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ewalker (报告馒头班长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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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新闻] 旧金山和约确立台湾主权 国台办反呛:中
时间Thu Apr 28 17:37:45 2022
作者: PTTHappy (no) 看板: historia
标题: Re: [新闻] 旧金山和约确立台湾主权 国台办反呛:中
时间: Thu Apr 28 13:32:27 2022
这篇报导很乱。因为:1.记者、2.游锡堃、3.马晓光都没有讲到点上。
※ 引述《Reewalker (报告馒头班长不够)》之铭言:
: 旧金山和约确立台湾主权 国台办反呛:中共没参与非法无效
: 施郁韵报导
: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声称,旧金山和约「非法无效」。(图/资料照)
: 立法院长游锡堃23日表示,1951年9月8日签订的《旧金山和约》非常重要,该和约显示了台
: 湾与中国没有瓜葛。对此,中国大陆国台办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参与签订旧金山和
~~~~~~~~~~~~~~这句话太简单,要多加说明才能更清楚。
: 因此该和约「非法无效」。
: 游锡堃受邀参加「旧金山和约」及「台北和约」生效70周年研讨会,23日在国史馆举行,游
: 锡堃指出,这两个条约对台湾主权及国际地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它除了是结束第二
: 次世界大战的和平条约,也说明了战後台湾的国际地位。
: 游锡堃在脸书发文表示,大家透过这场研讨会,就更能透澈地了解真相,那就是「台湾绝非
: 中国的一部分」,台湾主权应属於全体台湾人民。
: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以「答记者问」方式对此声称,「旧金山和约」是二战後美国纠集一些
: 国家,在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苏联的情况下,「对日单独媾和而发表的非法、无效的文件
: 」。
: 马晓光称,旧金山和约违反1942年中美英苏等26国签署的《联合国家宣言》规定、违反《联
: 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中国从一开始就声明,《旧金山和约》由於没有中华人
~~~~~~~~~~~~~~~~~~~~~~~~~~~
: 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无效的,绝不承认。
~~~~~~~~~~~~~~~~~~~~~~~~~~~~~~~~~~~~~~~~~~~~~~~~~~~~~~~~~~~~~~~~这句话在国际
法上的性质也要说明才能更清楚。
: 马晓光表示,包括《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在内的文件,都确认了中国对台湾的
~~~~~~~~~~~~~~~~~~~~~~~~~~~~~~~~~~~~~~~~~~????~~~~~~~~~~~~~~
这部份则是马晓光呼悠对国际法一知半解的人。详下方解析。
: 主权,尽管两岸尚未完全统一,「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中国主权
~~~~
: 未分割」。
: https://reurl.cc/Lm0mxL
: 心得:
: 在学术板当然要先讨论学术优先
: 应然面论证完毕再讲述实然面
承inn网友提议:
1F:推 innominate: 要限缩在国际法理论讨论也行,问题是这里应该没国际法 04/28 08:46
2F:→ innominate: 理论专家 04/28 08:46
3F:→ innominate: 所以最後都是各说各话04/28 08:47
其实学理本身也不难懂,只是有些杠精不想接受罢了。如果放在考试来比喻,就是杠精硬
是写些低分谬论或过时(例如采取专制时代的观点)的论点而分数很惨,反而对教授的批
改不满,认为自己比教授还懂学理。
: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如果不是当事人国家间的合约
原PO说的不精确,应该是指不是国际法上对於媾和予以一鎚定音的终局和约,只是正式和
约前的非正式停战契约,这样才精确。
详言之:
