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psprorex (雷克斯®)
看板TaiShan
标题[新闻]
时间Thu Jan 13 10:26:28 2011
有酒驾没上「道」 法官撤销罚单
-【联合报╱记者饶磐安/新北市报导】 2011.01.13 02:54 am
新北市徐姓男子,酒後在自家社区大楼停车场车道上骑机车,距道路约一公尺多,但仍被
开罚酒驾一万五千元;法官认为社区停车场「车道」不算道路,员警不能依道路交通管理
处罚条例开罚,撤销了这项处罚。
据查,去年九月四日晚间九时十六分,徐姓男子(五十岁)酒後从他新北市泰山区仁义路
住处社区大楼地下停车场骑机车外出,在停车场出入口处,巡逻经过的员警发现骑车不稳
,怀疑他酒驾而拦下酒测;徐的酒测值零点三三毫克,被开罚一万五千元,并吊扣驾照一
年和接受道路安全讲习。
徐姓男子不服,向板桥地院声明异议。他说,员警告发他的地点,是他住处社区大楼地下
停车场的车辆通道和平面道路交会处,因停车场车道上坡转弯处较陡,他太太不敢骑,他
先从停车场把机车骑到停车场出入口的水沟盖上,交给太太骑;他并未酒後骑车上路。
法官调查发现,员警拦下徐时,徐妻也出现,证明他把车交给太太骑的说法可信;而勘验
社区监视器画面,发现徐的机车是停在社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车道上,距社区旁的道路
约有一点二公尺。
法官认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所指「道路」,是指公路、街道、巷衖、广场、骑楼、
走廊或其他供公众通行的地方,若驾驶人违规地点不在「道路」,就无法裁罚。
【2011/01/13 联合报】
◎原新闻网址连结:
联合新闻网:
http://0rz.tw/vRB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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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来喝酒在停车场玩似乎可以没事(误!)
2、只能说他运气好! 还没骑出去, 我想酒後驾车还是千万不要 害人害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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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5.6.201
1F:推 themine12:不要出事就好 01/13 12:09
2F:→ fpsprorex:不要害人就好。 01/13 12:18
3F:→ kenny1209:这法官判这样真奇怪,万一在停车场撞到人怎样判 = = 01/13 12:21
4F:→ fpsprorex:停车场撞到人就是伤害罪或过失伤害或伤害致人於死...等 01/13 14:00
5F:推 themine12:撞到人一样有民事.刑事责任阿~ 这边所称是行政责任 01/13 14:37
6F:→ mystation:仁义路 下次经过小心点 @@ 01/13 14:57
7F:→ fpsprorex:到哪都要小心@@ 01/13 23:36
8F:推 Beijingman:脑残法官不意外 01/14 19:30
9F:→ Phalange:楼上,这是完全依照法律作的判决,难道你要法官枉法裁判 01/15 19:22
10F:→ Phalange:如果警察可以到私人土地上开单,就可以到你家开单了 01/15 19:23
11F:推 mingxian:我只能说泰山的交警,看到笑连仔撇车都不抓的 01/15 22:28
12F:推 blueberrypie:这边法官的判定也不是没有根据的乱判..0.0..也许交警 01/16 00:21
13F:→ blueberrypie:取缔的时机错误吧?XDD~应该确定到底是要确实交给老 01/16 00:21
14F:→ blueberrypie:婆还是自己骑上道路才是... 01/16 00:21
15F:→ jhtass123321:法官是依法裁决,只能说立法诸公当初制定的不够完善 01/20 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