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RAFFL (86魔人)
看板TWproducts
标题Re: [检举] 广告业配文
时间Tue Oct 2 02:26:51 2012
※ 引述《prince (支那是贬义词?)》之铭言:
: > 以下是板主「确定」会主动删除的文章:
: > *现货贩售文(请至forsale板)
: > *有「夸大不实、过於吹捧」倾向的心得文
: 该商品为台湾品牌、台湾制造(第五张照片),
: 也未达「夸大不实、过於吹捧」的程度。
: 我在她贴出的当天就看了,除了作者以 "Bunny" 自称让我感冒外,
: 我并不认为该篇已达删文的标准。
: 当然这篇是有那麽一点味道,
: 但比起我删过的那些纯广告的文章,老实说,这篇有诚意多了。
我想除了作者的自称外,
最大的问题是出在作者的文字用语让板友觉得过於广告,
即使未达夸大不实但至少也有过於吹捧的倾向,
若非如此相信不会有多位板友用"嘘"而非"注解".
而且...这篇真的只是有一点广告吗?
或者是广告文只要写得有诚意一点就可以在这个板上贴出?
: 如果板友觉得现行规范太宽松,请提出;
: 或是有确切证据能证明该篇属拿钱办事的「业配文」,请检附证据,我会处理。
: 谢谢大家 ^_^
关於板主所要的证据,
该文中所附的部落格网址连结出去,
很明显就写了这篇是"厂商邀稿文",
截图如下:
http://ppt.cc/vm7w
参考美保板的厂商邀稿文定义如下:
由厂商/行销公司/公关公司/广告公司主动/被动提供商品或发送邀请
或者经由特定方式筛选受体验者/试用者
於约定 使用者需撰写特定型态文章(心得/提供感想)
於各大网路论坛及个人部落格 作为对价
达成品牌或者商品曝光之特定行销目的 无论是否收取特定报酬 皆属之
会定为无论是否收取特定报酬,
是因为就像板主现在所说的要"有确切证据能证明该篇数拿钱办事"太困难,
除非今天原作者或厂商自己或有参与该篇文章编辑发表的人自己出来爆料,
或是有人去当狗仔拍到收据拍到交易情形,
不然根本难以有确切证据证明有拿钱办事.
所谓的厂商邀稿文其实就是游走在广告文、业配文的灰色地带,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人家自己都讲是厂商邀稿文了,
身为读者、消费者应该要有自己判断的能力,
但我想这应该不是这个板的设立宗旨吧,
个人心得分享与厂商邀请专人帮忙写产品介绍,
两者至少在道德底线是有差异的.
如果板主认为以厂商邀稿文的名义发表推荐文是可以允许的,
且一定要拿有确切证据能证明该篇文章属拿钱办事才算违规,
那...其实板友们没意见我个人也无所谓就是了,
我之所以PO文只是想提出该篇文章的踩线问题.
只是承前所述,
若像该篇文章的操作模式是可以的,
等於是告诉其他厂商以後要来板上宣传只要找写手来写"厂商邀稿文"即可,
那往後若再出现类似文章,
执法标准将更加困难,
毕竟除非自爆不然根本没人拿得出证据来证明到底哪篇文章有拿钱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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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224.238
※ 编辑: ISRAFFL 来自: 220.133.224.238 (10/02 02:37)
1F:推 hibemi776:我觉得那篇不适合在这PO 10/02 13:32
2F:推 role5901:我也觉得就是篇介绍很详细的广告 看了好几篇其他文章 每 10/02 14:46
3F:→ role5901:篇都是称赞称赞称赞称赞 都完全不会踩到一点雷很厉害欸 10/02 14:47
4F:→ prince:其实我 24 日那天并没有点连结,只看文字内容;不过,就如 10/03 12:22
5F:→ prince:你所言,点过去并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文章是在 "厂商邀稿文" 10/03 12:24
6F:→ prince:类别下;所以非常感谢你提出来。 我会顺便办个投票。 10/03 12:25
※ ISRAFFL:转录至看板 L_ShoppingMa 10/19 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