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n5566 (惦惦)
看板TaichungBun
标题[公告] okada314 遭检举推文一案
时间Fri Dec 20 21:53:09 2013
被检举人: okada314
文章代码:
#1IimuRHm
被检举违规事项:
1F:推 okada314:您好 ,不好意思打扰了,我是远东银行的贷款专员 ,我们12/19 23:37
2F:→ okada314:利率是2.88%起 ,若是您有贷款的需求或问题也可以问我唷12/19 23:37
3F:→ okada314: :)12/19 23:37
依据检举人内文来述:
1F以推文方式透露含有广宣讯息的内容
因PTT有明确宣告推文视为文章之延伸,故推文应尽可能符合板规
而该员偷渡广宣之後,违犯了交易资格不符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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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裁决:
1. 依本板板规推文相关条例
12.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引战、嘲讽、
酸文、威胁、西斯、性骚扰...。
引战文,若出现在团体文章中,以起源者作处分对象。
-争吵、战文之发言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任何人皆可检举。
14. 文章或推文不得违反善良风俗。例如:色情广告、18禁连结,恐怖连结…等
1.恶意推/嘘文之使用者。
上述并无提及广宣、广告相关条例。
2. 交易资格并无提及「推文」等亦受此款规范之相似内容。
3. 虽推文视为文章一部份,碍因本板板规并无明确规范,故『
裁决无违』。
4. 本案(同ID、同推文内容)已第二次受理检举,故後续再检举本案者,
除提供新明确事证或板主漏提法条、解释错误等说明,否则不再受理。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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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3.42.8
4F:推 youngpool:请问此篇可以推文讨论吗? 12/20 22:16
可以
5F:推 youngpool:闲聊文三天一篇,发了闲聊之後我在推文释出卖物讯息 12/20 22:25
6F:→ youngpool:请问这样是否符合板规? 12/20 22:25
7F:→ fjuqboy:可以扩大解释才合理 这里不是用刑法的罪刑法定主义吧XD 12/20 22:29
8F:推 youngpool:惨..法律我学得太差了,有请fj大神白话一下..orz 12/20 22:34
10F:→ iloveqk99:f大的意思是 交易文资格应该扩大适用在推文才合理 板规 12/20 23:10
11F:→ laechan:偷渡的那位他可以说远东银现在利率多少,而且他的偷渡经板 12/20 23:10
12F:推 youngpool:耶!那我这样对了!不然大家都偷渡就好了 12/20 23:10
13F:→ laechan:主的公告使更多人知道他是银行专员可找他办贷款,事实上已 12/20 23:11
14F:→ iloveqk99:无法像刑法一样有明定罚则才能罚 12/20 23:11
15F:→ laechan:藉着偷渡达到谋利的目的 12/20 23:11
16F:→ iloveqk99:哇靠 被切了这麽多行 12/20 23:11
17F:→ youngpool:他直接说她是专员了阿= =他这样就是变相招揽业务 12/20 23:11
18F:→ laechan:EX:我是○○小吃店长,我们店里○○一串只卖○元,欢迎来食 12/20 23:12
19F:→ iloveqk99:不过..现行板规的确未对推文偷渡交易有罚则 而且很多板 12/20 23:12
20F:→ iloveqk99:友喜欢在其他人的徵求文下推文说:徵求+1的 12/20 23:12
21F:→ iloveqk99:若这篇判定违规 那那些推文一样也要桶了 12/20 23:13
22F:→ iloveqk99:毕竟现在徵求视同为交易文的一部份 12/20 23:13
23F:→ laechan:所以我以前就说了板规有修改必要 12/20 23:14
24F:→ iloveqk99:板主倒是可以针对y大的疑问 在新板规里规定清楚 12/20 23:14
25F:→ DRIariel:所以我才觉得部分新规应该也上路 不然还是违规满天飞 12/20 23:15
-- 整理中 我等讨论告一段落再统整回覆,也谢谢大家的热心讨论
26F:→ DRIariel:是说如果闹到小组 小组的判定会以置底还是所有公告为板规 12/20 23:16
27F:→ DRIariel:依据裁决?徵求纳入违规大宗的交易文 现在好像只改一半.. 12/20 23:18
28F:→ DRIariel:发文肯看置底板规已经很乖了 总不能要人爬所有公告吧@@" 12/20 23:20
统合回应一下:
@ youngpool : 在板规中无明确或可「扩大解释」之法源,
板主不宜因个案或个人认定而举发相关案件。
@ laechan : 公布其个人职业、任职公司,就执行认定上无达到广宣之疑,
但有「产品」出现时,就达广宣。
@ DRIariel : [徵求] 及 新规已在意见反应区有做完整说明。
如在组务申诉成功,相对的板主及板上的规定就会有所调整。
这部份是全板规及板主一体适用。
@ iloveqk99 : 板规制定其应就 主源 → 条例 → 施行细则 来看
单一条例如过多「施行细则」,则应修改条例,
故制定方向其实制定「交易推文」项目即可。
30F:→ DRIariel:类似判例给您参考 所以本例是有提到贷款才桶的吗..@@" 12/20 23:54
31F:→ DRIariel:如果他只有讲自己是专员 有事可以找他就safe..? 12/20 23:54
没有违规阿... 但因为有人检举,板主觉得有需要,所以公告示明。
只讲:乡民银行 王专员 → OK
乡民银行 王专员 利率200% → 不OK
32F:推 youngpool:阿她这次不是有提到利率了吗= =? 12/21 00:20
33F:→ sunshineme:那他不是有讲到利率吗? 12/21 00:22
34F:→ iloveqk99:楼上都突破盲肠了 12/21 00:23
不是啦! @@
本文是无违确认。 我是指如果将来在新规调整後(偷渡的认定)
只讲:乡民银行 王专员 → OK
乡民银行 王专员 利率200% → 不OK
※ 编辑: gun5566 来自: 114.33.42.8 (12/21 00:26)
35F:→ sunshineme:推文内涉及交易广宣的,新规也需给予同等限制较好 12/21 01:16
36F:嘘 jasmie:无言 = = 是有碍观瞻吗??想要的人就会自己找他了又没妨碍你 12/21 05:22
37F:→ jasmie:矫枉过正 12/21 05:22
38F:→ laechan:有要调整板规就ok,以前多是不调整→然後板主解读前後不一 12/21 12:35
39F:→ laechan:没记错的话以前也有人推说谁谁谁是律师,谁谁谁是理专 12/21 12:36
40F:→ laechan:这是可以的,但不能偷渡业务招揽等(这些就待板规修正) 12/21 12:36
41F:→ laechan:而衍生的issue就是「能不能拿我是律师来压板友」这种事 12/21 12:37
42F:推 tt2tt2:总比不看法条法规内容就大剌剌的拿来说要检举的好... 12/22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