1.开罗意见、波兹坦宣言一以贯之,要求日本将台湾还给中国。这是历史上发生的事实。
2.日本宣布接受波兹坦宣言。这也是历史上发生的事实。此时,此非正式停战契约成立。
但请注意:这时的「契约」状态不是国际法上认定的终局和约,效力将被终战和约排除。
换言之,日本的投降义务应以终战和约为准,凌驾一切先前的非正式停战契约。终战和约
的内容(对战败国的义务要求或许比非正式停战契约更严或更松)才是观看的重点。终战
和约的规定凌驾非正式停战契约的国际法法理,是部份人士刻意避而不谈的,所以某些人
观念才整个被带歪。
3.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终战和约,亦即日本投降後需负的给付义务,依照旧金山和约内容而
定。中国因为有两个政府而都没被邀请,是中国衰。英、美、法等国怎麽看待台湾,在国
际法上跟中国有没有代表参加旧金山和约无关(不过中共是可以嚷嚷不接受,随便中共,
嘴长在中共头上,嚷嚷半天但是无法在国际法上--这是指诉诸国际法院--去要求法官判命
美国配合中国政府的立场。)不过如果就日本-中国之间而言,是有必要补签和约,来补上
两国是否完成国际法上正式终局停战的状态,而终局停战状态中日本的义务则依照正式和
约内容而定。
意思是,要嘛正式和约里拟稿者老老实实把波兹坦宣言的相关要求一字不漏再写进和约,
毕竟这是战胜国的主导权利,若是战胜国自己不坚持,则在国际法上的解释即是上述所谓
战胜国反正不知何故对战败国的要求自行退了几步,那麽就不能又自我矛盾地不依照战胜
国有权主导的和约的内容,反而去重提就终战文件而言在国际法上具有最高效力的正式和
约内容不一致的先前非正式停战契约中的条件。这部份的法理,各位要慢慢思考。坊间脑
筋简单的人,他们脑袋受不了这种思考训练,所以才反正不花脑筋,只喷口水嘴炮。
4.如果日本跟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和约承认「台湾归还给中国、台湾属於中国」,那麽日
本「对於债权人中国而言」有依照正式终战契约所定的给付义务或确认义务。但是日本跟
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任何正式停战契约或建交契约里,都没说承认(日本的立场要看日
文版,不是中共版)台湾属於中国,顶多跟美国一样是认识到(听到了)中共这麽主张--
但问题是,在国际法上而言,中共爱咋咋地,日本对於「听到」的另一方主张没有配合承
认的义务,除非契约中日本自己明文写说承认对方的主张。
5.当然,如果在国际法上较真,中国政府应该抬高建交价码,要约说「日本必须『承认』
台湾属於中国」否则不建交,如果日本对此要约予以「承诺」,则双方意思表示合致!可
是,中共也不敢真这麽坚持,所以就退让不坚持要日本承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要求,中国
只能唏哩呼噜依照日本所谓日本听到了中国声称台湾属於中国的意思,即让两国代表签字
停战、建交。然後日後中共再靠外宣(官员与五毛、以及台湾国内的极少数舔共派、或无
知者)嘴炮。
6.换言之,逻辑上应该这麽下结论:
A.波兹坦宣言即便被日本接受,但不足以「确认」在国际法上获得公认「台湾属於中国」
,就算去打国际法院的官司,主张「台湾属於中国」的一方也会败诉。所以马晓光大谈波
兹坦宣言的彷佛最高、终局效力,是在呼悠坊间对国际法一知半解者的屁话无误。
B.旧金山和约、日本跟不论哪个中国政府签的和约,日本也都没认定「台湾属於中国」。
所以无法下此陈述句:「依照旧金山和约或日本对华和约,可知台湾属於中国」云云。
所以,游锡堃的意思应该微调成:依照旧金山和约并不足以说明台湾属於中国。
C.至於台湾到底属不属於中国--在国际法的法理而言:
a.不是依照某些人改采的占有论--说啥某统治集团占了50年就取得该地主权<--那是指占有
无主地。若该地有大量民众,在二战後的民主法治时代,不把他们的意见当意见吗?道理
很明显。
b.所以依照现代国际法,对於日本所放弃的台澎,当初国民党占据後,因为实行独裁统治
,所以其实并没有取得「国际法上『毋庸置疑』的统治合法性」,而是在「国际政治」上
获得美国力挺,228事件之後在台湾也没有民众大型反抗运动。所以国民党事实上统治台湾
。但是若论国际法法理,直到台湾中央政府的国会全面由住民直选以後,多数台湾民众以
选票表明接受现行国家体制(正式国号、全称:中华民国;简称、俗称:台湾),而使得
台湾主权获得确立。在国际法的观点,中华民国也就是台湾,疆域是3.6万平方公里。至於
960万平方公里那块土地,在国际法上,目前被认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
联合国2758号决议否定的是蒋介石政权宣称应该统治(山东山西河南河北..)960万平方公
