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veme (hi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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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1945~1949年 两岸往来是否需要证件?
时间Mon Feb 1 16:28:30 2010
: 推 Leika:形势比人强 即将战败的日本国内法 无法被同盟国当一回事 02/01 08:29
: → Leika:看近二十年来美伊问题就知...伊拉克死伤是世贸+美军的百倍! 02/01 08:30
: → Leika:但是伊拉克死难者与国家权益获得公道过吗?没有( ′-`)y-~ 02/01 08:32
: → Leika:法律是很重要的 但难免和时势脱节 这就是我们要读历史的原因 02/01 08:33
: 推 tomchow76:楼上让我想到一句希腊俗谚:战争的时候 法律是沉默的 02/01 10:59
你错了,
看待任何事情要有层次,
什麽样的事件要看什麽样的程序,
你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力,
最後当然是让法律继续沉默下去,
所以要先了解法律,
才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力,
另外国际法惯例的未合并领土与合并领土的法源依据,
是可以依照国内法进行确切的法律执行在自己的土地上为依据,
从过去美国加州案例即是未合并领土最後整并成合并领土的程序.
当初英美是有意原本要将福尔摩沙与澎湖交还给中华民国,
但日本首相吉田茂向英美说明,
依国际法惯例福尔摩沙与澎湖乃我日本固有领土,
非殖民地,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
不能侵犯他国领土完整,
所以不能把主权交还给中华民国,
最後旧金山和平条约才对日本逞罚性只做放弃相关权力,
未提及主权,
在看北方四岛案例,
今年4月1日北特法将正式实施,
日本视为其固有领土,
收不收的回来是一回事,
重点是日本立法承认其乃是固有领土,
但根据旧金山和约第2条C,
他的写法跟第2条B对於福尔摩沙与澎湖的写法是一模一样的,
也就是说日本同样可以主张福尔摩沙与澎湖乃我固有领土,
这在法律上是绝对站的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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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olare:不好意思 你完全没回答到我的问题 02/01 22:00
2F:→ dolare:我问的是实务执行状况 不是法律面的 02/01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