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6626410 (鸿玮)
看板TaichungCont
标题[讨论] 沙鹿区福兴里,大家评评理!天理何在?
时间Thu Jun 16 18:30:06 2011
大家评评理!沙鹿区福兴里福至路,因为士地为私人所有,而区公所未取得所有人同意建置道路,而所有人将道路封闭,留一边给住户出入,显然土地所有人仍有考虑公共建设的进出,却遭到沙鹿区公所建设课公务员未申请强制拆除令,而强迫土地所有人拆除,所有人权力遭到不法侵害,经由调解土地所有人愿将拆除围篱让行,却遭到「沙鹿区福兴里福至路,里民蒋金珠连署抗议」,且「蒋金珠」以不实内容提出诉状,显然已触犯诬告罪、强制罪!
此道路公所尚未向权状所有人购买,而以强迫恐吓所有权人「强制拆除」,此位建设课公务员已经触法,蒋金珠提出不实诉状,且我们合理怀疑连署之里居、建商与某公务员串通!
歹年冬,疯人多?自己的土地让人通行还要被告?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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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5.50.104
1F:→ jack0520:如果是既成道路本来就不能封,先搞清楚吧 06/16 19:59
2F:→ ripler:青山公园下去一点点..那边那条路封起来..住户一直 在..烙路 06/16 20:17
3F:→ d6626410:不懂感恩的居民,已经开让又宽一点让他们通行 06/16 21:01
4F:→ d6626410:竟然还要求把私人土地加宽通行,这是哪一个道理?! 06/16 21:01
5F:→ d6626410:且那根本不是既成道路 06/16 21:04
6F:→ d6626410:就算是既成道路,我们已经开通让他们通行, 06/16 21:05
7F:→ d6626410:且比原来的道路更宽,对方还要求更宽,这太扯了 06/16 21:05
8F:推 ronnyvvang:你可以诉愿 行政诉讼 比这边要乡民评评理更有效 06/16 23:05
9F:→ freakclaw:推楼上, 重要的是证据跟证人, 可以找媒体. 06/17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