里的主张,所以不让蛇吞象思维的蒋介石的代表留在联合国来代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
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有认真调查文件内容的人,也看到2758号决议没有一字一句说
「台湾属於中国」。蒋介石集团即便不能代表中国,至於事实上继续统治台湾,联合国大
会并无意见,联合国大会也没任何决议说「台湾属於中国」,这也是历史事实。
不论全称中华民国或简称台湾都无妨,总之我国跟中国之间是两国,这是法理的现状。至
於70年前蒋介石的立场固然可知是「台湾属於中国」,但这种观点在台湾可叹也已随蒋氏
父子两独裁者长眠地下,时代在变、思潮在变,而在多数台湾人心中一去不复返了。
c.上述这套论点,即是当今国际法上称为「民主主权论」的主权学理(不是君主主权论或
其他囗囗主权论),这当然是几百年前专制时代国际法教科书之中没有的学理。而中国政
府那些低能、落伍、野蛮的共党官员脑袋中,是没有现代文明的国际法观念的,所以才一
堆屁话。
d.补充:民主主权论在学理上逻辑一致的是,如果台湾民众公投通过「台湾属於中国」,
则台湾属於中国,这个公投结果也是台湾民众的自决权的展现。但总之跟中国人在旁边指
手画脚无关,中国政府与民众没有干涉台湾民众自决权的国际法上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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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36.108.130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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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TTHappy (101.136.108.130 台湾), 04/28/2022 13:41:00
※ 编辑: PTTHappy (101.136.108.130 台湾), 04/28/2022 14:04:56
4F:→ moslaa: 写这麽多 04/28 13:54
5F:→ moslaa: 最大的失败是 你口中的国际法都是你自说自话 04/28 13:55
6F:→ moslaa: 你应该提供你口中国际法的实际条文 04/28 13:56
7F:→ moslaa: 当然你也可以说,我说的一定没错,你自己去找原文 04/28 13:56
8F:→ moslaa: 那我只能说,真亏打这麽多字 04/28 13:57
9F:→ moslaa: 但最根本的国际法证据却未提供。美中不足 04/28 13:58
10F:推 tomhawkreal: 美国以其单独占领 推迟了对日合约进程 但此时的中国 04/28 14:01
11F:→ demon3200: 以色列早就示范了 後面共匪画葫芦就好 04/28 14:01
12F:→ tomhawkreal: 已经陷入内战 而kmt是败退到台湾的一方 04/28 14:02
13F:→ tomhawkreal: 苏联和英国都已承认PRC 美国把英国立场拉回来 04/28 14:03
14F:→ tomhawkreal: 不邀请两岸政权参加旧金山和会 条文不确认台湾主权 04/28 14:04
15F:→ tomhawkreal: 只是留个洞让後续的中日合约去补 04/28 14:05
16F:→ tomhawkreal: 抱歉 是和约 04/28 14:05
17F:→ tomhawkreal: 连日本自己也想跟PRC签约 但受美国制约不可能实现 04/28 14:07
18F:→ PTTHappy: 国际法并没有法典法条~是由相关条约内容教科书观点形成 04/28 14:08
19F:→ PTTHappy: 的整体~所以为了方便 就不边翻书边注记了不然太累了还搞 04/28 14:09
20F:→ PTTHappy: 符合论文引注格式等等..反正国际法没有国内法那种强制力 04/28 14:10
21F:→ PTTHappy: 我转述固然转述学理 至於马晓光等人不想鸟我也无妨~我又 04/28 14:10
22F:→ PTTHappy: 不能声请哪个国际法院审判这事或对中国官员强制执行啊~~ 04/28 14:11
23F:→ PTTHappy: 基於国际法这种特性 所以我只是回答首po所问的法理答案- 04/28 14:14
24F:→ PTTHappy: 至於是否自说自话-这麽说吧:国际法之父格劳秀斯也算自说 04/28 14:14
25F:→ PTTHappy: 自话好了 毕竟外交史上没有任何一部条约写本条约遵照格 04/28 14:15
