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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国民党过去为何不敢公开台独案件? 学
时间Sun Sep 4 16:57:13 2022
国民党过去为何不敢公开台独案件? 学者陈翠莲:担心台湾人民知道「原来还有台独的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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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草】记者朱乃莹报导
台大历史系教授陈翠莲日前指出,在白色恐怖时期的政治案件中,中国国民党政权处理台
独案件带有更多政治考量,与大规模镇压左翼案件并加以宣传的情况,相当不同。陈翠莲
说明,国民党担心「让人民知道台湾还有独立的选项,会有更多人来投身这样的运动!」
尤其到 1960 年代以後,岛内台独运动越来越多,中国国民党常用「无视」与「抹红」两
种手法,不让人民知道有台独运动存在,或者称台独是受共产党指使。例如「苏东启台独
案」时,警总就准备在地方上「抹红」苏东启,并提醒其他情治机关,此案「不便公开审
判、不宜新闻发布」。
陈翠莲说明,中国国民党威权政府在处理政治案件时,往往有不同考量或标准,台独案件
与中共地下组织的案件,结果就相当不同。陈翠莲说,转型正义资料库 1153 笔死刑判决
中,只有 4 位是台独案件,中国国民党政府处理台独运动有更多政治考量,对内不愿意
让台湾民众知道「原来还有台独的选择」,对外则是担心美国政府的反应。常用的两大手
法,第一是「无视」当作不存在,不让媒体报导,不让台湾民众知道台独运动。第二是加
以「抹红」,说台独运动是共产党指使的,也就是後来所塑造出「台独、共匪、岛内野心
份子」的「三合一敌人」。
「对当局而言,真正的敌人在台独案、在台湾民间!」陈翠莲强调,1960 年代左右,中
共地下党已大致被清除殆尽,而台独运动越来越多,许多也与总部设在日本的「台湾共和
国临时政府」无关,而是起於台湾本地甚至军中,影响力也遍及各个军种。中国国民党政
府深怕更多人起而效尤,因此「不发布、不报导」成为当局处理台独案件的基本原则,
与 1950 年代处理中共地下党案件时,在报纸上大举恫吓「某某已被枪决、你们逃不掉的
」的情形完全不同。
陈翠莲也提到其他的差别待遇。例如在中国共产党在台组织「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省工
委)的相关案件中,真正中共干部通常不会被课以严刑,也较可能获得自首、自新的机会
。此外,外省青年中,孤身在台的流亡学生通常都面临重刑,党政要员的子女则多判感化
教育,差别对待相当明显。
台湾再解放联盟:美国国务院关切、「影响国际外交」成关键考量
1950 年 5 月,保密局破获省工委学生工作委员会相关组织,总共 45 人被捕,44 人遭
判刑( 11 人判死刑、27 人遭判 10 年以上重刑,其余 6 人为 5-8 年徒刑)。同年同
月发生的台独案件「台湾再解放联盟」则有 19 人被捕、7 人遭判刑(为首黄纪男遭判
12 年,另有 6 人被判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翠莲表示,「台湾再解放联盟案」发生时,美国国务院透过驻台北领事馆代办表达关切
,「希望国民党政府与台湾人民维持良好关系。」在二二八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军统特
务、刑警总队总队长刘戈青主办此案,便在报告中提到,再解放联盟「走美国路线」,而
「目前政府冀赖美国甚多,若对该联盟以非法组织处决,会影响国际外交。」
苏东启案:警总曾试图抹红、忧「因台独案件逮捕台人,更易促成台胞与政府对立」
1961 年的苏东启台独案也有类似情形。一群驻紮在云林的海军陆战队士兵与地方人士,
谋划在 3.9 武装兵变追求台湾独立。党外的云林县议员苏东启予以支持,并在起事失败
後,仍与其他参与筹组「中国民主党」1的党外人士商议,没想到被国安局所吸收的知名
党外台北市议员李秋远(化名袁春雨)向国安局密报。蒋经国指示「极为重要,应即迅速
妥当处理。」
「让人民知道台湾还有独立的选项,会有更多人来投身这样的运动!」陈翠莲爬梳史料发
现,国安局召集警总、总政治部、调查局成立「镇平专案」,主导的警总建议将苏东启案
