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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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问一个很基础的 关於白色恐怖
时间Mon Dec 21 05:29:04 2009
※ 引述《lys730 (动静自得)》之铭言:
: 以目前仅有的资料来看,二二八跟白色恐怖的区分,
: 应该更精确地表述为二二八跟五〇年代白色恐怖的区分。
: 若要理解五〇年代的白色恐怖,一个粗略却帮助的分类是省籍。
上面的文章,已经解释的颇清楚罗。
那我补充一点本省/外省籍的它面向比较。对这段历史稍微留心的朋友,
就可以注意到,一般泛称的五零年代白色恐怖(严格来说,算该说是四九
到五五年的这段期间),本省籍的受难者,大多牵涉到「省工作委员会」
的系列案件;至於有的判决书写到「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爱国青年会
」等明义,相信我,那其实都是省工委的系统,无论是比对相关判决书,
或是当事者口述,在台湾,当时组织本地群众的地下党系统,就只有蔡孝
乾下的「台湾省工作委员会」而已。至於判决书会记载这样、那样的名义
,通常是出自判决过程中的其他因素。
那麽,外省籍的受难者中,真正的共党关系者有多少?若是就目前的判决
资料、口述访谈来看,实际上,就同一段时间来说,被国民党政府审判的
外省籍受难者,实际上有地下党组织关系的人,并不算多。
有名的,像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派遣的洪国式等案。或许,可以说,洪国式
跟蔡孝乾一样,都是中共某系统派来的「最高领导人」。但实际上,洪国
式根本还没有展开什麽行动,就被国民党捕获、自新了。实际上,就真正
有「成效」当做评断标准,恐怕还是于非(化名)所领导的「中共中央社
会部台湾工作站」较有成效,这主要是情报工作,吸收了国防部与军中官
员,并且透过学生、社会青年,将情报送回中国。
其他的情况中,少部份外省籍人士,透过原乡的组织关系,进入台湾後,
则移转到「台湾省工作委员会」下,或是来台後才被「省工委会」所吸收
。比方省工委的金瓜石支部案、台北海关稽查支部案、或是台中市武装工
作委员会下的部份成员。此外,还有一些零星的组织案件,大部分集中在
报纸等文教机构,还有潜伏於军中。譬如,比较少被人注意的空军梁基、
张河兆等案,就是在空军中潜伏,策反飞行员投共,并且在解放军攻台时
保护机场设施。
简言之,如果真要对「白色恐怖」作分期,从1949年到1955年中间的这段
期间,国民党政府的主要任务,确实是肃清台湾岛内的中共地下组织。其
中「省工委会」到1952至1953年差不多就残破败尽;接下来两年都是抓些
残余份子(当然,这样的整肃,一直到1970年代的案件中都可以看见)。
但同时,在1949到1955年这段期间,整肃的对象也不止共党势力,在外省
籍案件中还有其他的因素。但是,无论就哪个面向说,这段时期的大规模
逮捕与审判,其中的某些案件,可能与二二八有关(譬如当事人因为历经
二二八,才想要加入组织);可是,决不能混着说,二二八就等於白色恐
怖。
我想,台湾当前对於这段历史的理解,比较大的问题,是常用现在的统独
眼光去理解过去,这算蛮普遍的现象。比方中国民族主义者,就经常说这
些人「是为祖国壮烈牺牲」,却忽略了许多概念与思想史上的不可类比之
处;或是,支持台湾民族主义者,因为讨厌现在的共产党,因而反过来在
实然或应然的层次上,否认这段历史的存在或正当性。实际上,就诚恳的
历史研究而论,这都是没有必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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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aisi:谢谢倒数第二段!!! 12/23 10:25
2F:推 kutrain:不能用二分法讨论这些议题就是了... 12/25 22:54
3F:→ boa:当然呀。历史研究强调的是脉络,而不是随意的二分解读, 12/28 07:03
4F:→ boa:尤其是时间错乱的,由现在的观点、标准,反过头诠释过去 12/28 07:03