26F:→ PTTHappy: 劳秀斯的着作内容为准云云..反正台湾主权的理是这个理 04/28 14:16
27F:→ PTTHappy: 中国当然不接受-那就不接受吧-美国日本看来接受 就够了~ 04/28 14:17
28F:→ PTTHappy: @tom你说的历史为真~不过日华和约里决定不规定台湾归属~ 04/28 14:24
29F:→ PTTHappy: 至於中国无法"义正词严"迫使日本在和约中将台湾归中国则 04/28 14:26
30F:推 tomhawkreal: 那个约对主权很含糊 是日本人故意为之 04/28 14:26
31F:→ tomhawkreal: 至少对日台外交铺了一条路 04/28 14:27
32F:→ PTTHappy: 就是中国自己的无能责任了~总之依日华和约里怎写的为准~ 04/28 14:28
33F:→ moslaa: 所以您也知道所谓国际法没有具体法条法典嘛 04/28 14:31
34F:→ moslaa: 日常法院诉讼,有民法刑法等具体法条法典,都可以再大作 04/28 14:32
35F:→ moslaa: 文章,何况是没有具体法典法条的国际法? 04/28 14:38
36F:→ moslaa: 解释这种事情能自我内部一致就完成,别人不同意也无碍 04/28 14:39
37F:→ moslaa: 於这套逻辑已经完成。 04/28 14:40
38F:→ moslaa: 我明白跟您说,您说这麽多,倚仗的无非是宣称国际法认为主 04/28 14:41
39F:→ PTTHappy: 是的~国际法"用处"在解释(尽量以理服人)现行外在现象ex. 04/28 14:42
40F:→ PTTHappy: 台湾主权--给出一套我国目前立场的说法 能说服"国内"越 04/28 14:42
41F:→ moslaa: 权转移需要双方明确同意,一方同意给,一方同意拿 04/28 14:43
42F:→ PTTHappy: 多民众越好~至於主权能否不受外敌破坏 还是看国际政治面 04/28 14:43
43F:→ moslaa: 实际上这只能说,近代常以这种形式转移土地主权 04/28 14:44
44F:→ moslaa: 所以所谓国际法专家因而归纳:主权转移要以条约明确为之 04/28 14:45
45F:→ PTTHappy: 既然首po问国际法角度那我就奉陪回答这个(作用小的)角度 04/28 14:46
46F:→ moslaa: 但在我看来,这只是归纳,只要反例出现就破功 04/28 14:46
47F:→ moslaa: 着名的哲学例子大概是 凡天鹅都是白的 04/28 14:47
48F:→ moslaa: 回来主权,现代主权转移有不必双边同时同意的例子吗 04/28 14:48
49F:→ moslaa: 有的,戈兰高地。 04/28 14:48
50F:→ moslaa: 喔,我还有几行,继续说。所以旧金山和约的形式,只说放 04/28 14:59
51F:→ moslaa: 弃,但声索国只有一国,是否构成主权移转,最後要看现实台 04/28 15:00
52F:→ moslaa: 湾的结局,如果被PRC拿到,那麽以後这样转移没问题,反之 04/28 15:01
53F:→ moslaa: 亦然。我前面在其他贴文下的推文也表达过,国际法本身就是 04/28 15:02
54F:→ moslaa: 拳头交流的结果,最原po误认有一套国际法原则超越拳头04/28 15:06
55F:→ moslaa: 所以才提问。04/28 15:07
国际法缺乏一个司法有权机关去对争议问题做出结论。宪法议题例如同婚自由是否受宪法
条文所保障,学界有肯定说否定说,但是大法官会议解释说同婚属於婚姻自由范畴,那就
是结论然後全国(各户政机关公务员都)遵行了。但是国际法不一样,顶多作为学说上的
参考,以及偶尔有些议题某当事国决定向国际法院起诉(例如南海岛礁事件)而产生法院
意见(不承认中国那些加工後的礁算是可计算领海范围的据点)当评论依据。除此以外,
就是国际政治主导的空间了,国际法是理想主义角度国际政治里那个道德面的最低标准。
毕竟现在大多数现代文明国家采用的是西方式的民主法治理念以及相应的国际法。中国当
然不鸟西方民主--自采全过程民主、不鸟西方法治理念中的国际法--仍信奉拳头即公理版
本的国际法。所以我才说随便马晓光爱咋咋地,反正他本来在前提上就不认同西方民主法
治内涵了。但话又说回来,我们在「事实上、经验上」看到中共官员死硬的立场,但是「
规范上、价值上」我们仍然可以不吝讲出我方的道理予以驳斥其「理念」的落伍、不当。
而在西方法治理念下,契约(和约)是双方「要约-> <-承诺」达成合致而基於双方都表达
了同意同一意思表示内容,因此对双方产生拘束力。只是,当然还有特别法优於普通法(
所以,正式终战和约凌驾非正式停战契约)等等法律适用原则。而在日中和约里面,日中
两国并没有「合意」共认:台湾属於中国。
这方面,例如美国在三公报也采:同意(recognize)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但是美国