扩大为全台性的叛乱行动来侦办,但也指出「以台湾自治为号召,处理起来比台共尤为困
难」,在报告中提醒「不便公开审判、不宜新闻发布」、「牵涉反对党份子与涉外台人,
怕产生不良影响」、「因台独案件逮捕台人,更易促起台胞与政府对立。」
在发动逮捕以前,当局曾准备「抹红」苏东启,准备在地方上运用谍报线民,制造苏东启
「涉匪」传言。苏东启在 9.19 被捕後,《民族晚报》报导苏东启与在日本从事台独运动
的廖文毅有关,警总大动作发新闻稿驳斥,并由警总发言人王超凡致电各报社社长,禁止
再报导,陈翠莲解读为「就是不想让民众知道,但你竟然还报导!」
蒋经国在警总拟具的三个处理方案(彻底究办、适可而止、免予究办)中,选择第二案「
适可而止」,未对高玉树等一同参与会议的党外人士逮捕起诉。蒋介石在覆判时,本想牵
连高玉树,但经过彭孟缉等党政要员分析後,呈文指出如果对高玉树传讯而不羁押,会助
长其声势;如果扣押讯办,则会「刺激人心,引致国际上不良影响」,让蒋介石最後同意
不再扩大。
泰源事件:对台籍军官重判将「影响台胞心理」
而同为「不能原谅、不知悔改」的「狱中再叛乱」案件,1950 年代以左翼受难者为主的
「绿岛狱中再叛乱案」有 14 人被判死刑,1970 年的「泰源事件」却相对地是大事化小
地处理。泰源监狱是当时集中新店军监、绿岛新生训导处、国防部泰源感训监狱等各处政
治犯的监狱,1970.2.8 时,江炳兴、谢东荣(2 人为台独联盟案)、郑金河、陈良、詹
天增、郑正成( 4 人为苏东启案)等 6 名政治犯计画发动监狱革命,但起事失败,除了
郑正成以外的 5 人均被枪决。
陈翠莲表示,警总军法处第一时间的侦讯报告认定有外力协助、监狱警卫连的台籍士兵未
立即开枪镇压,有「勾结」或「知情不举」嫌疑。但在层层上转的军事审判过程中,案情
越缩越小,4 月参谋总长高魁元更将此案定性为幕後无人指使、外界无人接应的「劫械逃
狱」,警卫部队也仅有 3 名台籍士兵知情不报。
虽然蒋介石明确批示对郑正成与 3 名台籍士兵都要严办,但总统府秘书长张群、参军长
黎玉玺等劝阻说,在法律上郑正成仅是「预备叛乱」,「如一并判处死刑,难免不被阴谋
台独份子藉此宣传,影响台胞心理,颇堪顾虑。」
对於警卫部队士兵,多数人也以记过处理,仅有被郑金河邀请参加行动的士兵赖在一个人
被起诉、判决无期徒刑。江炳兴等人刺杀一名班长时,最先赶到现场台籍辅导长谢金声并
未开枪制止,军方原要移送法办,但总政治部特别指出「谢员系台籍军官,如处分较该管
连长为重,有影响其他台籍军官之虑。」
曾深入研究苏东启案与泰源事件的国史馆长陈仪深评论说,陈翠莲的研究有两个贡献,第
一是细部区别白色恐怖政治案件的不同类型,第二是从国际关系、冷战视野来看待台湾的
白色恐怖,从陈翠莲的结论可以导出,国民党政权「越考虑政治後果,(对政治犯的判决
)就放得越松」,这都会改变大家原来的认知。
注解
1.中华民国流亡来台早期重要的异议杂志《自由中国》创办人雷震,於 1960 年发表〈我们
为什麽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反对党〉,认为应该要有反对党制衡中国国民党。当时为中
国国民党实施一党独裁,而民社党、青年党等另两个政党被认为是「花瓶政党」。雷震与
高玉树、李万居、吴三连、郭国基(监察院长陈菊曾长期担任其秘书)等党外要角共同发
起「中国民主党」的组党运动,但旋遭当局打压,雷震与《自由中国》总编辑傅正於
1960 年 9 月被以「包庇匪谍、煽动叛乱」判处 10 年徒刑,且中国国民党政府在此过程
中强力干预司法,蒋中正并亲笔批示「雷震刑期不得少於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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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tlewind: 选项一直都有啊 只是条件没有解锁 你点不了 09/06 22:05
2F:推 purue: 现在就可以台独了呀 09/13 22:31
3F:推 overno: 现在总统及立法院都搞定了,选项应该有解锁吧 09/14 11:23
4F:推 castlewind: 声望(支持度)没刷够 还不行 09/15 16:56
5F:→ kkStBvasut: 应该给整天抹红白色恐怖受害者的人看 10/03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