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tap (f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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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请问日治时期的"区长"是何时出现的?
时间Tue Jan 4 18:27:32 2011
※ 引述《blugreen (BLUE)》之铭言:
: 应该是1897年设置辨务署制度时,同时在辨务署之下设「街、庄、社长」以辅助辨
: 务署长。街、庄、社长或称区长,因其管辖区域为辨务署之下的「区」,「区」的划
: 分是依据传统部落划的,但各地名称没有统一,有些地方以数字命名,有些地方则以
日本时代早期下级行政区划中的"区"其法源为1897年5月3日颁布的敕令第157号,
其内容规定设置街庄社长以辅助辨务署长处理基层行政事务。随後台湾总督府於
同年6月27日公布施行细则,并由各县知事与厅长规定街庄社长的管辖区域,当时
台湾总督府辖下的第一级行政区分为台北 新竹 台中 嘉义 台南 凤山等六县与
宜兰 台东 澎湖等三厅。
最早的"区"其名称多以数字命名,大致上以清国时代的堡里为范围,然而各县厅的
作法略有差异,有的是一堡(里)划为若干区,也有以数个堡(里)为范围划分各区的;
根据1898年版的台湾总督府职员名录,台中县大甲 苗栗两辨务署,台南县凤山
恒春 阿公店 阿猴 潮州庄 东港等辨务署管内的区已经以该区管辖范围之内主要
或是着名的街庄为名,此外还有澎湖厅辖内的所有街长与乡长也是以地名为名;敝人
尚未找到详细资料说明这些地方的区是在1897年设置之初就以地名为名还是後来才从
数字区名改的,如有耆老大大知晓此事,恳请不吝开示。
以数字作为区名容易混淆,也不易辨识该区所在的方位,因而从六县三厅 三县三厅
三县四厅乃至於廿厅时期,下级行政区划中的"区"大部分废除以数字作为区名的作法,
改以各区管辖区域中着名的庄(街)名作为区的名称,然而在1901年底廿厅开设之初
仍有台北 基隆 深坑 宜兰 桃仔园 新竹 台东与澎湖等八厅以及台南厅直辖
的"台南市街地"还维持以数字作为街庄(社)长管辖区域的名称,除了台南以外,
各厅都在1905年中至1906年1月1日陆续将数字区名改为以地名作为区名,而维持数字
区名到最後的台南也在1909年5月15日将台南第一区到台南第五区整并为台南东区与
台南西区。
: 传统街庄社的名称命名。须注意的是,一位街、社、社长可能管辖一个以上的区。
: 1909年,街、庄、社长制度再改称「区长」,其管辖区域为厅下(1901年废县置厅)的
: 区,而此区为之前的区合并的结果,大概等同於1920年後街庄的大字。
基本上一个区设置一位区长,会出现一人管辖多区的情形乃是因为兼任的缘故,
是特例而非常态。
区等同於1920年底废西部十厅改为五州以後的新街庄,而改制以前的旧街庄才是
相当於1920年底改制後新街庄所辖的大字,列个简表将改制前後各级行政区划名称
比较如下:
十二厅时期 V.S. 五州二(三)厅时期
厅 州(厅)
支厅 郡 市 支厅
区 街 庄 区
街庄 大字
土名 小字
: 区长的任务很简单,就是辅助辨务署长或厅长推行政务而已,一切听从上级指挥,本身
: 没有什麽权力,最重要的工作大概是徵税吧!
1920年底废西部十厅改设五州之後,东部的台东与花莲港两厅设置台东街 花莲港街
与玉里庄,其他除了不设街庄区的所谓"蕃地"以外的地方仍设"区",直到1937年底花东
两厅的各区也废止,改为与西部五州一样的郡(市)与街庄。
1920年底之後的州辖市内又有"区"的设置,部分州辖市的区也以数字做为区名,然而
然而这已是截然不同的事情,不再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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