不曾同意台湾属於中国,只表示听到(acknowledge)中国这麽说--中国要说就说吧,随便
,但无权要美国基於契约义务予以同意--因为美国本来就在契约中没有说同意「台湾属於
中国」这一点。
至於戈兰高地的主权归属认定,各位要注意,美国川普政府签署命令让美国承认以色列占
领该地後拥有该地主权。但该占领情况并未取得具有学界普遍承认「法理有效性」
(de jure validity),顶多是学界明了到其「事实实效性」(de facto efficacy)。
有效性是规范上的哲学、法学的判断层面,实效性是经验上的法律社会学的观察层面:
喔,以色列占领的原属叙利亚的领土,有这种被美国川普政府承认为以色列领土的现象。
但美国对戈兰高地主权的认定,是否取得让其他国家若遇领土争议时也「需仿效戈兰高地
模式判断」的正当性(规范层面,国际法层面),需打个大问号。学理的标准才是圭臬,
美国大多数情况下都符合本文所述的主权认定标准,至於美国「有某些例子」不符合西方
国际法标准,那麽依照本文一致的逻辑:那确实不符合啊,不必讳言--但是上述国际法就
主权判断的成套法理,作为详尽的「判断标准」的功用仍然没变,因此可以评价:美国某
项认定,不符合国际法。而台湾的主权归属认定,依照同一套法理,则可以完善解释:在
台湾民众所生活的台湾这个国家。
法还是要跟理搭配,而不是「强权者指鹿为马」,假设如同「美国某次说1+1=3」时,盟友
像在国际政治面跟着同意:1+1=3。至於台湾的主权,美国很正常地依照西方国际法常理,
说「2+2=4」。那麽当然就没问题。
谁说「美国在某件事上变了」等於「国际法在其他地方、其他事件也变了」?法的圭臬本
来就跟国际政治不是同一件事。本文也不曾说美国「永远」没有违反国际法。美国政府
200年前还屠杀过印第安部落咧--所以中国政府很得意,好似「发现美国历史上这个了不
得的『真相』」,就可以替自己对维族、藏族的暴虐统治漂白?所以美国政府有做出不合
法理的主权判断时,是另一回事。一码归一码。
56F:→ dosoleil: 所谓民主主权理论是理想啊 现实是不论国际法还是国内法 04/28 15:10
57F:→ dosoleil: 都是以稳定法秩序为目标 戳破相安无事的人就像挑起侵略 04/28 15:10
58F:→ dosoleil: 一样惹人厌 04/28 15:11
59F:→ Igroun: 看原ok 一系列发文有种把美国当国际准则的味道 04/28 16:03
60F:→ Igroun: 看原po发文有种把美国当国际准则的味道 04/28 16:04
61F:推 brbear: 推详细讲解。美国人拳头大国际上还是要遵守一定游戏规则 04/28 16:30
62F:→ brbear: 。否则韩战越战要赢很简单。但偶尔会犯规就是了。 04/28 16:30
63F:推 gary76: 是打赢了就是遵守规则,打输了就是不讲武德 04/28 17:16
64F:推 overno: 只要日本拳头大,说旧金山和约只是历史文件也是可以的 04/28 17:58
65F:→ overno: 现在日本就不承认北方四岛归鹅国管理 04/28 17:59
66F:推 money501st: 欧美的国际法体系就是现在世界的准则没错啊 04/28 18:01
67F:推 tomhawkreal: 因为苏联没在和约上签字 但日本还是跟苏联复交 04/28 18:15
68F:→ tomhawkreal: 四岛继续以实质占领成为悬案 04/28 18:16
※ 编辑: PTTHappy (101.136.108.130 台湾), 04/28/2022 18:24:57
※ 编辑: Reewalker (117.56.71.99 台湾), 04/28/2022 18:36:06
69F:推 MilchFlasche: moslaa完全不懂国际法嘛,心碎了吧 05/11 20:31
70F:→ moslaa: 靠杯 请mf板友不要替我决定我的心情好嘛 05/11 21:40
71F:→ moslaa: 原贴文板友讲得都嘛近年常听解释,我又不是第一次看到 05/11 21:42
72F:→ moslaa: 干嘛心碎 05/11 21:43
73F:推 tomhawkreal: 承认戈兰高地主权是讨好以色列 完全不合乎啥国际法 05/12 00:35
74F:→ tomhawkreal: 是1967年以色列扩张时占下来的 完全不是「应许之地」 05/12 00:39
75F:→ tomhawkreal: 要是埃及沙达特没签和约 恐怕後来西奈半岛就一起承认 05/12 00:42
76F:→ tomhawkreal: 至少西奈还比较有「圣经」根据 XD 05/12 00:44
77F:推 silenthillwu: 无聊 05/15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