五年省政府从台北迁出时,因南投中兴新村尚
未完工,曾短暂做为「省府大楼」,当时担任省主席的严家淦还曾在此办公。吴东明表示
,该建物後来由省府教育厅与卫生处合署办公,直到卫生处迁往中兴新村才归教育厅使用
,历史价值不言可喻,在
光复新村已登录为台中市第一处文化景观,省议会被指定为市定
古蹟,中兴新村原有省府厅舍建筑也成为历史建筑时,保留旧教育厅建筑更显迫切。
盼尽速召开文化资产审议会议
吴东明表示,因该处在都市计画使用分区属停车场,市府近来也争取到经费准备翻修该处
,担心未妥善保存下遭破坏,因此邀请包括台湾花园城市发展协会、台中市屯区社区大学
、中华民国雾峰文化创意协会和丝田水舌生态永续实业等团体,召开座谈会商讨对策。
参与团体希望市政府文化局尽速召开「古蹟、历史建筑及聚落文化资产审议会议」,赋予
旧教育厅建物明确的文化资产定位,让建物活化利用可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促成建物保
留和翻修双赢,永续保留下去。
市府文化局文化资产管理中心代理主任张佑创说,已接获希望保留该处的陈情书,
不过之
前行文区公所,公所并不同意列为历史建筑或古蹟,将依文化资产审议程序进行认定,近
期会先请专家前往勘查,若确认有价值,将会召开「文化资产审议会议」,决定是否列为
历史建筑或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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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所现在还有权,同不同意列为古蹟吗? 不是已经没有法人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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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爱一个人 怎能不害怕和他分离 ●
而我们必须接受现实 於是长大了 寂寞就是没有了爱 ﹏﹏﹏﹏﹏ ◢◣◢◣
比没有朋友还要寂寞 即使短暂也会刻骨铭心 ﹏﹏﹏﹏﹏﹏ S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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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oxem:据附图,是以文图书馆和公所之间的清洁队办和长青学苑建筑。 05/22 03:22
2F:→ Yoxem:这建筑离林家宅园近。 05/22 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