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flex (感谢有你们!)
看板TaichungBun
标题Re: [闲聊] 我也不想当讼棍--附三联单
时间Sun Nov 17 12:09:11 2013
不知怎的 看到这系列文章 内心莫名的欣喜...
喜的是 台中不再是法律人的边垂地带(台政北东吴辅大-台湾法学五大家族 不见台中)
如果能够透过鸡排运动让大家有冤屈&法益受损就找法院处理 而不是找黑道处理
这样以後台中的黑枪事件说不定会少一点
再者蓬勃的诉讼事件 必定能让司法院在台中增设更多法官书记官缺 甚至广设简易庭
法务部也会增加台中地检 检察官 检查事务官 书记官...员额
数量一多 自然律师生意也会好转 会需要更多律师满足诉讼需求
这样法律人的未来饭碗就会更加确保...
如此不只三赢的策略(吃不完的诉讼鸡排 卖不完的鸡排 接不完的案件跟委托人...)
台中的未来繁荣美景可期 最好行政法也念熟一点 把欺负人民的政府单位也告一告:)
说不定以後台中的诉讼事业会超越台北 让更多法学大师愿意来台中任教^^
被告提供100份鸡排 有量就可以杀价 说不定购入成本不到3000-
大家是否可以帮被告找愿意配合的鸡排业者-本案件会被媒体报导 有广告效益
说不定业者跟被告都愿意加码炒大新闻效果 让上千人来地院吃鸡排 顺便学法绪:)
原告能否也提供红茶好几大桶给在场关心的乡民边吃鸡排边喝饮料呢? 成本几百元而已
台中有设法律系所的学校 要不要派法律服务社成员来现场招生宣传阿...
摊贩想要参加的 是否也能提供食物给原告 当现场的法学知识问答奖品呢^^
希望大家都来参与这场盛事 把台中打造成诉讼的专业城市...
侦查不公开 大家就在外面吃喝聊法律吧
by the way 是每次侦查庭 都提供100份鸡排吗?
本案件不撤回 不和解的话 有可能属简易判刑 地院可能不会开庭
希望被告的100份鸡排没有限定 地院开庭 才算
※ 引述《stellaorz (Stella)》之铭言:
: 烧烫烫的三联单来噜 >.^ http://imgur.com/a7YkFbK
: ※ 引述《chram (chram)》之铭言:
: : 原原po真是吓死我了
: : 原来1990年次的大学生这麽快就拿到律师拉,原来中科大有法律相关的本科系呀,还能够自修法学,还会写状了呢真的好棒棒,哥哥我也在120念过一年法律系要不要让我帮你看看有没有什麽遗漏的地方。
: 这种程度的肉搜有GOOGLE都会好嘛~
: 你要我的个人资料我可以站信给你,
: 不用这麽辛苦~~
: : 我直接给你我事务所的地址好了,我怕你报警後警察又要查ip又要找人,还担心你被吃案,不用谢我了,我也很怕你半途而废。
: 不是说要给,大哥言之要有信喔~
: 吃案你就更不需要担心了,其实大家都认识的。
: : 报警完请记得po上报案三联单之类的,最好现在去报案罗「言而无信是畜生」,希望你不要临阵退缩。
: 我现在要出门报案了,如果没意外应该二到三个月你会收到。
: : 发个祭品
: : 开庭那天我在台中地院门口发100份鸡排
: 你说侦查庭嘛? 我一定会帮你po上日期大肆宣传,然後我也要鸡排小辣不切
: : 请大家一人一信支持原PO告我...当天我一定在台中地院跟大家见面
: : 他如果只是嘴炮又唬烂..这样我也发不到鸡排
: 其实没有人寄信给我 科科~
: 你这麽疑惑我回一下你好了,
: 第一,我没说我是律师
: 第二,我早就转到他校法律系了
: 第三,我绝不食言,可以拿鸡排吗?xD
: 补上三联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1.170.4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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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治真是肮脏;既然救不了人,那就救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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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3.59.125
1F:→ stellaorz:你把中兴东海法律系放哪惹 11/17 12:11
恨铁不成钢 无法挤进前五大!!!
那给大家来猜猜台中市有哪几间学校有设法律 财经法律 系所呢?
2F:→ ry:建议和平处理,这需要花时间、甚至金钱 11/17 12:18
3F:推 llh117:花不了多少钱啦!这我也告过,就花交通费和印状纸的费用而已. 11/17 12:20
4F:→ ry: ^^^^^^^^^^^^^^$ 11/17 12:20
5F:→ ry:上班可能全勤也不见了? 11/17 12:21
6F:→ llh117:刚好我是外勤性质,时间有弹性,溜班一下开侦查庭是OK的. 11/17 12:22
7F:→ tulipilove:一件小到不能小的事,何必这样劳师动众的 11/17 12:23
8F:→ llh117:交通费阿!其实我骑车到自由路台中地院不用10分钟,还好啦! 11/17 12:23
9F:→ aral091381:小弟住兴大旁33年了,还真不知道有法律系 11/17 12:23
10F:→ llh117:这种事可大可小,说小就是人家说嘴自己又不会少块肉,说大,就 11/17 12:25
12F:→ llh117:是对於在网路上喜欢放话的人给予法律上的检视,确认这样对吗 11/17 12:25
13F:→ llh117:这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所做的大贡献,而个人只要付出小小代价 11/17 12:26
14F:→ ry:印象中香港人也是这样子 11/17 12:26
15F:推 TarTo:顺便再请原Po提供折凳 供各位版友现场可以休息? 11/17 12:44
我没有折凳 但是我可以提供大学法律系老师在现场给大家上一门法律与生活课程^^
16F:推 pythianego:鸡排的力量真惊人!? 11/17 13:02
17F:→ brian80122:这是另类蝴蝶效应吗? 11/17 13:02
18F:推 stellaorz:1.我工时弹性2.事可小可大,要大我会搞大,要小道歉了事 11/17 13:43
19F:→ stellaorz:话说如果在美国,更小的事都能上法院xD 11/17 13:45
20F:推 wow102001:只能推了.给他点教训 11/17 14:39
21F:→ heroe:连去检举版发文都懒的...感谢以上各位风气塑造~ 11/17 15:32
22F:→ wallace1017:乾脆一点,要告快告~省得流於唇舌之争 11/17 15:50
23F:→ stellaorz:喔,已经告了唷>.^ 有检举版喔?哈哈 11/17 17:59
原告这事如果处理流程有瑕疵 那就要追究教您 民事诉讼跟刑事诉讼老师 有无放水罗:)
被告如果觉得需要进修法律课程 也欢迎就近报名 台中各大学有设法律系所 就读:>
※ 编辑: keflex 来自: 114.33.59.125 (11/17 18:36)
24F:→ stellaorz:报案哪有什麽瑕疵,科科 11/17 19:09
25F:→ stellaorz:就算今天有版主,偶还是可以告唷>.^ 11/17 19:10
26F:→ jack18262:所以鸡排到底要不要发 我要胖子鸡排 11/17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